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刺客(4)

刺客 作者:龍一


"如果,"常百興自信是本行中的第一人,而且是個關(guān)心時事的有心人,他驕傲的個性不允許自己這樣被人支使,即使來人是當(dāng)朝宰相。"我是說,如果再出來一個張柬之,來個一朝改天換日,那時我是官還是匪呢?"

常百興說的這個張柬之是在五年前發(fā)動政變,架空當(dāng)時的女皇武則天,扶持中宗登基,恢復(fù)了李唐王朝的大功臣。在那一次政變中,武氏一黨和投靠武則天的寵臣張易之兄弟的大臣們幾乎全部被殺掉了。

"如果這世上還有張柬之那樣的忠臣的話,就應(yīng)該是我。"老人聽了常百興的這一句話便有些激動起來,"我今天來邀你,不單單憑的是黃金,而主要是一個義字--人生之大義。為皇上盡忠,便是人生最大的義行。至于高官厚祿、美馬輕裘,那只是對功臣的酬勞而矣,并不是以利相誘。"

"有件事情我還沒想清楚,如果我明日出賣了你,那么高官厚祿、美馬輕裘不是來得更容易些么?我聽說,那個有權(quán)勢的女人可是慷慨得很。"

聽到這話,老者笑了,道:"如果小興會出賣主顧的話,這世上還能相信誰的諾言呢?"

常百興起身向老人叉手深施一禮。大丈夫最重然諾,看來對方確是將自己當(dāng)成了一個名動江湖的俠客了。兩人三言兩語之下就要將大唐朝政來個翻天覆地的變化,這是何等的信任與尊重!這一切讓常百興有些熱血沸騰。

送走了老者,常百興面對著矮幾上那包馬蹄金時才感到有幾分緊張。方才的老者乃是當(dāng)朝的中書令、同中書門下三品,也就是當(dāng)朝宰相姚崇,姚元之。他手上的那串?dāng)?shù)珠是當(dāng)年天后武則天手賜的南海貢品,如此巨大的碧色珍珠,世間僅此一粒。所以,常百興一見此手串便明白了來人的身份。

難辦的是,常百興并不是姚元之要找的那個人。他全都弄錯了。

半個月前,在東都洛陽發(fā)生了一起大案,當(dāng)朝權(quán)勢熏天的太平公主的大總管被人殺了,刺客就是鼎鼎大名的小興。沒有人知道小興的真實姓名,也很少有人見過他本人。他有一個極兇殘的習(xí)慣,凡是不經(jīng)過中間人而直接找上他的接頭人,都將被他殺掉,當(dāng)然,他也會不負(fù)所托,將那位死者的事情辦好。與此同時,他還有一個狂妄的藐視官府的惡習(xí),就是他每殺一個人,都會讓官差們在那人身上或左近,找到一個寫有"興"字的小小布條。

不過,小興為人極其謹(jǐn)慎,他從不為同一雇主工作兩次。顯然,姚元之并不了解小興的這一怪癖。

小興刺殺太平公主的大總管那一夜,常百興也在場,他是受一個專門收購贓物的波斯商人委托,去偷盜太平公主的奇寶--珍珠裙。珍珠裙到手后,他被大總管的尸首絆了一跤,身上沾了不少的晦氣(偷兒一行不愿見血,所以他們將血稱之為晦氣)。

也許是他慌忙逃離洛陽的太平公主府時,便被姚元之的線人盯住了,以為自己就是小興,才有了今天這一出戲。

一萬緡就是一萬貫錢,這可是一大筆財富。人們平日里常說的萬貫家財,指的就是這么一筆財產(chǎn)。有了這么一筆錢,即使是在百物騰貴的長安城里,也可以算是一個頭等財主。常百興有些動心了。

不論從哪一方面講,干偷兒這一行的都是些膽小的人。故老相傳,每個偷兒的師傅在傳授徒弟技藝之前,需要徒弟牢記的重大戒律之一就是殺人。也就是說,他們這一行的規(guī)矩是:偷竊失手時,只能自怨技藝不精或時運不濟(jì),絕不能暴起傷人,只能相機(jī)逃走。倘若偷兒傷了人,便淪為賊,那時連贓物也沒有人肯收買,在本行之中自然沒了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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