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章 打擊讓我堅定信念

甘地:苦行的圣雄 作者:[印] 莫·卡·甘地 著;禾白 譯


第4章 打擊讓我堅定信念

帶著失望我回到了拉奇科特,在那里我建立了自己的律師事務(wù)所。到這里的收入勉強(qiáng)過得去,替人寫點(diǎn)呈文狀子,每月的收入也就300盧比。有這份工作可以說是得益于朋友的幫忙,而不是我自己的能耐,我哥哥的合作伙伴在這里已經(jīng)有很好的工作基礎(chǔ)。那些比較重要的呈文或訴狀,大多要送給大律師。讓我寫的呈文都是為那些貧苦的當(dāng)事人寫的。

我得承認(rèn),在孟買的時候我不收回扣,在這里我只能與現(xiàn)實(shí)妥協(xié)。在孟買,回扣要給中間人,而這里是要給合辦案子的訴訟師;和孟買一樣,律師們?nèi)家靡欢ǖ母顿M(fèi)作為傭金。我無法與哥哥爭辯他的理論。他對我說:“你必須明白,我是和別人合伙的。我手頭的案子只要你有能力受理的,我想辦法給你去辦,如果你不給我的伙伴一定的回扣,這讓我會很難做。假設(shè)我和你合伙開個事務(wù)所,那么你的收入就等于是我們兩個人的,自然這里面就有我的一份。就我的合伙人而言,他如果把同一個案子給別人去辦,他也可以從別人那里拿到一份回扣?!备绺绲恼f法我覺得在理,要當(dāng)律師,我不應(yīng)該再堅持自己的意見。我在心里說服自己,其實(shí)我還是在騙自己。我還要說的是:在其他案子上我沒有給別人拿過回扣。

這個時候的收入對我來說還可以維持生計,但就在此時,我遭受了生平第一次打擊。以前聽別人說英國官員怎么樣怎么樣,但卻從來沒有遇到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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