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正統(tǒng)反對派的改組
我們對清朝后期一些杰出人物的看法感到模糊不清,之所以如此,一方面是因為存在著使十九世紀通商口岸的觀察者們感到茫然的無能和腐敗,另一方面是因為這整個階層以及他們?yōu)橹ЯΦ膰以诙兰o初年就滑向了覆滅這一事實。盡管如此,歷史記載表明上層人物的士氣和活力在十九世紀初期都有所復興,這使得有可能對十九世紀中葉的叛亂進行有效的鎮(zhèn)壓。這種新出現(xiàn)的復蘇氣象早在白蓮教反叛時期便已見端倪:內患使某些文化人士在震驚之余重新關心起國內的一些行政問題。在龔景瀚和嚴如熤等專事鎮(zhèn)壓叛亂的人身上可以看到注重實際學問的經(jīng)世致用學派的早期范例;在道光統(tǒng)治時期及其以后,這個學派掀起了一股日益擴大的有意于行政管理技術的浪潮。
對實際事務的再度關心可能部分要歸因于嘉慶帝:他對士人的壓制不如他的父親。但學術界已有若干傾向使杰出之士能在政府事務中發(fā)揮更大的首創(chuàng)精神,這種關心實際的研究與十八世紀后期宋朝倫理哲學的復興不無關系,它由力圖通過一種質樸無華的“古”文體來修身養(yǎng)性的桐城學派這一文學運動所倡導。對修齊治平以及人性所本的基本原理等問題的關心在十八世紀經(jīng)院哲學全盛時期曾經(jīng)變得不時興,但這種關心現(xiàn)在又起而對官僚政治的道德敗壞進行某種程度的對抗。在十九世紀初期還出現(xiàn)了“今文”學派,即含蓄地懷疑經(jīng)典學問的一個學派,其領導人對典籍所作的非正統(tǒng)解釋使他們傾向于主張制度的改革。凡此種種傾向都導致一種務實的、折衷的和力行的觀點,它在十九世紀中葉對鞏固現(xiàn)存社會秩序和敉平叛亂起了重要的作用。
新風氣最盛的是湖南。湖南的經(jīng)世致用派受到了湖南前輩學者-官僚關心實事的影響,其中以人種史學者及軍事行政官員嚴如熤和理學復興者唐鑒的影響為尤著(見第三章)。委托魏源編纂《皇朝經(jīng)世文編》的就是唐鑒的朋友和有權勢的湖南官僚賀長齡,此書于1827年刊行。賀長齡和另一位湖南人陶澍都是最著名的省級官員,他們在危機四伏的十九世紀二十年代和三十年代曾試圖在行政管理上推行一些實際改革。這幾位官員猶如十九世紀初期官僚政治黑屏幕上的幾個光明小點,格外引人注目。不過后來成為十九世紀一系列叛亂的復仇之神的,乃是下一代湖南學者兼活動家,即道光時期高官顯宦的門生弟子和親族。象左宗棠、胡林翼和曾國藩等人不僅由戚誼友情密切聯(lián)系著,而且在學術上都承受陶澍和賀長齡的影響。
作為抗擊叛亂的杰出之士的領袖曾國藩(1811—1872年)出身于一個地主家庭,他在教育和社會上雖有抱負,但還不屬于縉紳門第。曾國藩受教于私塾和著名的長沙岳麓書院——經(jīng)世派 的一個中心。他在1838年進士及第后進了翰林院,然后出任過幾個部的行政職務,最后升任吏部侍郎。這樣,到十九世紀中葉他就在京官的上層站穩(wěn)了腳。
對曾國藩這位年輕官員發(fā)生重要影響的是唐鑒的程朱理學的復興傾向、經(jīng)世派的務實精神以及桐城學派提倡嚴謹文風的原則。在當時士林的爭論中,曾國藩傾向于折衷主義,即將考據(jù)與對道德復興的關心調和起來。不過整個而言,曾國藩的性格和見解受唐鑒和蒙古學者倭仁(后來領導守舊派反對初期的一些維新嘗試,死于1871年)的拘謹陰沉的作風熏陶最深。他是一位活動家,但非常保守,這種氣質恰好碰到了傳統(tǒng)的中國遭逢內外激烈挑戰(zhàn)的歷史時刻。它非常適合于堅持反叛逆和反道德放任的路線,因為它使曾國藩及其追隨者在面對他們的千秋大業(yè)時能接受鍛煉,變成剛腸硬漢。然而可以理解的是,這種氣質則頗不宜于完成在中國發(fā)現(xiàn)它正處于新歷史階段時要進行妥協(xié)讓步這一理智的任務。雖然他們反對貪污腐化、追名逐利和迂腐的學究氣,但這些程朱道學家的政治見解卻是由狹隘的清教主義(他們原來以此陶冶自己的個性)形成的。在曾國藩身上,新道學產(chǎn)生了一種家長式的、但仍是有說服力的權力主義。而在倭仁身上,新道學則產(chǎn)生了一種頑固抵制創(chuàng)新的態(tài)度,特別是對任何帶有西方影響的創(chuàng)新抵制得很厲害。
然而湖南理學復興派的影響并不全是保守性質的。湖南幫里另一些人例如左宗棠(1812—1885年)這類活動家,當他們一旦了解現(xiàn)代技術對維護中國生存有重要意義時,他們便終于變得關心這種技術的應用了。而且這種新道學與有潛在激進思想的今文學派有聯(lián)系。賀長齡曾委托當時最有朝氣的才智之士魏源(1794—1856年)編纂《經(jīng)世文編》;魏源之愿意正視晚清的各種史無前例的新問題并提出解決它們的新辦法,同他贊成今文學以及與最有創(chuàng)造力的今文學者龔自珍私交頗深不能沒有關系。因此,這場在十九世紀中葉的叛亂中支持傳統(tǒng)秩序的運動,也對早期中國的現(xiàn)代化改革作出了一定的貢獻。
