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保羅·古森這樣一位才能出眾的人為什么會在中年的時候走上歧途。這個問題使他的幾個朋友、“廣大”客戶以及比利時警察,都頗為費解。他在利日的國家軍械廠工作了三十年,已經(jīng)成為廠里有精湛技術(shù)的、可以信賴的技術(shù)人員。在工程領域,精確是絕對必要的。而他在這方面樹立了一流的口碑。在三十年里,他成為公司各種軍事產(chǎn)品的頂尖專家。這是一家遠近馳名的工廠,專門生產(chǎn)最精良的武器,從女用的小巧自動手槍直到重型機關(guān)槍,品種齊全。此外,古森的誠實品格也是毋庸置疑的。
他在戰(zhàn)爭期間的記錄也相當輝煌。雖然在被德國占領期間,他仍然在為納粹德國戰(zhàn)爭服務的軍工廠工作,但事后證明,他無疑是在為“抵抗運動”組織從事地下工作。他參與幫助迫降的盟軍飛行員逃離敵占區(qū),向他們提供庇護所。他在工廠里組織了一個破壞小組,使利日生產(chǎn)的武器有很多都打不準,或者打到第五十發(fā)子彈時槍膛自爆,把德國士兵炸死。所有這些,都是他的律師從他這個極其謙遜低調(diào)的人嘴里一點點探聽出來的。他在法庭上吞吞吐吐地承認,因為擔心解放后的榮譽和獎章使自己尷尬,所以他從未暴露自己在戰(zhàn)爭期間的活動。這給陪審團留下了深刻印象。他的律師正是在庭上用這些情況為他辯護,才最終使他獲得減刑。
五十年代早期,在和一位國外客戶做的一筆利潤很大的軍火生意里,有人被發(fā)現(xiàn)貪污了一大筆款項。古森那時是公司一個部門的負責人。當懷疑到他時,他的上司沖警察大喊:懷疑值得信任的古森先生實在太荒謬了。
他的經(jīng)理甚至在法庭上還為他辯護,但主審法官認為,以這種方式辜負人們對他的信任更不可原諒。他被判十年監(jiān)禁。上訴后改判為五年。由于表現(xiàn)良好,他三年半后獲得釋放。
他的妻子和他離了婚,把孩子也帶走了。那座位于美麗的利日郊區(qū)的花團錦簇的房子也就此成為過去。國家軍械廠的工作也一樣。他住到了布魯塞爾的一套小公寓里。后來,他開始非法販賣武器,其中大部分都銷往西方世界的地下組織。由于生意蒸蒸日上,他又搬出城住了。
六十年代早期,他得了個綽號――“軍械師”。任何比利時人在國內(nèi)都可以合法購買武器――左輪槍、自動步槍或者來復槍。在任何體育用品商店或者槍械店,只要出示自己的身份證,證明自己是比利時人就行。不過每件賣出的武器以及后續(xù)彈藥的銷售都必須在武器制造者的日志上記錄,同時還要登記購買者的身份證號碼。所以古森從來不用自己的身份證,他用別人的,偷的或是偽造的。
他和城里的一個頂尖扒手建立了非常密切的聯(lián)系。這個人除了做國家的客人在監(jiān)獄里閑住之外,能輕而易舉地從別人的口袋里取出錢包。古森用現(xiàn)金把這些錢包從小偷手里買下來,又雇了個高手幫自己偽造證件。這個人四十年代后期偽造了大量法郎,由于粗心,把鈔票上“法國銀行” 字樣里的一個字母“u”漏掉了,因此倒了大霉(那時候他還年輕)。后來他轉(zhuǎn)行偽造護照,比之前要成功得多。如果古森需要為客戶購買武器,他從不親自帶著偽造得十分出色的身份證去找槍械制造商。他總是找個剛出獄沒活干的小偷或者一時沒戲可演的演員出面。
和他來往的人中,只有那個扒手和造假證件的人知道他的真實身份。他的客戶中,有些是比利時黑社會的頭面人物,他們不僅不干涉他的買賣,還想方設法地保護他。有的人被捕后拒絕招供槍支的來源,原因很簡單,他對他們太有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