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九○一年(辛丑 光緒二十七年)

梁漱溟年譜 作者:李淵庭 閻秉華 編著


一九○一年(辛丑 光緒二十七年)

九歲。

庚子變后,新勢力又抬頭,學(xué)堂復(fù)興,入南橫街公立小學(xué)堂讀書。先生說:“父親對我完全是寬放底?!薄靶r候,我是既呆笨又執(zhí)拗底,他很少正顏厲色地教訓(xùn),而毋寧說是受一些暗示。我在父親面前,完全不感到一種精神上底壓迫?!薄斑€記得九歲時,有一次,我自己積蓄底一小串錢(銅錢)忽然不見,各處尋問,并向人吵鬧,終不可得。隔一天,父親于庭前桃樹枝上發(fā)見之,心知是我自家遺忘,并不責(zé)斥,亦不喊我來看,他卻在紙條上寫了一段文字,大略說:‘一小兒在桃樹下玩耍,偶將一小串錢掛于樹枝而忘之。到處向人尋問,吵鬧不休。次日,其父打掃庭院,見錢懸樹上,乃指示之,小兒始自知其糊涂?!圃?。寫后交與我看,亦不作聲。我看了,馬上省悟,跑去一探即得,不禁自懷慚意?!创耸乱嘁娤雀杆o我教育之一斑?!?sup >注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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