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克曼防御術是指被收購企業(yè)反守為攻,對襲擊者提出反收購,并開始購買襲擊者的普通股,以達到保衛(wèi)自己的目的。帕克曼防御術的特點是以攻為守,使攻守雙方角色顛倒,致對方于被動境地。被收購公司還可以出讓本企業(yè)的部分利益,策動關系密切的友好企業(yè)出面收購自己的股份,以達到圍魏救趙的效果。從反收購效果來看,帕克曼防御術常常能使被收購方處于有利地位,可進、可守、可退。進,可收購襲擊者;守,可使襲擊者迫于自衛(wèi)而放棄原先的襲擊企圖;退,因為擁有襲擊者的股權,所以即便收購者襲擊成功,被收購者同樣也能分享襲擊成功所帶來的好處。
帕克曼防御術的運用,一般需要具備三項條件:首先,襲擊者本身應是一家公眾公司,否則就談不上被收購者反收購襲擊公司的股份;其次,襲擊者本身要存在被收購的可能性;最后,目標企業(yè)需要有較強的資金實力和外部融資能力,否則風險很大。
美國并購史上最有名的帕克曼防御術案例是1982年馬丁·瑪麗塔埃公司反擊本蒂斯公司的收購戰(zhàn)。在遭受本蒂斯公司的襲擊后,馬丁·瑪麗塔埃公司反過來收購本蒂斯公司。在反收購戰(zhàn)中,馬丁·瑪麗塔埃公司借助于其中的一件桃色新聞,讓本蒂斯公司的收購計劃功虧一簣。收購失利的本蒂斯公司,從此一蹶不振,半年后反被另外一家企業(yè)收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