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書緒言
一 亭林先生的家世
顧氏的先世住在吳郡,為江東四大姓之一。五代時遷居滁州。南宋時有名慶的,從滁州遷居海門姚劉沙(在今上海市崇明區(qū))。慶的次子伯善,又從姚劉沙遷居昆山縣,就世世住在昆山縣的花浦村;其后又移家千墩地方。
從伯善傳十一世到濟,是先生的高祖,字舟卿,號思軒,明正德間的進(jìn)士,歷官行人、刑科給事中、江西饒州知府,著有《諫垣疏》一卷。曾祖章志,字子行,號觀海,嘉靖癸丑的進(jìn)士,官做到南京兵部侍郎;性極清介,獨愛藏書,往往出俸購買(《抄書自序》)。本生祖紹芳,字實甫,號學(xué)海,萬歷丁丑年的進(jìn)士,官做到左春坊左贊善,著有《寶庵集》十二卷?!鹅o志居詩話》稱他“工于五律,不露新穎,矜煉以出之,頗有近于孟襄陽、高蘇門者”。嗣祖紹芾,字德甫,號蠡源,是章志的次子,太學(xué)生。他天才俊逸,工詩古文,奇奧秀拔,在太白、長吉間;尤善于書法,極為董其昌所稱許(《昆新合志》)?!冻瓡孕颉氛f:“先祖書法,蓋逼唐人,性豪邁不群。然自言少時日課,抄古書數(shù)紙,今散亡之余,猶數(shù)十帙?!北旧竿瑧?yīng),字仲從,又字賓瑤,官蔭生;“清修篤學(xué),負(fù)東南重望”(《憺園文集》)。性極闊達(dá),好施與。死的那天,戚友哭他,幾于罷市。善于詩文,著有《藥房》《秋嘯》等集(《蘇州府志》)。他的詩“辭澹意遠(yuǎn),有白云自出,山泉泠然之致”(《明詩綜》引王平仲語)。嗣父同吉,早卒。嗣母王氏,是太仆寺卿王宇的孫女,諸生王述的女兒。她是一個烈性的奇女子,十七歲未婚守節(jié);明朝亡后,她又不食殉國;性極孝,嘗斷指以療姑病?!断儒醮T人行狀》說:“晝則紡績,夜觀書至二更乃息?!群糜^《史記》《通鑒》,及本朝政紀(jì)諸書,而于劉文成、方忠烈、于忠肅諸人事,自炎武十?dāng)?shù)歲時即舉以教。……有奩田五十畝,歲所入,悉以散之三族?!毕壬男孕袑W(xué)業(yè),最得益于他的嗣祖和嗣母,看了《〈三朝紀(jì)事闕文〉序》《抄書自序》《先妣王碩人行狀》,可以知道。
二 亭林先生的行傳
先生初名絳,字忠清;明朝亡后,他就改名炎武,字寧人;又曾叫做圭年,別號蔣山傭;學(xué)者們稱他做亭林先生。
先生生于明萬歷四十一年,是賓瑤公的次子。在他嗣祖蠡源公、嗣母王碩人撫育教誨之下,抵于成立。他自幼性情耿介,落落有大志,不與人茍同。相貌極為怪異,瞳子中白邊黑;嘗和同里歸莊共游復(fù)社,人稱他倆為“歸奇顧怪”。他少年時,和諸文士做詩會文,在文壇上蜚其聲名?!洞鹪还C兩甥書》有曰,“追憶曩游,未登弱冠之年,即與斯文之會。隨廚俊之后塵,步揚班之逸躅。人推月旦,家擅雕龍”,就是他那時的自述。又鑒于國事日非,便留心經(jīng)世之學(xué),遍覽二十一史、明代十三朝實錄、天下圖經(jīng)、前輩文編說部以至公移邸抄之類一千余部,凡關(guān)于民生利病的,分類錄出,旁推互證,著《天下郡國利病書》。書還沒有成功而明祚傾覆,清兵下江南,先生糾合同志,起義兵,守吳江,但終于失敗了!他的母親對他說道:“我雖婦人,身受國恩,與國俱亡,義也。汝無為異國臣子,無負(fù)世世國恩,無忘先祖遺訓(xùn),則吾可以瞑于地下。”(《先妣王碩人行狀》)就絕粒十五天而死。這種悲壯激烈的教訓(xùn),永遠(yuǎn)留在他的心坎中。他半生奔走流離、可歌可泣的生涯,就是這樣決定的。明年隆武帝在福建即位,遣使召先生做職方郎,他因母未葬,沒有去。適有仇家葉姓欲陷害先生,他就扮作商賈模樣,出游江浙一帶。