道光末年,曾國藩已經(jīng)成了北京城一位有影響的導師。他作為青年有為之士的座師和恩主這個角色,證明對他后來的軍事領袖生涯是必不可少的。他的門生越來越多,其一為湖南舉人江忠源,此人后來成了正統(tǒng)上層人物中投筆從戎的前驅者。江忠源出身于村寨設防的新寧邊區(qū),如前所述,白蓮教和三合會活動在那里的合流正在威脅著現(xiàn)存地方秩序。1844年江忠源從京師回到新寧,馬上組織了由本族人士領導的地方民團來應付這個挑戰(zhàn)。地方上其他世家大族的頭面人物也紛紛起而效法。
新寧發(fā)生的這些情況只是南方正在進行的總過程的一部分:上層人物都試圖建立地方民團來保全身家性命。民團的典型形式是幾個村寨結為一體,以村社頭頭的個人相互關系作為紐帶。民團的首領通常要負責征集名目繁多的額外稅收和維持地方治安。防御事務和民團的費用由“捐”(非正式稅的一種)來提供。只要民團保持非職業(yè)性及其領導聽從官管,它們就可受到官方理論的認可。當然,就其為官方所認可的形式來說,這種“團練”與兩代人以前抗擊白蓮教的行政官員所創(chuàng)置的、以保甲制為基礎的地方官辦體制并無二致。但時世艱危往往導致民團更大程度的職業(yè)化及其首領更大程度的獨立性。只是由于鄉(xiāng)紳和官僚制度的利益在根本上一致,才使無政府狀態(tài)得以避免。象江忠源這樣的上層名流,他有社會的顯赫地位和與官方的關系,是可以調整民團與地方當局的關系的,因而民團頭目們的權力一般都能及時得到地方行政當局的承認,被視為合法。
就江忠源來說,他同時擁有與官方的關系和作為地方領袖的地位,這使他佼佼然與眾不同,使他成了十九世紀中葉及以后的紳士軍事家。由江忠源的團練發(fā)展起來的民團在擊敗雷再浩和李沅發(fā)的叛亂中發(fā)揮了重要作用。1851年江忠源本人成了新受命 鎮(zhèn)壓太平軍的欽差大員賽尚阿的入幕之賓。不久他便認識到靠現(xiàn)有的清軍擊敗叛亂是毫無希望的,于是征召了一支由新寧人組成的精兵開赴廣西。這支軍隊不久發(fā)展到一千人左右,證明很有戰(zhàn)斗力,激勵他們的是靠賞賜錢財和擄掠,也靠親族關系和士兵對紳士恩主的矢效忠誠。江忠源在叛亂蔓延時出征過北方,太平軍早期在蓑衣渡遭到的挫敗就是他一手造成的,此役幾乎使叛軍全軍覆沒。江忠源開始他的軍事生涯完全是為了應付地方上的威脅,而現(xiàn)在他堅決投身于規(guī)模更大的抗擊太平軍的戰(zhàn)斗了。
當江忠源通過他在當?shù)氐纳鐣匚恢铝τ谲娛禄顒訒r,另一湖南人胡林翼(1812—1861年)則以貴州一知府的身份同時從事軍事活動。胡林翼在貴州征募了一支人數(shù)不多但經(jīng)過精選的雇傭兵跟當?shù)嘏褋y者作戰(zhàn)。即使他為貴州的各種起事所緊逼,他也念念不忘故鄉(xiāng)湖南發(fā)生的事件。有一次太平軍從廣西越過邊界,胡林翼決定參加對他們的戰(zhàn)斗。由于胡林翼有許多機會目睹清帝國軍隊的無能,他長期以來一直認為需要動員一支新式軍隊,寧重軍隊的質量和紀律,可以犧牲數(shù)量。胡林翼一旦有了這樣一支軍隊,便熱切地響應他的老上司、湖廣總督吳文镕的號召于1854年初向東開拔,趕赴前線。吳文镕的另一個門生曾國藩此時也已完全投身于新式軍事事業(yè)中去了。[1]
湘軍的發(fā)展
1852年7月曾國藩要求在督察江西鄉(xiāng)試結束后的回返途中,獲準巡訪故里湘鄉(xiāng)。這次巡訪計劃已久,現(xiàn)因太平軍侵入湖南而更加迫切。此時曾國藩一心惦念的事情顯然就是巡視自己家鄉(xiāng)的地方防務;但一次次事件很快就使他卷進了全省、而后是全國范圍的事務。他的假期批準得比預期的要快,因為在南方的路上他獲悉母親亡故,于是他直接回里服喪。在湘鄉(xiāng),他發(fā)現(xiàn)已有強有力的地方防御措施,以生員王鑫和王的老師羅澤南(1808—1856年)為首的地方名流在太平軍北伐時期已動員了數(shù)支鄉(xiāng)勇,這時正伺機要遠出迎戰(zhàn)。曾國藩本人現(xiàn)在已受命負責軍事,因為朝廷在1852年12月任命他為“團練大臣”以協(xié)助湖南巡撫。當然,朝廷并不想授權搞什么新的軍事計劃,而只想通過一名受到信任的京官對已在進行之中的地方軍事化加強控制而已。不久在其他省份也頒布了同樣的任命。
