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前,我們就達成了這樣一個約定。這其實無關乎那輛車,這更多地只是表明,父親對我有絕對的信心,他相信我擁有某種全世界都應該知道的閃光點。
父親總是說我即將出名,他也希望我出名。父親50歲時,我才出生,而他娶我母親時已經(jīng)40歲了--對于他那代人來說,確實很晚了。
因此從一開始,我們倆都知道,我們在一起的時間會與日俱減。
實際情況是,在我那個學校,大部分人會在15歲就出去上新英格蘭的初中,這進一步威脅到我們倆在一起的時光。也就是說,算來算去(從我能算數(shù)的時候算起--就是10歲左右時),我們倆大概還剩下5年的美好時光能在一起。祖輩們到60歲時就會跑到后院永遠躲藏起來,我知道有幾個人就是這樣。那時我的小心靈只關心一件事,就是我算出來了:盡管只有5年的時光,我們倆也算是幸運的了。
此外還要考慮父母的社交生活安排。每個周末的晚上,父親的外出都讓我牽腸掛肚。每個星期天都要在教堂浪費半天時間,不過在那里我至少還可以配合父親唱著贊美詩,牽著他的大手,把玩他那又粗又干的手指上戴著的大金戒指,順手捋著父親暴突的暗紫色血管。我的不安分會換來父親的怒目而視,不過他的瞪視從來沒那么嚇人。
我覺得,正因為我們倆在一起的時間有限,所以每個工作日的晚上,我都會跑向父親,大聲尖叫“爸爸回來啦!”。我跳到父親的懷里,而父親會抱著我走上樓。盡管父親的臂彎感覺如此安全,盡管馬上能真切體會到父親的嬌生慣養(yǎng),但我仍然能感到我們倆的未來有一絲悲觀的氣息。于是,我只能更緊地粘在父親身上,直到他把我扛進主臥,將我放到長軟椅上,然后父親會換上居家“工作服”。
父親的工作服和他的其他裝扮一樣,總在意料之中。尖頭皮鞋配上布克兄弟牌的套裝和大衣,這是進城時或去教堂時的裝束。古奇牌(Gucci)矮幫皮鞋,加上運動上裝、花哨領帶和短褲,這是赴晚宴和雞尾酒會時的打扮。其他時間,總是卡其色或白色的、沒有漿洗過的、領尖有扣子的襯衣--夏天是短袖,冬天是長袖。除了這些穿著之外,還有奶油色的羊毛襪,織補之后肯定與我母親的襪子涇渭分明。父親還有幾套標志性的、滿是草漬的、臟兮兮的工裝服,晚上他會像招呼老朋友那樣把它們從衣櫥中請出來。父親非常喜歡它們,有一次我還給它們拍了照片,那時上面全是碎草,就像老去的金毛獵犬忠實地守衛(wèi)在車庫門墊。我給這張照片找了個像框,作為圣誕節(jié)禮物送給了父親。他當時大吃一驚。
“跟我說說你小時候的事吧!”我邊懇求,邊用皺巴巴的紅鞋墊擦著我放在窗欞上的手。
然后父親開始講密西西比河沿岸某個工業(yè)小鎮(zhèn)的故事,那是他全身心深愛的一個小鎮(zhèn)--甚至超過了那些臟兮兮的工裝褲。不過父親總是會說:“你不會喜歡那里的。那里一點都不像芝加哥北岸?!?/p>
但對我來說,花崗巖城,伊利諾伊州……聽起來都很奇怪,因為那都不是芝加哥北岸。工業(yè)小鎮(zhèn)周圍的美國人都很古怪,他們會去看畫展,會買幾分錢的糖果,會推著自制的推車,會拜訪車間里的男人們。
不過那更像是一個魔幻之地,因為父親就是從那里走出來的。
還有,父親現(xiàn)在實際上已經(jīng)變成了一位紳士,衣著得體,是那種始終墊著鞋墊的紳士……最最重要的事實是,父親說起白手起家、從頭闖蕩的時候,說起那深愛的家鄉(xiāng)甚至沒有一個正經(jīng)街名的時候(那時都叫什么三街、四街的),他的眼里總是淚光隱隱……所有這些都告訴我,父親是個稀罕人物。請再想象一下吉米·斯圖爾特,然后加上一點點安迪·格里菲斯(Andy Griffith)和迪克·范·戴克(Dick Van Dyke)(這個人也出生在伊利諾伊州的丹維爾,而父親總喜歡說,他就像自己失散多年的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