先是,先生有一世仆叫做陸恩,見先生出游家落,叛投葉姓;受葉姓的嗾使,欲告先生通海(當(dāng)時和南明魯王、唐王通的,叫做“通海”)。被先生捉住,投下海去。葉姓就訟先生,并以千金賄太守,欲把先生非法殺害。有替先生求救于錢謙益的,謙益欲先生稱門下,那人知先生是斷然不肯的,就私寫一名刺給他。先生知道了,急索還名刺;不得,就揭文自白。在這樣生死關(guān)頭,還是不愿稍損他的節(jié)概,也可以見得先生耿介之一斑了。其后由路澤溥訴于兵備使者,獄才得解。
獄解之后,他就浩然去鄉(xiāng)里,北游山東、直隸、河南、山西一帶,察看形勢,交結(jié)豪杰,并在沖要之處從事墾田,以圖恢復(fù)。曾五謁孝陵(南京明太祖墓),六謁思陵(直隸昌平明思宗墓)。最后,他定居于陜西的華陰。他說道:“秦人慕經(jīng)學(xué),重處士,持清議,實他邦所少。而華陰,綰轂關(guān)河之口,雖足不出戶,亦能見天下之人,聞天下之事。一旦有警,入山守險,不過十里之遙;若有志四方,則一出關(guān)門,亦有建瓴之便?!保ā肚迨犯濉罚┰谌A陰,他置田五十畝自給;他處開墾所入,另外存儲,以備恢復(fù)之用。然而這件事,終于沒有成功。王不庵1說道:“寧人身負(fù)沉痛,思大揭其親之志于天下,奔走流離,老而無子。其幽隱莫發(fā),數(shù)十年靡訴之衷,曾不得快然一吐,而使后起少年推以多聞博學(xué),其辱已甚!安得不掉首故鄉(xiāng),甘于客死!”這是多么可痛的事呵!
先生的旅行,照例用兩匹馬換著騎,兩匹騾馱著書跟在后面。到了險要的地方,便找些老兵退卒,問他們長短曲折。倘若和以前所耳聞的不合,便就近到茶坊里,打開書對勘。倘若經(jīng)行平原、大野,沒有可以留意的地方,便在馬上默誦經(jīng)書的注疏。又歡喜金石文字,凡走到名山、巨鎮(zhèn)、祠廟、伽藍(lán)的地方,便探尋古碑遺碣,拂拭玩讀,抄錄大要。他著作的資料,多從旅行時實地勘察得到,不是一般著作家閉門造車可以比得的。
清廷因纂修《明史》,特開博學(xué)鴻詞科,朝中大臣屢欲推薦,先生都以死堅拒。有來求墓志、碑銘的,先生謝卻之,說道,文不關(guān)于經(jīng)術(shù)政理之大,不足為也。韓文公起八代衰,若但作《原道》……《張中丞傳后序》諸篇,而一切諛墓之文不作,豈不誠山斗乎?今猶未也。(《亭林先生神道表》)先生甥徐乾學(xué)兄弟,替先生買田置宅,屢次請先生歸養(yǎng),先生不肯。他的夫人死在昆山,亦只寄詩挽她。
清康熙二十一年正月初九日,卒于山西曲沃韓宣家,年七十歲。無子,立侄衍生為嗣。從弟子嚴(yán),奉他的喪歸葬昆山千墩地方。弟子潘耒,將他的遺書刊行。
三 亭林先生的著作
