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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女性主義與關懷倫理學(5)

道德的理由(第5版) 作者:(美)斯圖亞特·雷切爾斯


理解和評價一種倫理學觀點的方法是,看看它會使個人的道德判斷產(chǎn)生怎樣的不同,并且這種不同是不是選擇上的進步。所以,假設一個人采納了關懷的倫理,與他們采納原則倫理的“男性”進路相比,這會把他引向作出不同的道德判斷嗎?下面有三個例子。

家庭與朋友。眾所周知,傳統(tǒng)的義務理論不適合描述家庭和朋友之間的生活。這些理論把義務觀念當作道德的基礎:它們提供了我們應該做什么的描述。但是,正如安尼特·拜爾所觀察到的,當我們試圖把“做慈愛的父母”解釋為一種責任時,我們立即就面臨問題。做慈愛的父母的行為,從動機上講不是責任。如果父母關心他們的孩子只是因為他們感到這是他們的責任,這將會是一個災難。孩子會感覺到這一點,并且意識到他們不為父母所愛。根據(jù)責任感行動的父母不是好父母。

而且,彌漫于義務理論中的公平或不公平的思想似乎也與愛與友誼的思想深深敵對。約翰·斯圖亞特·穆勒說,一個道德行為人一定要“像一個利益無關而慈善的旁觀者那樣嚴格地公正無私”,但那不是父母或朋友的立場。我們不會只把我們父母或朋友當作巨大的人類群體中的一員,相反,我們認為他們是特殊的,會對他們給予特殊待遇。

另一方面,關懷倫理則完全適合描述這種關系。關懷倫理不把“義務”視為基礎,也不要求我們同樣公平地促進每個人的利益。相反,它開始于把道德生活視為由特殊的人組成的關系之網(wǎng)的觀念,把“生活得好”視為對其他人的關懷,滿足他們的需要,對他們忠誠。

這些觀念把我們可以做什么的問題引向不同的判斷。我們可以奉獻自己的時間和資源用來關懷我們的家庭和朋友嗎(即使這意味著忽略我們本來也可以幫助的其他人的需要)?從公平的觀點看,我們的責任是同樣地推進每一個人的利益。但是,很少有人接受這樣的觀點。關懷倫理確認了我們自然地給予家庭和朋友的優(yōu)先性,并且它看起來似乎也是一個更有道理的道德觀念。

這并不奇怪,關懷倫理似乎在解釋我們與朋友和家庭的道德關系的本質(zhì)方面做了很好的工作,畢竟,對那些關系的思考是它最初的靈感。

處于貧困中的兒童。每年有超過200 萬名兒童死于可以通過接種疫苗來預防的疾病。像聯(lián)合國兒童基金會這樣的組織為救助這些兒童而工作,但是,他們從來沒有獲得過足夠的資金。通過為他們的工作提供捐助,我們可能阻止這類死亡。用17 美元,聯(lián)合國兒童基金會可以為一個第三世界的兒童接種防治如下可預防的主要疾病的疫苗:麻疹、小兒麻痹、白喉、傷寒、百日咳、破傷風、肺結(jié)核。

像功利主義這樣的傳統(tǒng)的原則倫理學會從中得出結(jié)論:我們具有實質(zhì)性的義務支持聯(lián)合國兒童基金會。其理由是明確的:幾乎每個人都有浪費在相對細小的東西上的資源——我們買新奇的服飾、毯子、電視。這些東西沒有一樣像給兒童的疫苗那樣重要。因此,我們應該至少把我們的一部分資源捐給聯(lián)合國兒童基金會。當然,如果我們試圖填補細節(jié)并討論所有的反對意見,這個簡單的推理就會變得很復雜。但是,這個基本思想已經(jīng)足夠清晰。

有人可能會認為,關懷倫理會得出相似的結(jié)論——畢竟,難道我們不應該關懷那些處于貧困中的兒童嗎?但是,這就不解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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