不過曾國藩知道團練完全不足以應付太平軍的挑戰(zhàn),他稍事猶豫便決定以新辦法來利用現(xiàn)有資源。他把湘鄉(xiāng)雇傭兵召到長沙,交由羅澤南統(tǒng)領,作為湖南省職業(yè)軍的核心。不久,湖南其他地方的隊伍(包括江忠源的新寧軍)也并入湘鄉(xiāng)軍。曾國藩決定任命江忠源為整個軍隊的戰(zhàn)地統(tǒng)領,但江忠源的隊伍在組織上有若干缺陷,這很快使曾國藩認識到只能由他本人直接指揮。曾國藩的進展十分緩慢,因為他首先要將湖南境內的地方叛變者肅清,建立一個地方控制和團練兵員補給的體系,而后才能把他的軍隊投入大規(guī)模的戰(zhàn)斗。直到1853年夏,湘軍的幾支大部隊才出現(xiàn)在湖南,同太平軍交鋒。
湘軍的興起代表著非正規(guī)的組織形式的出現(xiàn),它隱隱地含有對清帝國權力的高度顛覆性,不過由于它仍以正統(tǒng)觀念為掩飾,所以還能夠與清朝的既成秩序和平共處。湘軍的一些組織原理導源于戚繼光(1528—1587年)的軍事著作;這位將軍在明朝正規(guī)軍事系統(tǒng)以外另行創(chuàng)建了一支私人的“戚家軍”,同日本海盜及其在沿海省份的土著幫兇作戰(zhàn)。羅澤南和王鑫在湘鄉(xiāng)本地訓練鄉(xiāng)勇時,都襲用了戚繼光的某些思想。戚的著作被十九世紀初期的經(jīng)世派廣為傳布。雖然湘軍后來比戚家軍大得多(后者開始只有三千人),但在編制和訓練上曾國藩都采用了戚繼光的模式。其一,有一個明確規(guī)定的指揮體系(戚繼光稱之為“束伍”)。其中處于關鍵地位的為營官,領六百五十人(五百名士兵和一百五十名夫役);營官上面為統(tǒng)領,控制二至十幾個營。營官對他的五名哨長負有完全的責任,每名哨長監(jiān)管一百人。整個隊伍實際上都靠私人關系維系。營官自選哨長,哨長自選什長,什長則按慣例憑私人關系召募十個人供他差遣。營官在正常情況下也隸屬于某一個統(tǒng)領。曾國藩規(guī)定每次任命一名新營官時,該營所屬官兵都要更換,重新挑選。這種私人聯(lián)系使湘軍取得了綠營軍及其雇傭附屬軍所缺少的聚合力。曾國藩的新軍并沒有完全超出舊體制的范圍,因為從一開始他就奏請給湘軍軍官授以綠營軍銜。不過他在培植其軍隊的官兵之間個人相互義務時,著重利用既存的同族和同鄉(xiāng)關系,這在綠營軍上下級官員之間是不予鼓勵的。
湘軍的體制是與清朝軍事體制的官僚政治原則格格不入的,因為個人關系被后者認為是個威脅。但是,這種關系非常適合于把一支支由紳士領導的非正規(guī)隊伍變成中央指揮的部隊。曾國藩清醒地意識到這項新軍事計劃潛在的沖突,盡力消釋皇上的疑慮。湘勇最初是曾國藩運用團練大臣不明確的權力動員起來的。建立一支職業(yè)戰(zhàn)斗部隊當然不會按官方的團練規(guī)格去做,因為后者強調的是一種低水準的軍事化,所以官方的方案迅速被棄置一旁。曾國藩很注意安撫滿人的感情,他把一位地方的在旗官員塔齊布安置在一個重要的指揮崗位上。但是歸根到底,清帝之所以能夠接受曾國藩的新軍事組織,原因在于他本人是一個受到信任的京官以及他在京師廣為結識的各種關系。在以后十年期間,曾國藩能夠指望取得象文慶和肅順一類滿族大員的支持,因為他們懂得要使王朝幸存,需要把一些非正式權力授與地方的漢族軍事首腦。這些滿族權貴的支持抵消了祁寯藻(1793—1866年)等漢族在朝官貴的敵意;祁寯藻是首席軍機大臣穆彰阿的繼任者,他認為這種地方軍事權力是危險的,不能予以接受。
在以后幾年,這支軍隊在營以上又精心建置了分統(tǒng)、統(tǒng)領和大帥,分別由曾國藩信任的助手任職,他們多數(shù)是取得低級文官功名的人。這一新編制的軍事價值姑置不論,曾國藩的新軍制表明它對清帝國的未來具有重大政治意義。曾國藩的私人幕僚和將官班底成了輸送行政干才的溫床。其中涌現(xiàn)出許多第一流的地方官員,他們將在十九世紀的后來年代里控制中國的軍政大權。早年,曾的官員隊伍主要從文士中遴選,這種做法符合治軍原則中的理學色彩。但到五十年代中期,出身微賤而不通文墨的人也可以致身于掌握軍事大權。這些人憑才干和兇狠而受到賞識,所以湘軍雖則在思想上的信仰日趨淡薄,但它的力量卻有了驚人的增長。
湘軍的兵力最后擴大到十三萬二千人,其中包括騎兵和輔助的水師。按當時的標準衡量這個規(guī)模不算很大,但足以說明曾國藩強調質量甚于數(shù)量。湘軍對兵員的征募、訓練和紀律以及按儒教治軍等細節(jié)的高度重視,使它獨具特色,不同一般。它的薪餉之高也是個特色。一個普通士兵的薪餉竟為綠營軍最高級別士兵的兩倍左右。至于高級官員,由于希望減少貪污和維持斗志,就更不吝惜恩賞了。