《日知錄》三十二卷《補遺》四卷 此為亭林一生精力所集注的著述。他自己說“平生之志與業(yè),皆在其中”(《與友人論門人書》),又說“自少讀書,有所得,輒記之。其有不合,時復(fù)改定。或古人先我而有者,則遂削之。積三十余年,乃成一編”(《四庫全書總目》),可以見它的重要。大約,前七卷是論經(jīng)義的,八卷至十二卷是論政事,十三卷論世風(fēng),十四、十五卷論禮制,十六、十七卷論科舉,十八至二十一卷論藝文,二十二至二十四卷論名義,二十五卷論古事真妄,二十六卷論史法,二十七卷論注書,二十八卷論雜事,二十九卷論兵及外國事,三十卷論天象術(shù)數(shù),三十一卷論地理,三十二卷雜考證?!端膸烊珪偰俊诽嵋f道:“炎武學(xué)有本原,博贍而能通貫。每一事必詳其始末,參以證佐,而后筆之于書,故引據(jù)浩繁而抵牾者少;非如楊慎、焦竑諸人,偶然涉獵,得一義之異同,知其一而不知其二者?!秉S汝成《集釋》本最好。
《音學(xué)五書》三十八卷 此書凡分五部:(1)《古音表》二卷;(2)《易音》三卷;(3)《詩本音》十卷;(4)《唐韻正》二十卷;(5)《音論》三卷。其《自序》說道:“此道之亡,蓋二千有余歲矣。炎武潛心有年,既得《廣韻》之書,乃始發(fā)悟于中而旁通其說。于是,據(jù)唐人以正宋人之失,據(jù)古經(jīng)以正沈氏、唐人之失?!允橇?jīng)之文乃可讀?!庇帧杜c人書二十五》說道:“某自五十以后,篤志經(jīng)史,其于音學(xué)深有所得。今為《五書》以續(xù)《三百篇》以來久絕之傳?!笨梢娺@書也是他的得意之作。
《天下郡國利病書》一百二十卷 此書是取史書、實錄、圖經(jīng)、說部、文編、邸抄凡有關(guān)于國計民生的,隨讀隨錄;并以游歷時實地的觀察,斟酌損益,凡二十年得到的結(jié)果,規(guī)模極大。
《肇域志》一百卷 這書是《利病書》的副產(chǎn)品,于考索利病之余,參合圖經(jīng)而成的。沒有刻。
《金石文字記》六卷 亭林性好金石碑版的文字,到處搜訪。說:“在漢唐以前者,足與古經(jīng)相參考;唐以后者,亦足與諸史相證明。”(《亭林先生神道表》)此書所錄漢以后碑刻共三百余種,每種各綴跋語,述其本末、源流,辨其訛誤,極為精核。
《求古錄》 此書所錄,上自漢《曹全碑》,下至明建文《霍山碑》五十六種,均為當(dāng)時拓本、文集所沒有的。所錄都是全文,并加以注釋、考證。
《石經(jīng)2考》一卷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說道:“炎武此書,博列眾說,互相參校。其中,如據(jù)衛(wèi)恒《書勢》以為三字石經(jīng)非邯鄲淳所書,又據(jù)《周書·宣帝紀(jì)》《隋書·劉焯傳》以正《經(jīng)籍志》自鄴載入長安之誤,尤為發(fā)前人所未發(fā)?!?/p>
《左傳杜解補正》三卷 這書是博考古代各種書籍,以補正杜預(yù)《集解》的闕失的。有張又南刻本。
《九經(jīng)誤字》一卷 這是根據(jù)石經(jīng)及各種舊刻,以勘正監(jiān)本及坊刻本的誤字的。
《韻補正》一卷 這書取宋吳棫《韻補》,于古音葉讀之舛誤,今韻通用之乖方3,各為別白注之,以見其得失。
