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野哭:弘光列傳 作者:李潔非 著


寫本文,有兩個心愿。其中之一,想把史可法從英雄光環(huán)籠罩底下往外拽一拽,而還他以血肉。材料讀得越多,越覺得那光環(huán)對他有極大遮蔽。他受的苦,他的黽勉支撐,他的心力交瘁,以及愁悶、寂寞、黯淡……這些我真切看到的東西,在光環(huán)下統(tǒng)統(tǒng)不見了,只剩下義薄云天和高山仰止。四百十一年,崇隆每增添一點,我們與他內(nèi)心的距離也拉大一點。當(dāng)只能擺著凜然、威嚴(yán)的姿態(tài),變成史公祠的一座塑像時,他就完全扁平化了,成為一個符號。

讀《史忠正公集》卷三所收十四通家書和五份遺書,對此感受格外強烈。那是人所不知的史可法;至少,在我如此。柴米油鹽、家長里短。左支右絀、半籌不納。既憂老父沉疴,復(fù)慮妻母不和,還要操心弟弟的婚事和前途。每信,從無片語豪言,更不見半點風(fēng)花雪月、閑情逸致,有的只是焦勞與苦惱。我對兩個方面印象最深,一是拮據(jù),二是庸常。

關(guān)于前者:

日費艱難,又添憂惱,乞父親凡事寬解……京中諸物騰貴,日費艱難,前吳逢順、劉應(yīng)奎寄去些須,恐不足用,不妨?xí)嘿J于諸友,容男陸續(xù)補還。

此時都中米珠薪桂(米如珠,柴如桂;極言其貴),欲寄盤費恐途次差池,只得待之?dāng)惩撕?。諸親友處,可以借貸權(quán)宜行之。有今日之苦,方知前日勸留之為是也。

養(yǎng)家盡指望于他,而崇禎以來由于內(nèi)亂邊釁,物價飛騰,僅米價即至萬歷間十倍以上,史家捉襟見肘,不得不告貸維持。借錢的事,幾乎每信都有提到。除了負(fù)擔(dān)父母妻弟生活,偌大家族,叔伯姑舅人等,亦不時給予照顧、支出。例如,五嬸母不知出了何事需幫襯,史可法無奈竟讓妻子變賣首飾:

五嬸母事該當(dāng)相助,但此時手中空乏,不能顧人。今寄去銀十五兩備用,夫人可將首飾變賣用度,將寄去銀,以數(shù)兩與之,亦陰德事也。

凡此種種,有時書信竟至如同賬單:

前寄書儀有未用者,以二金奉四太爺過節(jié),一兩奉五嬸母,一兩奉舅太太過節(jié),以二兩奉三弟買書,余不能概及也。

先前某信,史可法曾流露對寄錢回家被搶的擔(dān)心,沒想到,居然成為現(xiàn)實:

乘此春月,當(dāng)為可模急完親事。男欲寄些盤費,因途間難行,前令承差丁應(yīng)揚寄銀三十兩,為家中雜費,竟被北兵搶去,空自逃回,是以不敢輕寄。都中親友有可借處,父親設(shè)法借之,事平路通,男自一一措還。惟望父親母親寬懷珍重要緊,勿以男為念。

而拮據(jù)之愁,不限于家用,公職中復(fù)如是。下信談及辦公費用的極度不足:

兄巡撫年余,僅有四百三十金公費,七百金紙贖,而歲用幾至二千兩,其不足者,皆于別項代支,尚無償補之法。近因敵犯內(nèi)地,又將一年公費,捐以充餉。道途奔走,紙贖全無,窘索太甚。

“庸?!保俏覍κ芳覛夥盏母惺?。這個家庭,普通到有些俗氣。那些磕磕碰碰、慪氣使性,北京的胡同人家至今猶然。家書中,為各種瑣事而周旋、勸釋、賠小心、唉聲嘆氣的史可法,滿臉煙火色,浮現(xiàn)著地道平民的憂沮愁煩。

那是個大家庭,親眷眾多,虬結(jié)纏繞。除了“太爺”、“太太”(即父親、母親),夫人和弟弟史可模(史可法有時稱他“八哥”,大概在叔伯兄弟中排行第八),信中還提到三太爺、四太爺、舅太太、三弟(即堂弟史可程)、大舅、五嬸母、大兄,以及楊太爺和楊太太等。