曾國藩要承擔這樣的巨額薪餉,是需要有充足而固定的財政支持的。他和他的助手為軍用籌款而使用的辦法,對清朝度支的演變產(chǎn)生的影響一直持續(xù)到二十世紀。曾國藩的基本辦法是留下比中央財會制度所能提供的更多的資源。這就是說,第一,設置一些不受戶部直接控制的新的地方歲入項目;第二,他的部屬一旦就任高級地方官,便將歲入權集于巡撫和總督之手,避開戶部的干預。[2]
早期在財政上實施的權宜措施是賣官鬻爵。監(jiān)生以及各式名譽學銜證書,由京城發(fā)給省級政府發(fā)放。1853年冬,湖南巡撫駱秉章把這樣一批證書直接轉讓給湘軍總部。出售官銜所得是曾國藩早期主要經(jīng)費來源。不過當軍隊擴大以后它的作用馬上被厘金(從字面看厘金值千稅一,只表示很小的數(shù)額)這種商稅所壓倒,它是對存貨、運輸途中的貨物或產(chǎn)地的茶葉等產(chǎn)品按價征取。厘金最初由御史雷以鍼于1853年下半年在揚州一帶實行,目的在于為長江以北的清軍提供經(jīng)費,后來證明行之有效,很快就為各省所采用。稅率在各地有很大差異,多數(shù)省份在百分之二到十之間。到十九世紀五十年代后期,對這筆收入頗豐的稅源的征收和支付權力顯然主要落到了各省當局手里。雖然全部征收應向北京呈報,中央政府的某些固定支出實際上要由厘金歲入償付,但地方軍事化的龐大需求還是使大部分呈報的歲入(未經(jīng)呈報的數(shù)目就更不用說了)不受北京的控制。[3]
曾國藩很快就抓住新稅所提供的機會。1856年,他與湖南巡撫駱秉章達成協(xié)議:湖南的大部分厘金被指定作湘軍經(jīng)費之用。1860年曾國藩就任兩江總督后,他為整個江西厘金另外開辟了一個不受省布政使控制的特別官署,這樣便繞過了正式的財政機構。從這時起,連湘軍的下級統(tǒng)領都獲準建立自己的厘金局,以仰賴其收入。在五十和六十年代初,厘金局搞得有些政出多門,受益者不僅有湘軍,還有鄉(xiāng)紳控制的地方非正規(guī)軍。
由厘金可見一般的行政上的分權化,也表現(xiàn)在曾國藩采取的其他一些財政措施上。他從一開始就力圖把地方固定收入改作其軍隊之用。但朝廷不能強迫各省巡撫把資金改撥給曾國藩。他只有同駱秉章和胡林翼這些對他抱同情態(tài)度的地方當局私下商議,才能分潤固定稅收。這類私人協(xié)議成了國家財政機制的一個常規(guī);只有在進行了非正式協(xié)商以后,才能向北京要求轉撥資金歸己使用。曾國藩一旦本人出任高級地方官,他就進一步推動由地方控制各種固定歲入的趨勢。其做法如下:一、把歲入權集中到省巡撫衙門;二,向北京謊報收支。曾國藩鼓勵他的追隨者隱匿大部分地方固定歲入,因為只有這樣才能把內戰(zhàn)順利進行下去。
由此可見,地方軍事化的需求引起了中國財政管理結構一系列重要的和持久的變化,其中包括農業(yè)稅向商業(yè)稅的局部轉變,以及北京某些財權分給了各省的主管。對清朝財政制度的進一步破壞,是由中央政府為了極力應付軍事費用而采取通貨膨脹的政策造成的。1853年起,北京采取了一系列應急措施,例如發(fā)行劣質銅錢、鐵錢和紙鈔。雖然上述權宜之計暫時緩和了政府的短缺,卻在人民中間造成了空前浩劫,進一步削弱了國民經(jīng)濟并加深了民眾對清政府的不信任。[4]
應該指出,漢族文人名士領導的新式軍隊的出現(xiàn),并不意味著清朝正規(guī)軍事體制已被取而代之。到1860年為止,曾國藩的湘軍與龐大的旗兵和綠營軍一直鼎立地并存著。雖然后者多數(shù)統(tǒng)馭失當,但仍能牽制一部分太平軍,其力量不容忽視。駐扎在南京城外的“江南大營”,由清朝正規(guī)軍和勇軍組成,它在朝廷看來仍然是最重要的軍事力量。在1860年以前,它的統(tǒng)帥在整個戰(zhàn)局中擁有舉足輕重的權力,到了1860年,它最后聲威掃地地被消滅了。到那時為止,曾國藩本人的官階一直較低,難以左右清廷的軍事決策。1860年以前,湘軍應被看成是清軍的重要補充力量,但更重要的是,它還應被看成是未來的制度變更的基礎。
?。?] 關于正統(tǒng)反對派的改組,見錢穆:《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第569—592頁(論唐鑒部分)。沈陳漢音(音):《曾國藩在北京》,載《亞洲研究雜志》卷27第1期(1967年11月);何貽焜:《曾國藩評傳》,第25—30頁。庫恩:《中華帝國后期的叛亂及其敵人》,第135—148頁。
[2] 關于湘軍,見羅爾綱:《湘軍新志》,第67、97—112頁;肖一山:《清代通史》,卷3第411—415頁;簡又文:《太平天國全史》,第1039—1080頁。庫恩:《中華帝國后期的叛亂及其敵人》,第105—135頁。
?。?] 羅玉東:《中國厘金史》,第61—62、222—229頁。
?。?] 陳志讓:《咸豐時代的通貨膨脹》,載《東方和非洲研究學院學報》,卷21(1958年)。