《歷代帝王宅京記》二十卷 此書所錄為歷代建都之制。前二卷為總論,后十八卷詳載城郭、宮室、都邑、寺觀等建置的本末、事跡。征引、考據(jù)極為精博。
其他的書,有《五經(jīng)同異》三卷,已刻;《唐宋韻補異同》,未刻;《昌平山水記》二卷,已刻;《營平二州史事》六卷,未刻;《營平二州地名記》一卷,已刻;《北平古今記》十卷,未刻;《建康古今記》十卷,未刻;《京東考古錄》一卷,已刻;《山東考古錄》一卷,已刻;《岱岳記》八卷,未刻;《萬歲山考證》一卷,未刻;《海道經(jīng)》,未刻;《官田始末考》一卷,未刻;《譎觚》一卷,已刻;《下學(xué)指南》一卷,未刻;《當(dāng)務(wù)書》六卷,未刻;《菰中隨筆》三卷,已刻;《救文格論》一卷,已刻;《亭林雜錄》一卷,已刻;《經(jīng)世篇》十二卷,未刻;《茀錄》十五卷,未刻;《二十一史年表》十卷,未刻;《熹廟諒陰記》,未刻;《圣安紀(jì)事》二卷,已刻;《明季實錄》,已刻;《十九陵圖志》六卷,未刻;《顧氏譜系考》一卷,已刻;《亭林文集》六卷,已刻;《亭林詩集》五卷,已刻;《亭林余集》一卷,已刻;《亭林佚詩》一卷,已刻;《詩律蒙告》一卷,未刻。
四 亭林先生的思想
亭林先生是清代學(xué)風(fēng)的開山祖師。我們看了上面所舉的著作,可以見得他的研究方面和所以影響以后學(xué)術(shù)的一個大概。
他生在那學(xué)者“束書不觀,游談無根”的時代,眼見得那一班道學(xué)先生空談明心見性,把明朝三百年的天下斷送了,于是他首先起來反抗。他說道:
劉石4亂華,本于清談之流禍,人人知之。孰知今日之清談,有甚于前代者?昔之清談,談老莊;今之清談,談孔孟。未得其精而已遺其粗,未究其本而先辭其末。不習(xí)六藝之文,不考百王之典,不綜當(dāng)代之務(wù),舉夫子論學(xué)論政之大端一切不問,而曰“一貫”,曰“無言”。以明心見性之空言,代修己治人之實學(xué)。股肱惰而萬事荒,爪牙亡而四國亂。神州蕩覆,宗社丘墟。(《日知錄》卷七《夫子之言性與天道》)
又說:
以一人而易天下,其流風(fēng)至于百有余年之久者,古有之矣:王夷甫之清談,王介甫5之新說;其在于今,則王伯安6之良知是也。孟子曰:“天下之生久矣,一治一亂。”撥亂世反之正,豈不在于后賢乎?(《日知錄》卷十八《朱子晚年定論》)
他既認(rèn)定了王派明心見性的學(xué)風(fēng),是“神州蕩覆,宗社丘墟”的原因,于是提出“經(jīng)學(xué)即理學(xué)”一語,教學(xué)者反求諸古經(jīng)。他說道:
愚獨以為“理學(xué)”之名,自宋人始有之。古之所謂“理學(xué)”,經(jīng)學(xué)也,非數(shù)十年不能通也,故曰“君子之于《春秋》,沒身而已矣”。今之所謂“理學(xué)”,禪學(xué)也,不取之五經(jīng),而但資之語錄,校諸帖括7之文而尤易也。又曰《論語》,圣人之語錄也。舍圣人之語錄而從事于后儒,此之謂不知本矣。(《顧亭林詩文集·與施愚山書》)
這就是清朝考證學(xué)的先聲。
他以為學(xué)問只在日常行為極平實處,就是所以致用。他說道:
