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首級

李國文千字文 作者:李國文 著


首級

“首級”,是砍下來的頭,而且專指砍掉的敵人之首。魯迅先生嘲笑過一些人的劍俠夢:“白光一道,取仇敵首級于千里之外。”就是這個意思了。

但人們對于自己脖上的頭,通常稱之為“腦袋”,斯文一點的,便是“頭顱”了。一個市井無賴,雙手拍胸,對天銘誓:“我拿我的腦袋做賭!”那是拿命下注的。鄧拓先生那首著名的詩中:“莫謂書生空議論,頭顱擲處血斑斑?!睍鈿?,割頭何懼?這兩個詞雖和“首級”同指一物,但性質卻是有區(qū)別的了。

看來,我之讀書屬于五柳先生一派,“不求甚解”,易生囫圇吞棗之弊。我從來沒有想過,“首”已有頭顱、腦袋之意,還要一個“級”字何用?幾十年稀里糊涂在文章里使用這個詞匯,竟未能深究這個“級”字,為什么要綴在“首”字后面?

最近偶讀《資治通鑒》,看胡三省的注解,才知道這個“級”和“首”連在一起的底里了。原來按秦法規(guī)定,“戰(zhàn)而斬敵人一首者,賜爵一級”,因為殺死一個敵人可以升官一級,所以這個頭,和提級長工資有些關聯(lián),就叫做“首級”了。

于是我想,若是這個頭,并非是在浴血奮戰(zhàn),英勇殺敵的疆場上,憑真刀真槍得來,而是拿著朋友、親人、同事的腦袋去領功邀賞,獲得高官厚祿,就有些令人不寒而栗了。

“首級”這個詞匯,始于商鞅,此人尚法,性殘忍。公元前361年,秦“孝公發(fā)奮,布德修政,欲以強秦”,下令曰:“賓客群臣有能出奇計強秦者,吾且尊官,與之分土?!碑敃r在魏國不得志的商鞅,聽到這樣求賢若渴的消息,趕忙跑到秦國,走了后門,謁見孝公,“說以富國強兵之術,公大悅,與議國事?!?/p>

他最厲害的一手,便是加強國家機器的高壓統(tǒng)治?!傲蠲駷槭参槎嗍账尽⑦B坐”。據(jù)《索隱》解:“收司,相糾發(fā)也。一家有罪,則九家連舉發(fā);若不糾舉,則九家連坐”;而“連坐”,現(xiàn)代的名詞,就叫“株連”了。好像我們很多人都曾受過株連之害,嘗過揭發(fā)之苦的。但絕想不到,“株連”的最早發(fā)明者,卻是這位商鞅先生。那時要是有專利制度的話,他人不得隨便竊取他的發(fā)明權的話,也許以后的朝朝代代,不至于濫用,而令無辜遭殃了。

自古至今,株連歷朝皆有,獨以明代最發(fā)揚光大。朱元璋時,僅胡惟庸、藍玉兩案,他株連殺戮達五萬人之多;他的兒子永樂,也是一個暴君,方孝孺一案,他下令誅十族,殺得“村里為墟”。商鞅的這一手,竟傳世得如此漫長悠久而不衰絕,這大概是始作俑者未想到的。

秦法的斬敵賜爵,本是從鼓舞士氣出發(fā),是用在開疆拓土的軍事上的。但到了商鞅手里,就用來對付老百姓了。他作了個規(guī)定:“告奸者與斬敵者同賞”,于是,大開告密之門,聰明人再不用冒生命危險,到戰(zhàn)場上去廝殺,即可獲賞賜爵。坐在家里,類似如今的某些人,八分錢郵票一封信檢舉,五分錢一個電話告密,完全不用花錢,在領導耳旁嚼一會兒舌頭,出賣個把朋友,馬上野雞翎子、烏紗官帽到手。所以在封建社會里,說鮮血染紅頂子,是一點也不假的。

商鞅“曾臨渭論囚,渭水盡赤”,秦時的渭河不像今天這樣干涸,也是莽莽蒼蒼,水勢汪洋的,居然河水全都染紅了,可見殺人之多。他從左庶長升為大良造,也是在這些首級上,才飛黃騰達的。

不過,凡踩著別人腦袋爬上去的人,好景總是不長的。秦孝公一死,“秦人攻商君,殺之,車裂以徇,盡滅其家”。這種可怕的刑法,和碎尸也差不多,商鞅的頭成了爛冬瓜,連首級都算不得了。

真是想不到的,漢語中的“首級”二字,還有這樣一段令人深思的歷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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