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澳門、黃埔與伶仃洋上
據(jù)我所知,這(鴉片買賣)是最安全、最有紳士氣派的投機生意。
――渣甸
1821年,馬地臣出手闊綽地在澳門買下一棟豪宅。已經取得丹麥駐廣州領事資格的馬地臣,正準備一顯身手――身為丹麥領事,他可以無視東印度公司的清規(guī)戒律和繁文縟節(jié)。這年7月,馬地臣成為伊沙瑞行的合伙人,西班牙人伊沙瑞(Xavier Yrissari)與加爾各答的大商家拉羅瑞商行聯(lián)系緊密,馬地臣找到新的合伙人之后,開始走上成功之路。
渣甸也已熟識東方。就在馬地臣成為伊沙瑞行合伙人的第二年,38歲的渣甸下定決心將生意重心放在廣州,集中精力從事鴉片交易。渣甸在廣州第一年的鴉片經營初戰(zhàn)告捷,當年賣出649箱麻爾洼鴉片,麻爾洼鴉片(Malwa Opium)的產地主要在麻爾洼等印度西北內地。那里屬印度土邦,不受東印度公司直接統(tǒng)治。東印度公司在印度北部的孟加拉建立鴉片專賣制度,在中國一般稱孟加拉鴉片為“大土”,其中八達拿所產鴉片又稱“公班土”(Patna Opium)、貝勒那斯所產稱“刺班土”(Benares Opium),麻爾洼鴉片則稱做“白皮土”或“白土”、“小土”。此外,鴉片的另一個來源地為土耳其,來自土耳其的鴉片稱“金花”(Turkey Opium),質量普遍較差。賺進81 3萬美元。
澳門、黃埔、伶仃洋,已成為渣甸和馬地臣活動的中心舞臺,而經營鴉片,則是他們走向成功的關鍵。澳門與黃埔鴉片貿易龍頭地位的爭奪及其興衰,渣甸和馬地臣等散商的崛起與走向發(fā)達,意味著英國、印度和中國之間的貿易圖景已經發(fā)生改變,而這正是多股勢力激烈較量的結果:散商與東印度公司的較量,東印度公司及散商與澳門葡萄牙人之間的較量,東印度公司、散商與中國政府及行商之間的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