竊以為圣人之道,下學(xué)上達(dá)之方,其行在孝弟忠信;其職在灑掃、應(yīng)對、進(jìn)退;其文在《詩》、《書》、三《禮》、《周易》、《春秋》;其用之身,在出處、辭受、取與;其施之天下,在政令、教化、刑法;其所著之書,皆以為撥亂反正,移風(fēng)易俗,以馴致乎治平之用,而無益者不談?!溆谑廊灞M性至命之說,必歸之有物有則,五行、五事之常,而不入于空虛之論。(《答友人論學(xué)書》)
基于學(xué)以致用的學(xué)術(shù)觀,他提出“博學(xué)于文”“行己有恥”兩個標(biāo)準(zhǔn)。說道:
愚所謂圣人之道者如之何?曰“博學(xué)于文”,曰“行己有恥”。自一身以至于天下國家,皆學(xué)之事也;自子臣弟友以至出入、往來、辭受、取與之間,皆有恥之事也。恥之于人大矣!不恥惡衣惡食,而恥匹夫匹婦之不被其澤。(《與友人論學(xué)書》)
他把自一身以至于天下國家,都當(dāng)作學(xué)問的事情,是前此空談心性、學(xué)非所用的玄學(xué)的反動;也可以見得他所謂“文”并非辭章之謂,乃一切事物的條理。所以說道:
“夫子之文章”,無非“夫子之言性與天道”,所謂“吾無行而不與二三子者”。(《日知錄》卷七《夫子之言性與天道》)
因為他把文解作一切的事理,所以他對于天文、地理、河漕、兵工之事,莫不精究。他說道:
多聞則守之以約,多見則守之以卓。少聞則無約也,少見則無卓也。(《答友人論學(xué)書》)
不幸而在窮僻之域,無車馬之資,猶當(dāng)博學(xué)審問,古人與稽,以求其是非之所在,庶幾可得十之五六。若既不出戶,又不讀書,則是面墻之士,雖子羔、原憲之賢,終無濟于天下。(《與人書一》)
就是說,非博學(xué)多聞,決沒有精卓的識見。不出門游歷,又不博覽群書,雖賢如子羔、原憲,還是沒有用的。因為是這樣,所以他“自少至老,未嘗一日廢書”(潘耒《〈日知錄〉序》);所以他“足跡半天下,所至交其賢豪長者,考其山川風(fēng)俗、疾苦利病,如指諸掌”(同上)?!端膸烊珪偰俊诽嵋f:“炎武學(xué)有本原,博贍而能通貫,每一事必詳其始末,參以佐證,而后筆之于書,故引據(jù)浩繁而抵牾者少?!边@就是他“博學(xué)于文”的結(jié)果了。
其次所謂“行己有恥”,無非是極為強烈的責(zé)任觀念,就是所謂“不恥惡衣惡食,而恥匹夫匹婦之不被其澤”。他相信一切學(xué)問,所以促社會的改進(jìn);社會的改進(jìn),完全是學(xué)問家的天職。所以他說:
君子之為學(xué)也,非利己而已也,有明道淑人之心,有撥亂反正之事,知天下之勢之何以流極而至于此,則思起而有以救之。(《與潘次耕札一》)
保國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謀之;保天下者,匹夫之賤,與有責(zé)焉耳矣。(《正始》)
天生豪杰,必有所任,如人主于其臣,授之官而與以職。今日者拯斯人于涂炭,為萬世開太平,此吾輩之任也。(《顧亭林詩文集·病起與薊門當(dāng)事書》)
“知天下之勢之何以流極而至于此,則思起而有以救之?!薄敖袢照哒谷擞谕刻?,為萬世開太平,此吾輩之任也。”這是何等偉大的精神!你看他一生奔走流離,到死方休,留遺著可歌可泣的面影給我們;我們在數(shù)百年后,還是聞風(fēng)而思興起,不是這種責(zé)任觀念的驅(qū)遣么?
