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交車上,一個婦女被流氓打了,一車的人沉默不語,讓一個流氓在光天化日之下逞兇。不要告訴我,這一車的人當中沒有憤青,那些高喊愛國的憤青,此時他們默無聲息。
有人站在高高的樓頂,要跳樓以結束絕望的人生。樓下聚滿了看熱鬧的人群,他們甚至在等得不耐煩的時候,會說“快跳啊,別浪費我們的感情”。不要告訴我,這些人中沒有憤青,那些高喊愛國的憤青,他們參與了觀看跳樓的狂歡。
一個小偷被失主追逼落水,眼看生命垂危。水邊站滿了圍觀的人群,沒有一個人伸出援助之手,眼睜睜看著小偷溺水而死。不要告訴我,圍觀者中沒有憤青,那些高喊愛國的憤青,在生命面前表現出驚人的麻木。
例子還有很多,我就不舉了。我舉這些例子并非空穴來風,而是曾經被媒體報道的新聞,曾經被我當做“評論由頭”加以評論過的事實,書寫過我難言的悲傷。當然,現在看來也算不得是什么“舊聞”,因為同樣的事情還在你我的身邊發(fā)生著,將要發(fā)生著。
我之所以要強調,不要告訴我,在這些人群當中沒有憤青,是因為我們可以承認一件這樣的事情可以沒有一個憤青在場。如果說那么多的事件中都沒有憤青在場,我是斷然不會相信的。如果哪怕是有一個憤青,以他們所標榜的愛國、血性、骨氣、敢作敢當,為什么就看不到一個憤青站出來,給一聲吶喊,伸出手來幫扶弱小的生命一把?
其實沒別的,在憤青的內心里,他們只愛國,未必愛人。或者說,愛國易,愛人卻難。
一個國家是什么?是由無數國民構成的集合體,沒有國民,國將不國。一如我們談論一個人,就必然要談到人是由不同的肌體器官組織構成一樣。他有獨特的性格愛好,離開這些來談一個人,就是一個“抽象的人”,就是一個概念而已,它不是張三也不是李四,它只是一個符號。
愛一個人是很具體的,這種愛是很具體的。你不能說你愛你的妻子,但不愛她的身體。她的身體的某個器官發(fā)生病變了,需要及時治療,你不聞不問,而你的解釋是:我愛她這個“人”,對她的身體愛不愛無關緊要,那么疾病就會奪去她的生命,奪去她這個“人”,你愛這個“人”也就無從愛起了,此所謂人之不存,愛將焉附。
道理不是很簡單嗎?國家并不是什么“空中樓閣”,它無非是由處于特定法律和政治關系中的個人組成的實體。你愛國,就同時愛她的國民,甚至要愛她的國民甚于愛國。不愛國民的愛國,那是空愛、假愛;只有把愛人看得比愛國重要的人,才是真正的愛國者。
我覺得,判斷一個憤青愛不愛國,不在于他喊出多么漂亮的口號,就看他在愛人這個問題上表現如何,這是判斷憤青是否愛國的試金石。愛人就是真愛國,不愛人就是假愛國。
可是,我們看到太多只愛國、不愛國民的憤青,你叫他愛國容易,叫他愛人就很難。你叫他愛國,他愿意赴湯蹈火在所不惜,你叫他愛人,他袖手旁觀麻木不仁。試問,你赴湯蹈火地愛國,最終是為什么?還不是要讓國民生活幸福?而具體的一個國民遇到不幸之時,你伸出援手不也是要讓他生活幸福嗎?而且比起赴湯蹈火來,用不上什么犧牲,不過是舉手之勞而已,為什么就不愿意盡這舉手勞之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