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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文學觀念演進與復古之文學的原因

中國文學批評史(套裝全2冊) (中華現(xiàn)代學術(shù)名著叢書) 作者:郭紹虞 著


第三章 文學觀念演進與復古之文學的原因

以前說過,文學批評恒與文學有相互連帶的關(guān)系,所以現(xiàn)在即由文學本身之演變以說明文學觀念之演變。

就文學本身之演進言:在周秦是文學文與學術(shù)文混合的時期,到兩漢是文學文與學術(shù)文分途的時期,而魏晉南北朝又是文學文發(fā)展的時期。周秦以前,文字之用未廣,以口耳治事者多,以目治事者少,所以詩歌固屬韻文,而學術(shù)文字也往往協(xié)比其音,錯綜其言,其修辭工夫亦無異于詩歌。學術(shù)之文與文學之文猶不顯著絕大的分別,所以所謂“文學”,便兼有“文章”與“博學”二義。至于兩漢,學術(shù)文則漸趨于散化,而文學文則漸趨于韻化或駢化。在當時最古文學史上重要的位置者即為辭賦。辭賦為體,由承前言則出于韻文,由啟后言則衍為駢文,最可看出當時文學文之韻化與駢化。所以因當時辭賦特別的發(fā)展,當然須有“文學”與“文章”的分別。更進而至魏晉南北朝,無論韻散文之含有文學性質(zhì)者都有駢化的傾向。此韻散之駢化,好似僅僅是形式上的問題,實則即是時人論文所謂“義歸于翰藻”的標準。文學之所以能離開學術(shù)而顯明其獨特的性質(zhì)者,其原因即在于此。文學作品既與一切學術(shù)文字異其面目,而發(fā)揮其特有的性質(zhì),則處此文勝的時代,文學觀念之漸趨正確也是當然的現(xiàn)象了。

迨其繼也,物極必反,于是力矯文勝的弊病,而漸返于質(zhì)。返質(zhì)之道,在唐代則一變六朝對偶聲律之習而尚單奇、尚氣勢,于是文章之美不重在文字上的技巧,而重在合于語勢之自然。唐代古文所以不必“綺縠紛披,官徵靡曼”,而也未嘗不可“唇吻遒會,情靈搖蕩”者,即由于此。這實是當時“有意為文”(程顥語)的成功。以其成功,所以可以以筆為文。以筆為文,所以仍返到孔門詩文分途的見解,而不復需要文筆之分了。這是文學觀念復古期中第一期的情形。進至北宋,道學家之語錄體興,于是廢修詞之功,崇淺質(zhì)之文,完全以語為文,不僅合于語勢之自然了。顧炎武譏語錄之文,謂“夫子言性道可得而聞,夫子之文章不可得而聞”(《日知錄》十九),錢大昕謂“語錄行則儒家有鄙倍之詞,有德而不必有言”(《十駕齋養(yǎng)新錄》十八)。所以由極端尚質(zhì)的語錄體言之,則道學家之論文,重道輕文,以文為載道之工具,以文學為道學之附庸,又安足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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