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外交事務(wù):合縱連橫護顏面

李鴻章全傳 作者:趙凡禹


就在中秘換約前半年,因“馬嘉理案”而引發(fā)了持續(xù)一年半的中英交涉。如果說在中秘訂約談判和換約中,李鴻章的特點是執(zhí)意抗爭的話,那么在中英交涉中,李鴻章就以“委曲求全”而著稱了。

在19世紀60年代中期以前,清政府認為列強意在通商而不是要推翻其統(tǒng)治取而代之,意識到可以利用列強來鎮(zhèn)壓太平天國,因而開始調(diào)整其對外政策;同時,出于種種原因,列強之間對中國實行了被稱為“合作政策”的聯(lián)合侵略政策。因此在一段時間內(nèi),出現(xiàn)了所謂“中外和好”的局面。然而,各帝國主義國家實際都想實現(xiàn)自己在華利益的最大化,表面的合作之下暗中卻各自加緊侵略活動,所以它們對華侵略的“合作政策”根本不可能持久。到19世紀70年代中期,列強紛紛加緊在華的侵略活動,中國西北、東南和西南的邊疆危機幾乎同時出現(xiàn)。如俄、英染指爭奪新疆,日本開始侵臺試探,英、法兩國分別加強了對緬甸和越南的侵略,其意在侵入我國的西南邊陲。這些,標志著邊疆普遍危機的開始。正是在這種背景下,發(fā)生了看似偶然實則必然的“馬嘉理案”。

事情起因是這樣的:自19世紀70年代起,老牌殖民者英國在工業(yè)發(fā)展上開始落后于后起的美國和德國,優(yōu)勢地位逐漸喪失,對華貿(mào)易也陷于困境。

因此,英國殖民勢力想要在中國擴大市場,他們企圖打開一條自印度、緬甸到長江流域的通道,向中國西南地區(qū)擴張勢力。當時在云南大理存在一個反清政權(quán),是由回民起義領(lǐng)袖杜文秀建立的,英國為達到分裂中國的目的,便向杜文秀出售武器,同時牟取暴利。

1873年,杜文秀政權(quán)被清軍剿滅。英方加緊實施滇緬邊境地區(qū)的探路計劃。第二年夏,英國駐華公使威妥瑪?shù)娇偫硌瞄T申請護照,告訴總理衙門英國將派遣考察隊經(jīng)緬甸前往云南境內(nèi)考察,并派上海的翻譯官馬嘉理前往接洽。總理衙門提出邊境地區(qū)難保安全,但英方執(zhí)意堅持,當時日本侵略臺灣致使時局緊張,總理衙門不愿此時引起英方不快,便最終同意了英方要求。

總理衙門即發(fā)給旅游護照,并指示沿途地方官員給予照顧。馬嘉理到達云南后,巡撫岑毓英等當?shù)毓賳T護送他經(jīng)騰越進入蠻允,都司李珍國派人護送馬嘉理到達新街,與勘探隊頭領(lǐng)柏郎上校會合。

英方?jīng)Q定派英國駐上海領(lǐng)事館官員馬嘉理到云南迎接柏郎的探路隊。馬嘉理從上海動身,經(jīng)湖北、湖南、貴州進入云南,然后入緬,于1875年1月17日到達緬甸八莫,與已在八莫的柏郎等人會齊。2月初,他們開始向中國邊境進發(fā)。2月21日,先行進發(fā)的馬嘉理一行在中國云南蠻允附近,為邊吏李珍國率部和當?shù)厥考澦?,雙方頓起沖突,馬嘉理開槍打傷中方一人,中方隨后將馬嘉理及其隨行的幾名中國人打死。柏郎未敢繼續(xù)前進,率探路隊退回緬甸八莫。這就是近代中國歷史上的“馬嘉理事件”。

事后,云南巡撫岑毓英向清政府報告說,殺死馬嘉理的是當?shù)亍耙叭恕?。但英方認為岑毓英素來仇視洋人,李珍國為岑的部下,如無岑的指使,李珍國不敢擅自阻攔,更不敢殺死馬嘉理。不管究竟是否岑毓英指使,此事確給英方攫取更大侵華權(quán)益提供了口實。

英國政府很快得到了消息,便令威妥瑪同清政府交涉此事,并指示他借此擴大聲勢,完成勘探隊沒有完成的任務(wù)。威妥瑪隨即向總理衙門遞交照會,并提出了許多與馬嘉理事件毫不相干的無理要求:

中英雙方派員共同勘查此案;

同意英印政府另派探測隊入滇;

償款白銀15萬兩;

商訂辦法“保證英國貿(mào)易得免除關(guān)稅及半稅以外一切課稅”;

1858年《天津條約》第四款所給予英國駐華公使的“特權(quán)”,應(yīng)解釋為清帝應(yīng)予合適的接待;

“因中國官員的行動而產(chǎn)生的一切賠償要求”應(yīng)立即予以滿足。

這時正是中國的西北、東南邊境受到嚴重威脅的時候,因此聽說馬嘉理被殺,清政府大吃一驚,急忙向威妥瑪表示將盡快通知云南當局進行調(diào)查。隨后,上諭嚴令岑毓英迅速確查究辦此案。對于威妥瑪?shù)牧鶙l要求,清政府斷然拒絕。由于一時沒有強有力的手段強迫中國就范,同時其他國家也反對英國單獨擴大在華權(quán)益,威妥瑪于是改變策略,集中要求實現(xiàn)前三條要求,并以與清政府斷交相威脅。在威妥瑪?shù)耐葡?,清政府開始妥協(xié),原則上同意英方的前三條要求。由于當時只有上??膳c倫敦通電報,為便于與本國政府聯(lián)系同時與柏郎到滬商議,威妥瑪于1875年4月初到達上海。為表示重視,清政府則在6月19日任命李鴻章的哥哥、湖廣總督李瀚章為欽差大臣,和前總理衙門大臣薛煥一同前往云南查辦。

