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改革開放30年的啟示(7)

陳志武說中國經濟 作者:陳志武


當然,我說這個話,不是為具體在民營化過程中一些撈油水的人辯護,只是說要認識到在這樣一個轉型的過程中應該怎么辦,因為已經看到了結果,會比過去的狀態(tài)好很多。在這個過程中因為起點是那樣的,是不可避免會出現這樣的問題的。

問:以前我們有個改革的方向是國退民進,我記得20世紀90年代吳敬璉老師有個課題就是專門做的這個。但現在的情況可能恰恰相反,民營企業(yè)活得越來越艱難,少數壟斷性國企的利潤可能就占了全國企業(yè)盈利的絕大部分。為什么會這樣?這對我們的經濟、社會意味著什么?

陳志武:在我看來這個一點不奇怪,這也是楊小凱講的“后發(fā)劣勢”的一個重要表現方面。因為你想想,任何一個行業(yè)只要有國有企業(yè)進去,那個行業(yè)里面民營企業(yè)、私營企業(yè)生存的空間會越來越小,法制建設必然會越來越困難。

這個道理很簡單。法制的特點就是在法制面前人人平等,如果一個是國有企業(yè),背后的股東是國家,另外一個是私營企業(yè),背后的股東是私人,當這兩方在法庭面前出現的時候,誰能夠得到更多的保護?這是不言而喻的。

在這樣的情況下,我這幾年也一直在強調,國有企業(yè)是不是要民營化、私有化,不僅僅跟國有企業(yè)效率更高還是民營企業(yè)效率更高有關,還跟一個人花自己的錢更心疼還是花別人的錢更心疼有關,這個方面的問題是非常重要的,也是過去30年國有企業(yè)改革討論的焦點問題。

除了這個因素以外,還有很多其他非常重要的、更深遠的影響。如這些國有企業(yè)、國有資產都民營化或者是私有化,從國家很多經濟領域里面退出來,通過國退讓民進來。如果不這樣做,那么到了最后,各個行業(yè)的法制、整個社會的法制很難發(fā)展。有特權的企業(yè)進來以后,真正的民營企業(yè)、私營企業(yè)的日子就沒有辦法過了。另外,對于整個國家的經濟結構、產業(yè)結構、經濟增長模式都會帶來非常大的約束性。

最近我也寫過一些文章,如果由國家掌握中國社會主要的資源、資產和財富,同時也主要由國家來獨享這些資源的分配,把稅收都交給政府的話,最后只會進一步強化政府在中國經濟決策、消費決策、投資決策中間的壟斷地位。同時,會弱化民間經濟決策的控制權。這樣會產生一個必然的結果,即讓中國的經濟增長繼續(xù)靠投資而不是靠消費來實現。因為消費是民間的消費,你要讓老百姓消費,首先要給他更多的財富,如果沒有財富的話,消費怎么能夠上來?

如果現在仍讓國有企業(yè)在中國經濟當中唱主角,保留國有企業(yè)壟斷地位的話,中國經濟的進一步增長只能還是靠投資、靠高污染、靠重工業(yè)項目。

但是這種增長模式現在面臨的挑戰(zhàn)越來越大,特別是在目前全球經濟有明顯衰退的環(huán)境和趨勢之下,依靠投資同時依賴出口帶動經濟增長的模式,在過去30年也許可以,但是在未來阻礙會越來越大,可持續(xù)性也是一個問題。

問:我們剛才也談到法治社會了。市場經濟可以說就是一種法治經濟,我們也一直在強調要建立法治社會,但現在的狀況似乎并不樂觀。到底是什么制約了法治社會的建立?我們該如何做才能真正建立法治社會?

陳志武:法治社會的核心基礎是讓社會絕大多數的人有更多的收入、更多的財富,讓我們有所有。如果我們都是無所有的,只是國家擁有一切的話,就逼著我們個人從國家權力里面要生活、要飯吃。在這種時候,我們每一個人都處于被動的、處于求國家、求政府的位置的話,我們每個人是不會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因為你要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時候,第一個就是來自于權力方面的威脅,權力掌握在政府手里,而政府又掌握我們的飯碗,那你怎么能拿起法律武器來要求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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