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隨想錄”是陳獨秀、魯迅的拿手好戲,胡適并不以此見長,這兩篇卻寫得很別致,可見他對陳獨秀的感情非同尋常。到7月6日,胡適又將《愛情與痛苦》的意思寫入一首小詩,以示對囚禁中的陳氏的思念:
也想不相思,免得相思苦;
幾度細思量,情愿相思苦?!睹恐茉u論》第29號(1919年7月6日)。
營救陳獨秀的言論多多,再錄兩則別致之言于此。一乃“民國元老”田桐致大總統(tǒng)徐世昌的信,形同檄文,發(fā)表于《民國時報》后立即引起強烈反響,他說:
聞閣下,以此次風潮根于學生之鼓動。學生之鼓動根于大學教授之啟發(fā)。于是有命警察總監(jiān)文科學長陳獨秀而加以桎梏毒拷之舉,嗚呼過矣!……夫以政治論教育當于政治分離,以法律言論與行為自有區(qū)別。各國之學者,討論不涉于行為范圍之內者。雖帝制國家容有民主學說,且有無政府主義之研究。……民國定鼎,于今八年,言論自由著述自由,載在約法。陳獨秀為平時大學之教授,外交風潮播蕩之后,既不為曹宅事件之指揮,又不為罷市事件而奔赴,所獲何罪?竊不敢知。而為閣下司錦衣者,則日有某某傳單之關系,北京眾論則日無之。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他公然為陳獨秀辯護,更有甚者是對總統(tǒng)大人極盡諷刺挖苦之能事。他進而說總統(tǒng):
愛國之心怯而求榮之心勇,圖治之心怯而媚外之心勇,求材之心怯而殺士之心勇,既不懼亡國大夫之誚,又敢蒙辱士之名。閣下之勇亦未可厚非矣。桐謹勸閣下將陳獨秀刑之菜市,人當服閣下之勇;不然即日釋之,還人自由,人亦感閣下之仁。如不殺復不釋,日令司錦衣者鞫拷再三,以縮短其生命,或再稍延時日畫鴆以飲之。此乃小人之智,士君子之所不為,天下后世所為僇笑者。愿閣下思之。田桐:《為陳獨秀事與徐世昌書》,原載1919年6月28日《民國日報》;強重華等編《陳獨秀被捕資料匯編》第67- 69頁,鄭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82年6月版。
而最有見地的還是北京學聯(lián)6月15日致警察總監(jiān)的信,對政府的警告:
一、陳先生夙負學界重望,其言論思想皆見稱于國內外,倘此次以嫌疑遂加以罪,恐激動全國學界再起波瀾。當此學潮緊急之時,殊非息事寧人之計;二、陳先生向以提倡新文學現(xiàn)代思潮見忌于一般守舊學者,此次忽被逮捕,誠恐國內外人士疑軍警當局有意羅(織),以為摧殘近代思潮之地步?,F(xiàn)今各種問題已極復雜,豈可再生枝節(jié),以滋糾紛?!侗本W生對于陳獨秀被捕之表示》,《晨報》1919年6月17日。
政府未必害怕?lián)敗按輾埥汲薄钡淖锩?,然確怕因此而“激動全國學界再起波瀾”,因為政府已被學潮弄得焦頭爛額,內閣幾乎崩潰,教育部長在短短兩個月竟換了好幾輪,再起波瀾則何以堪?
值得一提的是,營救陳獨秀的運動雖以學生為主體,但連馬其昶、姚永概這些著名的舊派學者,也不計前嫌,挺身而出,營救陳獨秀。尤其劉師培患病臥床,聞訊扶病而起,與七十余個教授、學者聯(lián)名保釋陳氏。讓胡適覺得“這個黑暗社會里還有一線光明”。
北京軍警內也不是鐵板一塊?!渡陥蟆酚袌蟮溃骸吧行揖炜偙O(jiān)吳炳湘,腦筋較為新穎,雖被軍閥派多方威脅,及守舊派暗中慫恿,然其對于陳氏始終毫無苛待(當陳氏初被捕時,步軍統(tǒng)領王懷慶與吳爭執(zhí)權限,斯時陳最危險,蓋一入彼之勢力圈,即無生還之望。幸吳總監(jiān)堅執(zhí)不肯讓步,故仍得留置警廳)。”《陳獨秀有恢復自由希望》,《申報》1919年7月25日。
陳獨秀被捕期間的6月28日,是巴黎和約簽字的日子。徐世昌舉棋不定。6月24日,學生們驚聞政府已訓令中國專使在和約上簽字。27日,幾百名學生即露宿在總統(tǒng)府前,日夜不散,要求總統(tǒng)下令拒絕簽字。北京城里果然“再起波瀾”,各界人士也紛起請愿,并紛紛致電巴黎,敦促中國專使萬勿簽字。
中國專使團長陸征祥本是歐美同學會會長,蔡元培是總干事,王寵惠、葉景莘是副總干事,蔡、王、葉三人聯(lián)名致電陸征祥,電稿由葉起草,最后稱“如簽,回國不利”?!安桃詾椴粦矅標鴦h去了。但國民外交協(xié)會連去三電,第三電全文為‘公果敢簽者,請公不必生還’。此外各處去電必有更激烈的?!比~景莘:《巴黎和會期間我國拒簽和約運動的見聞》。據說,巴黎中國議和專使團收到國內此類電報,共有七千多份。28日巴黎和約在凡爾賽舉行簽字儀式時,中國代表斷然拒絕參加。專使之一的顧維鈞日后回憶仍很激動:“這對我,對代表團全體,對中國都是一個難忘的日子。中國的缺席,必然使和會,使法國外交界,甚至使整個世界為之愕然,即使不是為之震動的話。”《顧維鈞回憶錄》(一),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版。
誠如胡適所說:“現(xiàn)在中國專使居然不簽字了。將來一定有人說這是‘電報政策’的功效。其實不然。這一次七千個電報所以能收效,全靠還有一個‘五四運動’和一個‘六五運動’。要不然,那七千電報都只是廢紙堆里的材料”。胡適:《七千個電報》,《每周評論》第29號(1919年7月6日)。7月25日,全國學聯(lián)宣布結束罷課,學生從廣場回到了課堂。
然而,就在全國學聯(lián)發(fā)布復課宣言后的第三天即7月28日,警方又以“私設公堂和逼迫人行使無義務之行為”為由,逮捕了魯士毅、江紹原等北大學生領袖。所謂“私設公堂”指7月16日夜北洋軍方安福系收買一批投考的學生,讓他們去搶奪北大學生會圖章,以學生會名義擁護胡仁源長校,以阻止蔡元培回任。誰知此謀不密,次日上午,當這批人在法科大禮堂密商如何“奪帥印”時,被魯士毅等200多學生將他們一一擒住,并捆將起來,然后就地設立公案來審判他們,要為首的交待整個陰謀,并簽具悔過書,蓋上手印拍了照,才放了他們。18日,這幾個人為北大學生向警察廳控告魯士毅一眾11人“拘嚴同學,嚴刑拷訊”(《晨報》1919年8月22日),致有28日警方的捕人。當時正值暑假期間,學生多已分散,被當局認作是興起大獄的好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