上面是亭林先生的根本思想。
亭林先生的根本主張,既如上述,故其生平所發(fā)揮的學(xué)說,亦大抵在經(jīng)世致用方面。他在政治上的思想,最注意于化民敦俗。他以為國家的盛衰興亡,無不由于風(fēng)俗;而風(fēng)俗之成,往往由于在上者一念之微。他說道:
目擊世趨,方知治亂之關(guān),必在人心風(fēng)俗;而所以轉(zhuǎn)移人心,整頓風(fēng)俗,則教化紀(jì)綱為不可闕矣。(《顧亭林詩文集·與人書九》)
夫以經(jīng)術(shù)之治,節(jié)義之防,光武明章數(shù)世為之而未足;毀方敗常之俗,孟德一人變之而有余。后之人君將樹之風(fēng)聲,納之軌物,以善俗而作人,不可不察乎此矣。(《兩漢風(fēng)俗》)
嗚呼!觀哀平之可以變而為東京,五代之可以變而為宋,則知天下無不可變之風(fēng)俗也。(《宋世風(fēng)俗》)
至于所以敦俗之道,則在崇清議、勵名教。他說道:
后之為治者宜何術(shù)之操?曰:唯名可以勝之。名之所在,上之所庸,而忠信廉潔者顯榮于世;名之所去,上之所擯,而怙侈貪得者廢錮于家。即不無一二偽矯之徒,猶愈于肆然而為利者?!瓭h人以名為治,故人材盛;今人以法為治,故人材衰。(《名教》)
古之哲王所以正百辟者,既已制官刑儆于有位矣,而又為之立閭師,設(shè)鄉(xiāng)校,存清議于州里,以佐刑罰之窮?!耙浦妓臁保d在《禮經(jīng)》;“殊厥井疆”,稱于《畢命》。兩漢以來,猶循此制。鄉(xiāng)舉里選,必先考其生平。一玷清議,終身不齒。君子有懷刑之懼,小人存恥格之風(fēng)。教成于下而上不嚴(yán),論定于鄉(xiāng)而民不犯。(《日知錄》卷十三《清議》)
他關(guān)于行政上的設(shè)施,主張地方分權(quán),宗法自治,欲寓封建之制于郡縣之中。如言“夫惟于一鄉(xiāng)之中,官之備而法之詳,然后天下之治若網(wǎng)之在綱,有條而不紊”(《日知錄》卷八《鄉(xiāng)亭之職》),“自古及今,小官多者其世盛,大官多者其世衰。興亡之涂,罔不由此”(同上),“人君之于天下,不能以獨治也。獨治之而刑繁矣,眾治之而刑措矣。古之王者不忍以刑窮天下之民也,是故一家之中父兄治之,一族之間宗子治之。其有不善之萌,莫不自化于閨門之內(nèi)”(《日知錄》卷六《愛百姓故刑罰中》),與現(xiàn)代民主的精神相合。又其言宗法之要,說道:
民之所以不安,以其有貧有富。貧者至于不能自存,而富者常恐人之有求,而多為吝嗇之計,于是乎有爭心矣。夫子有言:“不患貧而患不均?!狈蛭┦兆逯ㄐ校鴼q時有合食之恩,吉兇有通財之義?!怂^均無貧者,而財用有不足乎?(《日知錄》卷六《庶民安故財用足》)
他這種主張,我們可以稱之為“宗法的社會主義”。這種宗法的社會主義,我相信是到社會主義之路中一個最切近而易行的方法。
他主張寓封建于郡縣之中,即郡縣官世襲及有一切用人設(shè)施之全權(quán)。他說道:
天下之人,各懷其家,各私其子,其常情也。為天子為百姓之心,必不如其自為,此在三代以上已然矣。圣人者因而用之,用天下之私以成一人之公,而天下治。夫使縣令得私其百里之地,則縣之人民皆其子姓,縣之土地皆其田疇,縣之城郭皆其藩垣,縣之倉廩皆其囷窌。為子姓,則必愛之而勿傷;為田疇,則必治之而勿棄;為藩垣囷窌,則必繕之而勿損。自令言之,私也;自天子言之,所求乎治天下者,如是焉止矣。(《郡縣論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