我們對清朝后期一些杰出人物的看法感到模糊不清,之所以如此,一方面是因為存在著使十九世紀通商口岸的觀察者們感到茫然的無能和腐敗,另一方面是因為這整個階層以及他們?yōu)橹ЯΦ膰以诙兰o初年就滑向了覆滅這一事實。盡管如此,歷史記載表明上層人物的士氣和活力在十九世紀初期都有所復興,這使得有可能對十九世紀中葉的叛亂進行有效的鎮(zhèn)壓。這種新出現(xiàn)的復蘇氣象早在白蓮教反叛時期便已見端倪:內患使某些文化人士在震驚之余重新關心起國內的一些行政問題。在龔景瀚和嚴如熤等專事鎮(zhèn)壓叛亂的人身上可以看到注重實際學問的經(jīng)世致用學派的早期范例;在道光統(tǒng)治時期及其以后,這個學派掀起了一股日益擴大的有意于行政管理技術的浪潮。
對實際事務的再度關心可能部分要歸因于嘉慶帝:他對士人的壓制不如他的父親。但學術界已有若干傾向使杰出之士能在政府事務中發(fā)揮更大的首創(chuàng)精神,這種關心實際的研究與十八世紀后期宋朝倫理哲學的復興不無關系,它由力圖通過一種質樸無華的“古”文體來修身養(yǎng)性的桐城學派這一文學運動所倡導。對修齊治平以及人性所本的基本原理等問題的關心在十八世紀經(jīng)院哲學全盛時期曾經(jīng)變得不時興,但這種關心現(xiàn)在又起而對官僚政治的道德敗壞進行某種程度的對抗。在十九世紀初期還出現(xiàn)了“今文”學派,即含蓄地懷疑經(jīng)典學問的一個學派,其領導人對典籍所作的非正統(tǒng)解釋使他們傾向于主張制度的改革。凡此種種傾向都導致一種務實的、折衷的和力行的觀點,它在十九世紀中葉對鞏固現(xiàn)存社會秩序和敉平叛亂起了重要的作用。
新風氣最盛的是湖南。湖南的經(jīng)世致用派受到了湖南前輩學者-官僚關心實事的影響,其中以人種史學者及軍事行政官員嚴如熤和理學復興者唐鑒的影響為尤著(見第三章)。委托魏源編纂《皇朝經(jīng)世文編》的就是唐鑒的朋友和有權勢的湖南官僚賀長齡,此書于1827年刊行。賀長齡和另一位湖南人陶澍都是最著名的省級官員,他們在危機四伏的十九世紀二十年代和三十年代曾試圖在行政管理上推行一些實際改革。這幾位官員猶如十九世紀初期官僚政治黑屏幕上的幾個光明小點,格外引人注目。不過后來成為十九世紀一系列叛亂的復仇之神的,乃是下一代湖南學者兼活動家,即道光時期高官顯宦的門生弟子和親族。象左宗棠、胡林翼和曾國藩等人不僅由戚誼友情密切聯(lián)系著,而且在學術上都承受陶澍和賀長齡的影響。
作為抗擊叛亂的杰出之士的領袖曾國藩(1811—1872年)出身于一個地主家庭,他在教育和社會上雖有抱負,但還不屬于縉紳門第。曾國藩受教于私塾和著名的長沙岳麓書院——經(jīng)世派 的一個中心。他在1838年進士及第后進了翰林院,然后出任過幾個部的行政職務,最后升任吏部侍郎。這樣,到十九世紀中葉他就在京官的上層站穩(wěn)了腳。
對曾國藩這位年輕官員發(fā)生重要影響的是唐鑒的程朱理學的復興傾向、經(jīng)世派的務實精神以及桐城學派提倡嚴謹文風的原則。在當時士林的爭論中,曾國藩傾向于折衷主義,即將考據(jù)與對道德復興的關心調和起來。不過整個而言,曾國藩的性格和見解受唐鑒和蒙古學者倭仁(后來領導守舊派反對初期的一些維新嘗試,死于1871年)的拘謹陰沉的作風熏陶最深。他是一位活動家,但非常保守,這種氣質恰好碰到了傳統(tǒng)的中國遭逢內外激烈挑戰(zhàn)的歷史時刻。它非常適合于堅持反叛逆和反道德放任的路線,因為它使曾國藩及其追隨者在面對他們的千秋大業(yè)時能接受鍛煉,變成剛腸硬漢。然而可以理解的是,這種氣質則頗不宜于完成在中國發(fā)現(xiàn)它正處于新歷史階段時要進行妥協(xié)讓步這一理智的任務。雖然他們反對貪污腐化、追名逐利和迂腐的學究氣,但這些程朱道學家的政治見解卻是由狹隘的清教主義(他們原來以此陶冶自己的個性)形成的。在曾國藩身上,新道學產(chǎn)生了一種家長式的、但仍是有說服力的權力主義。而在倭仁身上,新道學則產(chǎn)生了一種頑固抵制創(chuàng)新的態(tài)度,特別是對任何帶有西方影響的創(chuàng)新抵制得很厲害。
然而湖南理學復興派的影響并不全是保守性質的。湖南幫里另一些人例如左宗棠(1812—1885年)這類活動家,當他們一旦了解現(xiàn)代技術對維護中國生存有重要意義時,他們便終于變得關心這種技術的應用了。而且這種新道學與有潛在激進思想的今文學派有聯(lián)系。賀長齡曾委托當時最有朝氣的才智之士魏源(1794—1856年)編纂《經(jīng)世文編》;魏源之愿意正視晚清的各種史無前例的新問題并提出解決它們的新辦法,同他贊成今文學以及與最有創(chuàng)造力的今文學者龔自珍私交頗深不能沒有關系。因此,這場在十九世紀中葉的叛亂中支持傳統(tǒng)秩序的運動,也對早期中國的現(xiàn)代化改革作出了一定的貢獻。
