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于人性觀 比如說,相信靈魂是無性的, 靈魂“在身體里,但并不屬于身體”。這取決于對上帝與世界之間關系的看法,也即所謂的自然神學(罪惡的存在為神意之說)。根據(jù)基督教的觀點,性在人類失去上帝的恩寵中起著重要的作用;而作為救贖的主要行動,耶穌的降生與死亡,則受到愛的驅(qū)動?!吧駩凼廊耍?甚至派其獨子當我們的救世主。”在這種信仰的氛圍中,愛起著重要作用。所以,無論進化心理學所定義的潛在性情是什么,個人的經(jīng)歷都會很大程度上受到文化的影響。人類的性欲不會停止,但人類對于性是什么、性與愛之間如何相關聯(lián)或是相對立的體驗,并非由遺傳物質(zhì)所決定,而是像對待其他一切事物那樣,從普遍、概要的觀點演化而來。
這就是為什么愛也有歷史。愛的經(jīng)歷,也即愛與被愛的感覺,完全由文化與個人的特性所決定。所以,盡管進化心理學確認了一般的遺傳性情,但我們必須認識到,愛的經(jīng)歷隨著周圍信仰文化的改變而改變,特別是那種明確地傳遞出他人觀、是非觀和對自己的責任的信仰。因此,盡管我們相信進化論的觀點,但不得不承認,它對于現(xiàn)在的愛及其目的的解釋力是有限度的。
如果我們以歷史上真實發(fā)生的但丁對碧翠斯的愛為例 這份愛深深地交織在《神曲》的情節(jié)之中 問那是怎么樣的愛。進化論的回答是,那是為了繁殖的繼承策略 即使我們承認但丁的確有這樣的基因遺傳,這個回答聽起來也并不合理。愛的意義是由但丁對自己、對上帝和對世界的其他種種信仰來決定的。
當我們思考類似但丁的例子時,我們便可強烈地意識到:那些支持與進化心理學相左的愛情觀的理由正在提醒著我們,愛是一種文化構(gòu)建,而它構(gòu)建的方式取決于特定社會的種種信仰和文化特征。比如說,像在我們這樣的社會,成人在戀愛前一般獨居,這時的愛是對于孤獨的克服。但是,對于別的社會,如果婚前大家庭都親近地住在一起,那么愛的主要體驗就不會是對于孤獨的克服了。此外,在男女性別角色被仔細定位并涇渭分明的時期,吸引男女在一起的愛將會通過這些被定位的角色體現(xiàn)出來;而男女性別定位沒有這樣明確的區(qū)別, 或區(qū)別已成為緊張與爭論的理由時,愛的體驗也會隨之改變。如何關心一個人取決于你覺得什么是那個人的幸福;而進化論則強調(diào),關心另一個人(與之保持性行為活躍的個體)的幸福是一種天賦。顯然, 對于幸福的不同理解會導致不同的行為模式。在一種文化中,幸福也許是擁有很多男孩子;在另一種文化中,是有一個整潔的家,五點時桌上有肉可吃;在還有的文化中,則是培養(yǎng)精神的自由。從遺傳學的角度上說,同樣的性情 營造幸福 正在發(fā)揮作用,但其對于行為的影響卻取決于我們對于自身及他人幸福的思考和認知方式,甚或是我們對此理所當然的想法。雖然這些信念與關注點都由文化視野所構(gòu)成,但在同一文化中的不同個體之間同樣差異很大。
在愛的體驗方面,文化差異性又有什么意義呢?從個人角度出發(fā),這與一個人認為愛是普遍現(xiàn)象還是地區(qū)性現(xiàn)象或是兩者的結(jié)合是否存有關聯(lián)?是什么因素讓我們相信其中的某一個觀點?
認為感情是一種本能且普遍的性情的想法,可以讓我們的感情生活更有尊嚴。一般認為,本能的愛是高尚而又美好的,因為這使得本能與恰當?shù)膼壑g達到了均衡(這種均衡在“自然就好”這句老生常談的建議中很好地體現(xiàn)出來了)。但是,這種積極的評價在誤導我們, 普遍或本能的傾向并非表示我們應該追求這個傾向。對于陌生人的不信任幾乎是天性,要了解這種天性的演化過程也很容易;忽略甚至攻擊弱小的嬰兒,而將資源給更健康的孩童可能也是天性;手足之間充滿仇恨的敵對似乎也是很自然的事,但是對于上述行為我們都不認為是好的。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天性并不能達到一個好的目的。我們可以通過現(xiàn)實中的結(jié)果來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