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代話本小說地域色彩的凸顯
明代白話小說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地域性的加強,這在話本小說中表現(xiàn)得更為突出,也更為豐富。[1]因為話本小說題材多樣,涉及地域廣泛,而話本小說家在處理地域問題時,不像以前的文言小說家、包括一些宋元說書人那樣,常常只是把地域當成故事發(fā)生的一個無關緊要的地點或者說“場所”來處理,而是將其作為一個具有文學—文化意義的“場景”來運用。盡管在宋元小說中,我們已經(jīng)可以感受到地域開始比它在文言小說中有了更重要的位置,甚至開始形成“東京小說”“西湖小說”的雛形[2],但地域的文學—文化意義得到自覺的、充分的挖掘與利用,還是在明代、特別是明代后期的話本小說中。這里所說的地域性主要包括特定的自然條件、經(jīng)濟形態(tài)、生活習慣、文化心理、方言土語等等,而地域色彩的凸顯在明代文學的發(fā)展中是具有普遍意義的現(xiàn)象,因而與其他方面的改變,例如與思想觀念的改變等一起,構成了或者說標志了話本小說發(fā)展的新階段。
[1] 明代短篇通俗小說自魯迅《中國小說史略》另立“擬話本”之目后,學界沿用已久,但所謂話本與擬話本之間,性質(zhì)類似,殊難辨析,本書謹依周兆新師《“話本”釋義》(《國學研究》第二卷,北京大學出版社,1994年)的意見,將明代短篇通俗小說統(tǒng)稱“話本小說”。
[2] 有關“東京小說”“西湖小說”及小說“場景”問題,請參閱拙作《西湖小說:城市個性與小說場景》(《文學遺產(chǎn)》2000年第6期)、《晚明“西湖小說”之源流與背景》(《晚明與晚清:歷史傳承與文化創(chuàng)新》,湖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醋葫蘆:自虐的戲謔與說教》(《中國古代小說研究》第一輯,人民文學出版社,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