道光末年,曾國藩已經(jīng)成了北京城一位有影響的導師。他作為青年有為之士的座師和恩主這個角色,證明對他后來的軍事領袖生涯是必不可少的。他的門生越來越多,其一為湖南舉人江忠源,此人后來成了正統(tǒng)上層人物中投筆從戎的前驅者。江忠源出身于村寨設防的新寧邊區(qū),如前所述,白蓮教和三合會活動在那里的合流正在威脅著現(xiàn)存地方秩序。1844年江忠源從京師回到新寧,馬上組織了由本族人士領導的地方民團來應付這個挑戰(zhàn)。地方上其他世家大族的頭面人物也紛紛起而效法。
新寧發(fā)生的這些情況只是南方正在進行的總過程的一部分:上層人物都試圖建立地方民團來保全身家性命。民團的典型形式是幾個村寨結為一體,以村社頭頭的個人相互關系作為紐帶。民團的首領通常要負責征集名目繁多的額外稅收和維持地方治安。防御事務和民團的費用由“捐”(非正式稅的一種)來提供。只要民團保持非職業(yè)性及其領導聽從官管,它們就可受到官方理論的認可。當然,就其為官方所認可的形式來說,這種“團練”與兩代人以前抗擊白蓮教的行政官員所創(chuàng)置的、以保甲制為基礎的地方官辦體制并無二致。但時世艱危往往導致民團更大程度的職業(yè)化及其首領更大程度的獨立性。只是由于鄉(xiāng)紳和官僚制度的利益在根本上一致,才使無政府狀態(tài)得以避免。象江忠源這樣的上層名流,他有社會的顯赫地位和與官方的關系,是可以調整民團與地方當局的關系的,因而民團頭目們的權力一般都能及時得到地方行政當局的承認,被視為合法。
就江忠源來說,他同時擁有與官方的關系和作為地方領袖的地位,這使他佼佼然與眾不同,使他成了十九世紀中葉及以后的紳士軍事家。由江忠源的團練發(fā)展起來的民團在擊敗雷再浩和李沅發(fā)的叛亂中發(fā)揮了重要作用。1851年江忠源本人成了新受命 鎮(zhèn)壓太平軍的欽差大員賽尚阿的入幕之賓。不久他便認識到靠現(xiàn)有的清軍擊敗叛亂是毫無希望的,于是征召了一支由新寧人組成的精兵開赴廣西。這支軍隊不久發(fā)展到一千人左右,證明很有戰(zhàn)斗力,激勵他們的是靠賞賜錢財和擄掠,也靠親族關系和士兵對紳士恩主的矢效忠誠。江忠源在叛亂蔓延時出征過北方,太平軍早期在蓑衣渡遭到的挫敗就是他一手造成的,此役幾乎使叛軍全軍覆沒。江忠源開始他的軍事生涯完全是為了應付地方上的威脅,而現(xiàn)在他堅決投身于規(guī)模更大的抗擊太平軍的戰(zhàn)斗了。
當江忠源通過他在當?shù)氐纳鐣匚恢铝τ谲娛禄顒訒r,另一湖南人胡林翼(1812—1861年)則以貴州一知府的身份同時從事軍事活動。胡林翼在貴州征募了一支人數(shù)不多但經(jīng)過精選的雇傭兵跟當?shù)嘏褋y者作戰(zhàn)。即使他為貴州的各種起事所緊逼,他也念念不忘故鄉(xiāng)湖南發(fā)生的事件。有一次太平軍從廣西越過邊界,胡林翼決定參加對他們的戰(zhàn)斗。由于胡林翼有許多機會目睹清帝國軍隊的無能,他長期以來一直認為需要動員一支新式軍隊,寧重軍隊的質量和紀律,可以犧牲數(shù)量。胡林翼一旦有了這樣一支軍隊,便熱切地響應他的老上司、湖廣總督吳文镕的號召于1854年初向東開拔,趕赴前線。吳文镕的另一個門生曾國藩此時也已完全投身于新式軍事事業(yè)中去了。[1]
湘軍的發(fā)展
1852年7月曾國藩要求在督察江西鄉(xiāng)試結束后的回返途中,獲準巡訪故里湘鄉(xiāng)。這次巡訪計劃已久,現(xiàn)因太平軍侵入湖南而更加迫切。此時曾國藩一心惦念的事情顯然就是巡視自己家鄉(xiāng)的地方防務;但一次次事件很快就使他卷進了全省、而后是全國范圍的事務。他的假期批準得比預期的要快,因為在南方的路上他獲悉母親亡故,于是他直接回里服喪。在湘鄉(xiāng),他發(fā)現(xiàn)已有強有力的地方防御措施,以生員王鑫和王的老師羅澤南(1808—1856年)為首的地方名流在太平軍北伐時期已動員了數(shù)支鄉(xiāng)勇,這時正伺機要遠出迎戰(zhàn)。曾國藩本人現(xiàn)在已受命負責軍事,因為朝廷在1852年12月任命他為“團練大臣”以協(xié)助湖南巡撫。當然,朝廷并不想授權搞什么新的軍事計劃,而只想通過一名受到信任的京官對已在進行之中的地方軍事化加強控制而已。不久在其他省份也頒布了同樣的任命。
