1793年,政府對付費的制度進行了一個小小的調整,按下船時實際到達澳洲的罪犯人數和罪犯健康狀況向船主付費,對于成效良好的船主甚至還有獎金,此制度實行后,罪犯的死亡率立即下降到1%~1.5%。
沒有對船主進行政治和道德說教,沒有立法管制船主,只是改變一下報酬制度,就實現(xiàn)了政府和社會所希望的目標。這就制度的力量,制度改變個人行為的巨大力量!這也正是經濟學家強調制度的原因。
行為創(chuàng)造性與制度設計的困難性
制度對于激勵個人行為是重要的。但是設計制度和政策卻是非常困難的。因為任何個人都不會像棋子一樣任由制度設計者擺布,他們會針對制度的潛在缺陷,創(chuàng)造性地做出最有利于其個人利益的行為反應。若制度設計者未能充分考慮到個人行為的主動性和創(chuàng)造性以及策略性的反應,制度就可能遭致失敗。
殺毒軟件公司令人沮喪的激勵計劃
看一個例子。一家軟件公司經理想要更快地發(fā)現(xiàn)和殺滅病毒,他設計了一項激勵計劃,對于質量檢驗人員,每發(fā)現(xiàn)一種病毒就給付20美元;而對于程序人員,每殺滅一種病毒也給付20美元。對于制造病毒同時也殺病毒的人,他們對這一計劃做出的反應就是在軟件中制造出更多的病毒。這種反應使得該計劃的成本迅速上升,因為有了更多的病毒需要發(fā)現(xiàn)和殺滅。該計劃只推行了一個星期就取消了。但在這一個星期中,有的員工已經賺到了1700美元的獎金。
林肯公司失敗的激勵政策
事實上,即便是很有經驗的制度設計者也容易犯錯誤。林肯電氣公司,一個以獎勵系統(tǒng)聞名的企業(yè),就在獎勵政策上栽過跟頭。20世紀80年代,它曾經對打印員按照打印的字數來進行激勵——為此,公司在打印機上裝了計數器。但這項政策實施不到三個月就取消了,因為經理人員發(fā)現(xiàn),打印小姐在午休時通過打印一些毫無價值的東西來增加打印字數。
事與愿違的香港租務條例
在經濟和社會政策層面,決策者似乎更容易忽略個人行為的主動性和創(chuàng)造性,導致政策的效果適得其反。譬如華人經濟學家張五常在20世紀70年代有一項很有名的研究《露宿街頭還是有屋可???——租務條例宣稱的意圖與實際效果》,他發(fā)現(xiàn),20世紀20年代以來香港政府為了幫助窮人租得起房屋而對房屋租金進行管制的政策,結果反而導致了更多人無房可租、無房可住而流落街頭。何也?因為租金管制導致業(yè)主沒有動力維護房屋,故既有房屋損壞較快;而人們也沒有動力購買用于出租的房屋作為投資,故房地產市場需求裹足不前,開發(fā)商也就很少開發(fā)新的房屋。既有房屋快速損壞和新房屋供給增長停滯意味著長期中住房供給變少了,于是越來越多的人反而無房可租(住)。
女性保護對女性的不利影響
事實上,很多善意的政策其結果恰好事與愿違。比如政府對女性就業(yè)規(guī)定了一系列保護政策,看起來對女性群體有利,但結果卻導致企業(yè)提高了女性進入企業(yè)的門檻,保護女性就業(yè)的規(guī)定反而使女性更難找到工作,也更難在職業(yè)上有更好的發(fā)展。有研究發(fā)現(xiàn),英國和歐洲其他一些國家對婦女就業(yè)的保護遠甚于美國,而歐洲的婦女就業(yè)卻難于美國,歐洲婦女能夠在組織中擔任高級職位的比率也遠低于美國。又如,政府為了保護工人而制定最低工資,恰恰使得一些邊際上的工人求職更加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