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祭公諫征犬戎(周語上《國語》)

古文觀止全鑒(第2版) 作者:(清)吳楚材,(清)吳調(diào)侯(編選)編; 東籬子 譯


祭公諫征犬戎(周語上《國語》)

穆王將征犬戎,祭公謀父諫曰〔1〕:“不可。先王耀德不觀兵。夫兵戢而時動,動則威,觀則玩,玩則無震〔2〕。是故周文公之《頌》曰:‘載戢干戈,載櫜弓矢。我求懿德,肆于時夏,允王保之〔3〕。’先王之于民也,茂正其德而厚其性,阜其財求而利其器用,明利害之鄉(xiāng),以文修之,使務(wù)利而避害,懷德而畏威,故能保世以滋大?!?/p>

“昔我先世后稷,以服事虞、夏〔4〕。及夏之衰也,棄稷弗務(wù),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而自竄于戎、翟之間〔5〕,不敢怠業(yè),時序其德,纂修其緒,修其訓(xùn)典,朝夕恪勤,守以惇篤,奉以忠信,奕世載德,不忝前人〔6〕。至于武王,昭前之光明而加之以慈和,事神保民,莫不欣喜。商王帝辛,大惡于民,庶民弗忍,欣戴武王,以致戎于商牧〔7〕。是先王非務(wù)武也,勤恤民隱而除其害也。

“夫先王之制:邦內(nèi)甸服,邦外侯服〔8〕,侯、衛(wèi)賓服,蠻、夷要服〔9〕,戎、翟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賓服者享,要服者貢,荒服者王。日祭、月祀、時享、歲貢、終王,先王之訓(xùn)也。有不祭則修意,有不祀則修言,有不享則修文,有不貢則修名,有不王則修德,序成而有不至則修刑。于是乎有刑不祭,伐不祀,征不享,讓不貢,告不王。于是乎有刑罰之辟〔10〕,有攻伐之兵,有征討之備,有威讓之令,有文告之辭。布令陳辭而又不至,則又增修于德無勤民于遠(yuǎn),是以近無不聽,遠(yuǎn)無不服。

“今自大畢、伯仕之終也〔11〕,犬戎氏以其職來王,天子曰:‘予必以不享征之,且觀之兵?!錈o乃廢先王之訓(xùn)而王幾頓乎!吾聞夫犬戎樹惇,能帥舊德而守終純固,其有以御我矣!”

王不聽,遂征之,得四白狼、四白鹿以歸。自是荒服者不至。

【注釋】

〔1〕穆王:周穆王。犬戎:古代西北少數(shù)民族。祭公謀父:周卿。

〔2〕戢:聚集,集結(jié)。玩:濫用。

〔3〕頌:指《詩經(jīng)·周頌·時邁》篇。櫜:收藏盔甲、弓矢的器具。時:代辭,夏:華夏族,指中國。允:相信。王:周武王。

〔4〕后稷:周族始祖,名棄,在帝舜時執(zhí)掌農(nóng)事,故稱后稷。后:君主。稷:農(nóng)官。棄為舜的農(nóng)官,不窋又繼為夏的農(nóng)官,故稱“服侍虞夏”。

〔5〕不窋:棄的兒子。用:于是,就。戎翟:同“戎狄”。

〔6〕奕世:累世,忝:玷污。

〔7〕辛:商紂王。商牧:商郊的牧野,今河南淇縣西南。

〔8〕邦內(nèi):國都近郊五百里以內(nèi)。邦外:五百里外。

〔9〕要服:夷蠻距國都甚遠(yuǎn),靠立約結(jié)盟。

〔10〕辟:法令。

〔11〕大畢、伯仕:犬戎君主。

美文共賞

本文記敘了祭公勸諫周穆王不要發(fā)兵征討犬戎的言辭和穆王不聽勸諫的結(jié)果。周穆王妄想自己的車轍馬跡遍天下,無緣無故要征伐犬戎。祭公引經(jīng)據(jù)典,苦心勸阻。

“耀德不觀兵”是全文的主旨,諫辭先闡述先王“耀徳”,后對“先王之制”做闡釋,強(qiáng)調(diào)“載戢干戈,載櫜弓矢。我求懿德,肆于時夏。允王保之”的德治政策,即把干戈收起來,把弓箭收藏好,我王施政求美德,要使恩惠遍中國,永遠(yuǎn)保持無缺失。穆王硬要出兵的結(jié)果是荒服的諸侯再也不來朝拜天子,證實了祭公觀點(diǎn)的正確性。穆王只得到四只白狼和四只白鹿。這樣的結(jié)局真是絕妙的諷刺。全篇回環(huán)往復(fù),正反對照,層次井然有序,很有說服力。

本篇名句

“先王耀德不觀兵。夫兵戢而時動,動則威,觀則玩,玩則無震?!?/p>

先王歷來只發(fā)揚(yáng)德政,而不炫耀武力。軍隊在平時聚集力量,必要時才動用,一動就能顯示威風(fēng);炫耀等于玩弄,那就失去了威風(fē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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