不過曾國藩知道團練完全不足以應付太平軍的挑戰(zhàn),他稍事猶豫便決定以新辦法來利用現(xiàn)有資源。他把湘鄉(xiāng)雇傭兵召到長沙,交由羅澤南統(tǒng)領,作為湖南省職業(yè)軍的核心。不久,湖南其他地方的隊伍(包括江忠源的新寧軍)也并入湘鄉(xiāng)軍。曾國藩決定任命江忠源為整個軍隊的戰(zhàn)地統(tǒng)領,但江忠源的隊伍在組織上有若干缺陷,這很快使曾國藩認識到只能由他本人直接指揮。曾國藩的進展十分緩慢,因為他首先要將湖南境內的地方叛變者肅清,建立一個地方控制和團練兵員補給的體系,而后才能把他的軍隊投入大規(guī)模的戰(zhàn)斗。直到1853年夏,湘軍的幾支大部隊才出現(xiàn)在湖南,同太平軍交鋒。
湘軍的興起代表著非正規(guī)的組織形式的出現(xiàn),它隱隱地含有對清帝國權力的高度顛覆性,不過由于它仍以正統(tǒng)觀念為掩飾,所以還能夠與清朝的既成秩序和平共處。湘軍的一些組織原理導源于戚繼光(1528—1587年)的軍事著作;這位將軍在明朝正規(guī)軍事系統(tǒng)以外另行創(chuàng)建了一支私人的“戚家軍”,同日本海盜及其在沿海省份的土著幫兇作戰(zhàn)。羅澤南和王鑫在湘鄉(xiāng)本地訓練鄉(xiāng)勇時,都襲用了戚繼光的某些思想。戚的著作被十九世紀初期的經(jīng)世派廣為傳布。雖然湘軍后來比戚家軍大得多(后者開始只有三千人),但在編制和訓練上曾國藩都采用了戚繼光的模式。其一,有一個明確規(guī)定的指揮體系(戚繼光稱之為“束伍”)。其中處于關鍵地位的為營官,領六百五十人(五百名士兵和一百五十名夫役);營官上面為統(tǒng)領,控制二至十幾個營。營官對他的五名哨長負有完全的責任,每名哨長監(jiān)管一百人。整個隊伍實際上都靠私人關系維系。營官自選哨長,哨長自選什長,什長則按慣例憑私人關系召募十個人供他差遣。營官在正常情況下也隸屬于某一個統(tǒng)領。曾國藩規(guī)定每次任命一名新營官時,該營所屬官兵都要更換,重新挑選。這種私人聯(lián)系使湘軍取得了綠營軍及其雇傭附屬軍所缺少的聚合力。曾國藩的新軍并沒有完全超出舊體制的范圍,因為從一開始他就奏請給湘軍軍官授以綠營軍銜。不過他在培植其軍隊的官兵之間個人相互義務時,著重利用既存的同族和同鄉(xiāng)關系,這在綠營軍上下級官員之間是不予鼓勵的。
湘軍的體制是與清朝軍事體制的官僚政治原則格格不入的,因為個人關系被后者認為是個威脅。但是,這種關系非常適合于把一支支由紳士領導的非正規(guī)隊伍變成中央指揮的部隊。曾國藩清醒地意識到這項新軍事計劃潛在的沖突,盡力消釋皇上的疑慮。湘勇最初是曾國藩運用團練大臣不明確的權力動員起來的。建立一支職業(yè)戰(zhàn)斗部隊當然不會按官方的團練規(guī)格去做,因為后者強調的是一種低水準的軍事化,所以官方的方案迅速被棄置一旁。曾國藩很注意安撫滿人的感情,他把一位地方的在旗官員塔齊布安置在一個重要的指揮崗位上。但是歸根到底,清帝之所以能夠接受曾國藩的新軍事組織,原因在于他本人是一個受到信任的京官以及他在京師廣為結識的各種關系。在以后十年期間,曾國藩能夠指望取得象文慶和肅順一類滿族大員的支持,因為他們懂得要使王朝幸存,需要把一些非正式權力授與地方的漢族軍事首腦。這些滿族權貴的支持抵消了祁寯藻(1793—1866年)等漢族在朝官貴的敵意;祁寯藻是首席軍機大臣穆彰阿的繼任者,他認為這種地方軍事權力是危險的,不能予以接受。
在以后幾年,這支軍隊在營以上又精心建置了分統(tǒng)、統(tǒng)領和大帥,分別由曾國藩信任的助手任職,他們多數(shù)是取得低級文官功名的人。這一新編制的軍事價值姑置不論,曾國藩的新軍制表明它對清帝國的未來具有重大政治意義。曾國藩的私人幕僚和將官班底成了輸送行政干才的溫床。其中涌現(xiàn)出許多第一流的地方官員,他們將在十九世紀的后來年代里控制中國的軍政大權。早年,曾的官員隊伍主要從文士中遴選,這種做法符合治軍原則中的理學色彩。但到五十年代中期,出身微賤而不通文墨的人也可以致身于掌握軍事大權。這些人憑才干和兇狠而受到賞識,所以湘軍雖則在思想上的信仰日趨淡薄,但它的力量卻有了驚人的增長。
湘軍的兵力最后擴大到十三萬二千人,其中包括騎兵和輔助的水師。按當時的標準衡量這個規(guī)模不算很大,但足以說明曾國藩強調質量甚于數(shù)量。湘軍對兵員的征募、訓練和紀律以及按儒教治軍等細節(jié)的高度重視,使它獨具特色,不同一般。它的薪餉之高也是個特色。一個普通士兵的薪餉竟為綠營軍最高級別士兵的兩倍左右。至于高級官員,由于希望減少貪污和維持斗志,就更不吝惜恩賞了。
曾國藩要承擔這樣的巨額薪餉,是需要有充足而固定的財政支持的。他和他的助手為軍用籌款而使用的辦法,對清朝度支的演變產(chǎn)生的影響一直持續(xù)到二十世紀。曾國藩的基本辦法是留下比中央財會制度所能提供的更多的資源。這就是說,第一,設置一些不受戶部直接控制的新的地方歲入項目;第二,他的部屬一旦就任高級地方官,便將歲入權集于巡撫和總督之手,避開戶部的干預。[2]
