稟祖父母(道光二十三年三月二十三日)
孫男國藩跪稟祖父母大人萬福金安:
二月十九日,孫發(fā)第二號家信。三月十九日發(fā)第三號,交金竺虔,想必五月中始可到省。孫以下闔家皆平安。
三月初六日奉上諭,于初十日大考翰詹,在圓明園正大光明殿考試。孫初聞之心甚驚恐,蓋久不作賦,字亦生疏。向來大考,大約六年一次。此次自己亥歲二月大考,到今僅滿四年,萬不料有此一舉。故同人聞命下之時無不惶悚。孫與陳岱云等在園同寓。初十日卯刻進(jìn)場,酉正出場。題目另紙敬錄,詩賦亦另謄出。通共翰詹一百二十七人,告病不入場者三人(邵燦,己亥湖南主考。錫麟。江泰來,安徽人),病愈仍須補考。在殿上搜出夾帶比交刑部治罪者一人,名如山(戊戌同年)。其余皆整齊完場。十一日皇上親閱卷一日。十二日欽派閱卷大臣七人,閱畢擬定名次進(jìn)呈?;噬蠚J定一等五名,二等五十五名,三等五十六名,四等七名。孫蒙皇上天恩,拔取二等第一名。湖南六翰林,二等四人,三等二人,另有全單。十四日引見。共升官者十一人,記名候升者五人,賞緞?wù)呤湃?升官者不賞緞)。孫蒙皇上格外天恩,升授翰林院侍講。十七日謝恩。現(xiàn)在尚未補缺,有缺出即應(yīng)孫補。其他升降賞賚,另有全單。湖南以大考升官者,從前(雍正二年)惟陳文肅公(名大受,乾隆朝宰相)一等第一以編修升侍讀,近來(道光十三年)胡云閣先生二等第四以學(xué)士升少詹,并孫三人而已。孫名次不如陳文肅之高,而升官與之同。此皇上破格之恩也。孫學(xué)問膚淺,見識庸鄙,受君父之厚恩,蒙祖宗之德蔭,將來何以為報!惟當(dāng)竭力盡忠而已。
金竺虔于昨二十一日回省,孫托帶五品補服四付、水晶頂戴二座、阿膠一斤半、鹿膠一斤、耳環(huán)一雙。外竺虔借銀五十兩,即以付回。昨于竺虔處寄第三號信,信面信里皆寫銀四十兩。發(fā)信后渠又借去十兩,故前后二信不符。竺虔于五月半可到省。若六弟、九弟在省,則可面交;若無人在省,則家中專人去取,或諸弟有高興到省者亦妙。今年考差大約在五月中旬,孫擬于四月半下園用功。
孫婦現(xiàn)已有喜,約七月可分娩。曾孫兄弟并如常。寓中今年添用一老媽,用度較去年略多。此次升官,約多用銀百兩。東扯西借,尚不窘迫。不知有邯鄲報來家否?若其已來,開銷不可太多。孫十四引見,渠若于二十八以前報到,是真邯鄲報,賞銀四五十兩可也。若至四月始報,是省城偽報,賞數(shù)兩足矣。但家中景況不審何如,伏懇示悉為幸。
孫跪稟
評點
升翰林院侍講
這是曾氏進(jìn)京三年來所寫的最富喜悅色彩的一封信。曾氏詳細(xì)地向祖父母稟報三月初十在圓明園參加翰詹大考的情形。翰詹即翰林院與詹事府的簡稱。詹事府有左右春坊、司經(jīng)局等機構(gòu),原是為太子服務(wù)的官衙。清代自康熙晚年廢立太子制后,歷朝無太子,但此衙門仍存在,無實職,僅備翰林院的官員遷升而已。在翰、詹兩處供職的官員,通常都被稱作詞臣。詞臣因無實績,故遷升或放差,均以考試為定??荚嚦S?,但皇上主持的大考不常有。曾氏所說的這次考試,便是由道光皇帝親自主持并親自閱卷的大考。
曾氏的日記對此次大考有較多的記載。初十這天清晨三點鐘即起床,五點鐘到賢良門外點名,隨即進(jìn)正大光明殿。試題為一賦(《如石投水賦》)一論(《烹阿封即墨論》)一五言八韻詩。午后兩點鐘草稿完畢,到六點鐘謄正完畢。出場以后與同寅討論,發(fā)現(xiàn)稿卷出了一個大錯,心中后悔不已,責(zé)備自己太粗心,無顏做詞臣。第二天,在圓明園吃過早飯后,八點鐘離園,十二點到家,與夫人談及此事,仍懊惱不已。兩夫婦相對呆坐無語,一夜通宵無眠。第三天,出門與朋友喝酒,仍心不在焉。下午三點鐘,見仍無消息,心中焦急,四處打探,坐立不安。第四天早上六點鐘,得到消息:名列二等第一。一百二十余人參加大考,排在第六,確屬前列,而這前列又來之于意外,曾氏心中之喜非同小可。于是這一天忙于會見前來道喜的客人,又是剃頭修須,拜見老師。下午三點,即赴圓明園。第五天早上六點,排班引見,宣布結(jié)果:升翰林院侍講。
我們可以從曾氏這幾天的日記中,真實地看出他對升官是何等渴望,患得患失之心是何等顯露!素日的“敬”“靜”修煉功夫,在這幾天內(nèi)都不曾見其發(fā)揮作用。
日夜盼望的喜事驟然降臨,曾氏的心里是多么激動不已啊,他趕緊給家中報喜!一向節(jié)儉的他,居然要家里打發(fā)給來自京城的報喜者五十兩銀子,須知他這次托人帶給家中的銀子亦不過五十兩而已。再者,他這封二十三日寫的信,即便是四百里快遞到家也是十天之后。所謂“二十八以前報到,是真邯鄲報,賞銀四五十兩”云云,家中如何能照他所說的辦?這豈不是喜極了的囈語!
為他升官起了重要作用的這篇《烹阿封即墨論》收在其文集中,文章不長,讓我們附錄于后,供喜為文者參考。
附:烹阿封即墨論
夫人君者,不能遍知天下事,則不能不委任賢大夫。大夫之賢否,又不能遍知,則不能不信諸左右。然而左右之所譽,或未必遂為藎臣;左右之所毀,或未必遂非良吏。是則耳目不可寄于人,予奪尤須操于上也。
昔者,齊威王嘗因左右之言而烹阿大夫,封即墨大夫矣。其事可略而論也。自古庸臣在位,其才蒞事則不足,固寵則有余。《易》譏覆亶,《詩》賡鵜梁,言不稱也。彼既自慚素餐,而又重以貪鄙,則不得不媚事君之左右。左右亦樂其附己也,而從而譽之。譽之日久,君心亦移,而位日固,而政日非。己則自矜,人必效尤。此阿大夫之所為可烹者也。若夫賢臣在職,往往有介介之節(jié),無赫赫之名,不立異以徇物,不違道以干時。招之而不來,麾之而不去。在君側(cè)者,雖欲極譽之而有所不得。其或不合,則不免毀之。毀之而聽,甚者削黜,輕者督責(zé),于賢臣無損也。其不聽,君之明也,社稷之福也,于賢臣無益也。然而賢臣之因毀而罷者,常也。賢臣之必不阿事左右以求取容者,又常也。此即墨大夫之所為可封者也。
夫惟圣人賞一人而天下勸,刑一人而天下懲,固不廢左右之言,而昧兼聽之聰,亦不盡信左右之言而失獨照之明。夫是以刑賞悉歸于忠厚,而用舍一本于公明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