清政府的態(tài)度是大事化小,主持總理衙門事務(wù)的恭親王奕心知威妥瑪明擺著是要訛詐勒索,他上奏光緒帝要謹慎行事,清政府即令云貴總督劉岳昭、云南巡撫岑毓英急速勘查。岑毓英上報結(jié)果聲稱元兇是當?shù)厣矫褚叭耍赚敭斎徊豢狭T休。清政府只得命湖廣總督李瀚章、總理大臣薛煥前往云南審查此案,英方觀審官員參與會審,經(jīng)過多次公開審訊,李瀚章得出結(jié)論:李珍國就是英方要求追究的策劃組織人員。

威妥瑪對此結(jié)論當然不滿意,他反駁道:“李珍國絕不敢阻殺洋人,就算是岑撫臺指派,也不是他敢做的,肯定還有更深的幕后主使。現(xiàn)在滇案處理不合事實,如果只懲辦野人,我不答應(yīng);如懲辦李珍國及吳同知等人,我不答應(yīng);如只懲辦岑撫臺,我也不答應(yīng)。其錯在中國朝廷及總理衙門?!睂⒚^直接對準清政府,并提出要求將岑毓英一干人等提往京城審訊,同時懲辦查案不力的李瀚章、薛煥兩位大臣。

岑毓英好歹也是一級地方行政首長,堂堂的二品大員,李瀚章、薛煥兩位更是朝中重臣了,要清政府公開懲處這些官員,那大清國豈不是會顏面掃地?

在中國任海關(guān)總稅務(wù)司的赫德出面在總理衙門與威妥瑪之間周旋調(diào)停,其實忙于與秘魯交涉的李鴻章也一直關(guān)注著馬嘉理事件的發(fā)展,威妥瑪在與李鴻章見面時,暗示希望李鴻章出面調(diào)停此事,后來他通過赫德暗示清政府,希望由李鴻章全權(quán)處理。

采取退讓和息事寧人的方針,是清政府對此案的基本態(tài)度,從曾國荃給其侄曾紀澤的一封信中可以看出當時的情狀:“京師城里以威妥瑪拂衣出京,大家恐懼情狀,亦頗露丑。”稍后介入此事的李鴻章采取委曲求全的態(tài)度,自不使人感到意外。

1876年夏,光緒帝降旨,派李鴻章為欽差大臣,“全權(quán)便宜行事”,前往煙臺與威妥瑪舉行談判,并特別指示李鴻章,萬不能答應(yīng)將岑毓英提往北京審訊的條件。其實威妥瑪故意提出這個條件的本意是要挾清政府答應(yīng)其他條件,盡早“和平”了結(jié)此案,為此,英方還調(diào)動了海軍艦隊停泊于大連,做出武力威脅姿態(tài)。

李鴻章接到命令后,他仔細分析了事情的前因后果,以及當前面臨的局勢。他明白英方目的是小題大做,借以敲詐勒索,并希望盡快達到目的;而朝廷則是怕與洋鬼子打交道麻煩,更怕懲辦大臣丟了大清國的顏面,所以也希望吃點虧盡快結(jié)束談判。但是威妥瑪既然放出那些話來,一時也是不好改口的,必須想個法子逼他收回這個條件,好給朝廷挽回點顏面,至于其他苛刻條件,也需要盡力去爭取。

其實,威妥瑪近期向清政府提出的蠻橫要求也遭到了其他在華國家的非議,因為他在沒有跟其他國家打招呼的情況下,擅自向清政府提出額外利益要求,這已經(jīng)破壞了各國在華勢力均衡的潛規(guī)則了,所以他們也想找機會表達各自意愿。當李鴻章到達煙臺的時候,各國公使也以避暑為名來到了煙臺。

李鴻章敏銳地發(fā)現(xiàn)了這其中的蹊蹺,很快有了解決問題的辦法,并作出了反應(yīng)。他開始跟美、德、俄、法、日、奧等國公使頻繁會晤,還到一些國家軍艦上參觀,故意孤立威妥瑪。

七月十二日是慈安太后的生日,李鴻章又把這個日子派上了用場,他以為太后舉辦“萬壽圣節(jié)”為由頭,宴請英、美、德、俄、法、日、奧七國公使,還有英國海軍艦隊司令賴德、蘭伯。在酒席間,為了刺激英國公使,他故意發(fā)表演講:“我中華先圣從來主張四海之內(nèi)皆兄弟,本大臣見諸位貴國都十分富強,都是為了與我大清國交好而來,畢竟一個國家的財力智力有限,須得各國合力取長補短,才能實現(xiàn)共同繁榮。至于通商一事,各國互通有無,本大臣早知此中道理,為此,鄙人當盡心竭力,為與會諸位謀求在華利益均沾。”各國使臣聽得李鴻章此番話語,紛紛鼓掌附和,在場的威妥瑪雖然知道這是李鴻章耍的手段,但也只得強作言笑。

李鴻章這一招果然奏效,在接下來的談判中,威妥瑪不得不放棄將岑毓英提京的要求,至此談判才得以順利進展。雖然李鴻章在其他具體條款上為了中國利益做了最大努力,但最終還是被迫簽訂了喪權(quán)辱國的《煙臺條約》。

在清政府看來,不將岑毓英提京,保住朝廷顏面,就是最大成功,就連當時的外國媒體也評價說中國能在與英國的談判中抵制英方部分要求而達成協(xié)議,已經(jīng)是相當不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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