關(guān)于楊太爺、楊太太,我認(rèn)為就是史可法岳父岳母——也據(jù)而可知,史夫人姓楊。太爺、太太,是當(dāng)時對父母的稱謂;父為“太爺”,母稱“太太”。史可法的十四封家書中,兩次提到楊太爺、楊太太,而兩次都是在寫給夫人的信中,其為夫人之父母,甚明。一次說:“楊太爺太太及闔家想俱平安,見時為我致意?!?sup>另一次說:“不知太爺病體比前如何?又不知太太及楊太爺、楊太太近日俱安否?”前信問安岳父母闔家,后信以雙方父母并敘,意皆甚明。另外,乙酉四月二十一日揚州城破前所留遺書,也以“太太、楊太太、夫人”并提,云:“恭候太太、楊太太、夫人萬安:北兵于十八日圍揚城,至今尚未攻打,然人心已去……”此三人乃史可法之至親者,亦當(dāng)無疑(其時史父已于崇禎十二年病故;未提楊太爺,諒亦如此)。所以,史夫人姓楊應(yīng)該是沒有問題的。

專門講一下這個問題,是因以往朱文長有這樣一種說法:“史可法最初娶李氏為妻,次娶楊氏。因為后者較前妻身份更高,因此他視她為第一夫人,并尊稱‘太太’?!?sup>不單稱史可法有正側(cè)兩室,且具體指出她們的姓氏。倘使果如朱文長所說,史可法家信和遺書中不會沒有蹤影,但我們將它們逐字讀下來,并無一丁點跡象。相反的,所有家信和遺書表明,史可法只有一位妻室。大家知道,史可法膝下無子,他在寫給夫人的《家書八》中談到此事:“如今我年已長,又無子嗣……目下分離,日后自然聚會,萬一上天見憐,生得一子,受用正自不盡,何必憂愁?!?sup>明顯地,話語只預(yù)設(shè)了一個對象,亦即收信者。換言之,對史可法來說,子嗣之談,除夫人外再無其他對象及可能;假如有側(cè)室,像“萬一上天見憐,生得一子,受用正自不盡,何必憂愁”這種話,明顯是不可以用來寬慰正室的。另外,《明史》明確記載史可法曾回絕夫人“置妾”建議,更可證他絕無側(cè)室:

年四十余,無子,其妻欲置妾。太息曰:“王事方殷,敢為兒女計乎!”

既如此,為什么朱文長仍然發(fā)明了側(cè)室之說?一番旁搜遠(yuǎn)紹,我發(fā)現(xiàn)大概出于《家書八》這樣一句話:“楊太太腸窄,凡事須要寬解。夫人雖苦,然上有父母、下有丈夫……”朱文長必定妄度了“楊太太腸窄”幾個字,覺得很像在調(diào)解大小老婆之爭,于是附會出一個“側(cè)室楊氏”。前面,我們已經(jīng)辨明,“楊太太”乃史夫人之母。而朱文長為何張冠李戴?很簡單,他將“太太”的意思搞錯了,以為明朝也和現(xiàn)代一樣,以“太太”稱夫人,不知道那時“太太”不是配偶而是“母親級”(媽媽或岳母)的稱謂,所以才有“他視她為第一夫人,并尊稱‘太太’”這樣的無稽之談。不過,朱文長何以不但杜撰了正側(cè)二室,且指那位“正室”姓氏為李,我們就毫不知情了。我知道的是,史家確有位李氏兒媳,但她卻是史可模之妻,史可法曾在信中多次提到他們的婚事。

十四封家書,寫于崇禎十一年十一月至十二年二月之間。這時,史可法人在安徽,擔(dān)任安慶、廬州(今合肥)、太平、池州四府巡撫。北方家中,父親身患重病,幾經(jīng)反復(fù)之后死去。除了惦念父親的病情,史可法另外操心不已的,是家中幾個女人:母親尹氏、夫人楊氏和岳母楊太太??雌饋?,她們均非知書達禮之人,細(xì)大不捐,易生齟齬,而難于諒人,常置史可法于一地雞毛。過去,我們習(xí)慣于英偉人物身后,站著胸懷寬廣、品性高拔的女性。比如孟母三遷的故事、岳母刺字的故事;與史可法同時的左懋第,身后也有一位剛烈而識大體的母親。但這故事模式,到史可法這兒卻煙消云散。關(guān)于岳母楊太太,前面有“腸窄”一語。又曾在給弟弟史可模信中說:“嫂子心窄性執(zhí),凡事當(dāng)諫勸之?!?sup>至于老夫人尹氏,他不能口議母非,我們只見他給弟弟信中以“素多憂慮”、“心窄,凡事須寬解之”微言其性情,更多的,要借他與楊氏的通信了解。這些信,再三出現(xiàn)“萬萬不可灰心”,“不可惹氣”,“不可時時愁苦”,“夫人是極好心人”,“只愿夫人作個大賢大孝之人”等叮嚀、央求、打氣之語,這些話語背后,一般指向婆媳麻煩。