早期在財政上實施的權宜措施是賣官鬻爵。監(jiān)生以及各式名譽學銜證書,由京城發(fā)給省級政府發(fā)放。1853年冬,湖南巡撫駱秉章把這樣一批證書直接轉讓給湘軍總部。出售官銜所得是曾國藩早期主要經(jīng)費來源。不過當軍隊擴大以后它的作用馬上被厘金(從字面看厘金值千稅一,只表示很小的數(shù)額)這種商稅所壓倒,它是對存貨、運輸途中的貨物或產(chǎn)地的茶葉等產(chǎn)品按價征取。厘金最初由御史雷以鍼于1853年下半年在揚州一帶實行,目的在于為長江以北的清軍提供經(jīng)費,后來證明行之有效,很快就為各省所采用。稅率在各地有很大差異,多數(shù)省份在百分之二到十之間。到十九世紀五十年代后期,對這筆收入頗豐的稅源的征收和支付權力顯然主要落到了各省當局手里。雖然全部征收應向北京呈報,中央政府的某些固定支出實際上要由厘金歲入償付,但地方軍事化的龐大需求還是使大部分呈報的歲入(未經(jīng)呈報的數(shù)目就更不用說了)不受北京的控制。[3]
曾國藩很快就抓住新稅所提供的機會。1856年,他與湖南巡撫駱秉章達成協(xié)議:湖南的大部分厘金被指定作湘軍經(jīng)費之用。1860年曾國藩就任兩江總督后,他為整個江西厘金另外開辟了一個不受省布政使控制的特別官署,這樣便繞過了正式的財政機構。從這時起,連湘軍的下級統(tǒng)領都獲準建立自己的厘金局,以仰賴其收入。在五十和六十年代初,厘金局搞得有些政出多門,受益者不僅有湘軍,還有鄉(xiāng)紳控制的地方非正規(guī)軍。
由厘金可見一般的行政上的分權化,也表現(xiàn)在曾國藩采取的其他一些財政措施上。他從一開始就力圖把地方固定收入改作其軍隊之用。但朝廷不能強迫各省巡撫把資金改撥給曾國藩。他只有同駱秉章和胡林翼這些對他抱同情態(tài)度的地方當局私下商議,才能分潤固定稅收。這類私人協(xié)議成了國家財政機制的一個常規(guī);只有在進行了非正式協(xié)商以后,才能向北京要求轉撥資金歸己使用。曾國藩一旦本人出任高級地方官,他就進一步推動由地方控制各種固定歲入的趨勢。其做法如下:一、把歲入權集中到省巡撫衙門;二,向北京謊報收支。曾國藩鼓勵他的追隨者隱匿大部分地方固定歲入,因為只有這樣才能把內戰(zhàn)順利進行下去。
由此可見,地方軍事化的需求引起了中國財政管理結構一系列重要的和持久的變化,其中包括農業(yè)稅向商業(yè)稅的局部轉變,以及北京某些財權分給了各省的主管。對清朝財政制度的進一步破壞,是由中央政府為了極力應付軍事費用而采取通貨膨脹的政策造成的。1853年起,北京采取了一系列應急措施,例如發(fā)行劣質銅錢、鐵錢和紙鈔。雖然上述權宜之計暫時緩和了政府的短缺,卻在人民中間造成了空前浩劫,進一步削弱了國民經(jīng)濟并加深了民眾對清政府的不信任。[4]
應該指出,漢族文人名士領導的新式軍隊的出現(xiàn),并不意味著清朝正規(guī)軍事體制已被取而代之。到1860年為止,曾國藩的湘軍與龐大的旗兵和綠營軍一直鼎立地并存著。雖然后者多數(shù)統(tǒng)馭失當,但仍能牽制一部分太平軍,其力量不容忽視。駐扎在南京城外的“江南大營”,由清朝正規(guī)軍和勇軍組成,它在朝廷看來仍然是最重要的軍事力量。在1860年以前,它的統(tǒng)帥在整個戰(zhàn)局中擁有舉足輕重的權力,到了1860年,它最后聲威掃地地被消滅了。到那時為止,曾國藩本人的官階一直較低,難以左右清廷的軍事決策。1860年以前,湘軍應被看成是清軍的重要補充力量,但更重要的是,它還應被看成是未來的制度變更的基礎。
?。?] 關于正統(tǒng)反對派的改組,見錢穆:《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第569—592頁(論唐鑒部分)。沈陳漢音(音):《曾國藩在北京》,載《亞洲研究雜志》卷27第1期(1967年11月);何貽焜:《曾國藩評傳》,第25—30頁。庫恩:《中華帝國后期的叛亂及其敵人》,第135—148頁。
[2] 關于湘軍,見羅爾綱:《湘軍新志》,第67、97—112頁;肖一山:《清代通史》,卷3第411—415頁;簡又文:《太平天國全史》,第1039—1080頁。庫恩:《中華帝國后期的叛亂及其敵人》,第105—135頁。
?。?] 羅玉東:《中國厘金史》,第61—62、222—229頁。
?。?] 陳志讓:《咸豐時代的通貨膨脹》,載《東方和非洲研究學院學報》,卷21(195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