府中三位女眷,心胸都與“窄”字沾邊。她們的日常交集,將生出多少閑氣,一目了然。這當(dāng)中,最值得同情也許是楊氏。結(jié)婚多年而終無一子,在那時是天大的煩惱。夫妻長期分離,跡近守寡不算,侍奉公婆及持家的擔(dān)子全在一肩之上。這樣的日子,即心胸豁達之人也難免愁眉不展。再者,連“夫貴妻榮”這一點,也沒沾上光。她為此責(zé)怪過丈夫,史可法當(dāng)時答道:“我在任已經(jīng)年半,再過年半,就該考滿、請誥封。所言覃恩,久已奉旨不準(zhǔn),非我不請也。”覃恩,一般指皇帝給予臣民的封賞、赦免等,這里具體所指不明,大概是楊氏可以指望的某種恩典。至于“請誥封”,后來大概沒有落實。因為未及“再過年半”,史可法丁憂去職??傊瑮钍喜坏眢w辛苦,精神上亦無安慰,她的“心窄性執(zhí)”只能日甚一日。而史可法所可指望的,仍然是她,每信不斷予以鼓勵以至懇求,崇禎十一年臘月一封長信最典型,一口氣談了奉公婆、和妯娌(弟媳婦即將過門)、保信心等五件“最要緊之事”,讀來苦口婆心、煩言碎語:“太太娶了八哥媳婦,夫人更要小心,凡事務(wù)須含妨,不可存一點成心,只要求公姑歡喜,讓得人,受得苦,才是享福之人。”“何必憂愁,就是凡事不如意都有個命在,看到他人家破身亡,我們便是有福之人,務(wù)要多方勸解。”

中國有“畏大人”傳統(tǒng),位高權(quán)重則“異于常人”。史可法位非不高,權(quán)非不重,但我們看他的家庭生活以及所糾結(jié)之事,與常人有何不同?即有不同,似也是愁煩更多不少。我們并非廉價談?wù)撌裁础皬纳竦饺恕?、“從英雄到普通人”。我從中想到的是,像這種易被宏大敘事架空的歷史人物,恰恰要回到日常狀態(tài),從生活情態(tài)切入,才能重新感知他,恢復(fù)對他的新鮮感,找到為之設(shè)身處地的情境。比如,我注意到他文字中有個常見的字眼:“苦”。通信《與楊某》,以下語自況:

弟事事苛細(xì),徒自苦耳。

臨難前,遺書母親:

兒在宦一十八年,諸苦備嘗,不能有益于朝廷。

給弟弟史可模的遺言,同樣喟嘆:

揚城日夕不守。勞苦數(shù)月,落此結(jié)果,一死以報朝廷。

這個“苦”字,在以往對他的議論中,似乎無人覺得可以注意一下。贊美他的人,好像不便提到“苦”,好像他如有這種心情和感受,則有損于形象。批評他的人,又無視他的“苦”,拿不成功求全責(zé)備,質(zhì)問他的能力,或究竟辦成了哪一件事。但雙方其實沒有分別,都從“大人物”角度看他,想象他三頭六臂,或用三頭六臂要求他。其實他和常人一樣,也兩條胳膊兩條腿;而所處局面,無論家事國事,卻到處一地雞毛。里里外外看下來,史可法既當(dāng)不起英雄的光環(huán),卻也絕不該擔(dān)負(fù)某些袖手清談之輩的率意苛求。末日時刻,他有這樣的感慨:“身死封疆,實有余恨。”又說:“遭時不遇,有志未伸?!?sup>他自知不成功,是失敗者,而并不需要別人似乎一針見血、振聾發(fā)聵地指出。他帶著余恨死去,有志未伸,心留慚愧。可實際看一看,他的志怎么個伸法?我不厭其煩,描述他的日常景狀及種種瑣事,一是還他以普通和平凡,另一面,也作為弘光政局的一番隱喻。后者的一地雞毛,毫不遜于史可法有點焦頭爛額的家中情形:七姑八嫂、人多口雜;左右掣肘而眾難群疑,上下不睦而恩牛怨李,補苴罅漏而計盡力窮,跋前躓后而動輒得咎。就像韓愈描繪過的那種情形:“月費俸錢,歲靡廩粟,子不知耕,婦不知織,乘馬從徒,安坐而食?!?s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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