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在清末簽訂一連串不平等條約,越南及朝鮮等藩屬國相繼落入了法、日的轄制,以及在列強交相侵奪中國利權等外來沖擊紛至沓來的時代巨流中,苦于尋求生存發(fā)展空間的中國亟需一位能以國家利益為優(yōu)先考慮、嚴守中國外交底線、熟諳洋人思考模式且能與其對話甚至分庭抗禮的老練而靈敏的外交家與政治家。唐紹儀就是在這錯綜動蕩的時代背景之下而能卓然出眾的一名特殊人才。
唐紹儀字少川,廣東香山(今廣東珠海)人,生于1862年,卒于1938年9月30日,享年76歲。其父名字不詳,其叔是同(治)光(緒)年間中國著名的買辦唐廷樞。唐廷樞早年就讀于香港馬禮遜學校(The Morrison Educational Society School),與此后游學美國首獲學士學位的容閎為同學。1870年冬,容閎向清廷提出選派幼童官費赴美留學的教育計劃,并得到批準。唐紹儀于1871年進入上海出洋預備學校接受語文訓練,旋于1874年秋前往美國,是第三批留美幼童。唐氏抵達后居住于美國家庭中,學習英文,并進入當?shù)刂袑W就讀,中學畢業(yè)后曾先后進入哥倫比亞大學(Columbia University)及紐約大學(New York University),但由于1881年總理衙門決定撤銷留美教育處,在未取得學士(Bachelor of Arts)學位的情況下,于是年夏秋間返國,總計在美求學長達7年。
自1636年清軍對朝鮮發(fā)動“丙子戰(zhàn)爭”以來,清廷與朝鮮所維系之數(shù)世紀的宗屬關系由于日朝《江華條約》(1876,又稱《丙子修好條約》)所規(guī)定之朝鮮門戶開放而產生新的樣貌。壬午軍亂(1882)前后,感受到傳統(tǒng)宗屬關系遭到威脅的清廷出兵朝鮮,挾持大院君,與朝鮮簽訂《中朝商民水陸貿易商程》,與歐美列強簽訂通商條約,并派遣德人穆麟德(Paul Georg von M?llendorff)赴朝設置海關,清廷的對朝政策轉趨積極。唐紹儀就是在這個時期以隨員身份與穆麟德一行奉派赴朝,從事外交交涉及海關業(yè)務。甲申政變(1884)以后,由于袁世凱信任有加,唐紹儀在其麾下歷任漢城公署英文翻譯、龍山商務委員等職,并于袁氏兩度不在朝鮮時代理其職,因而唐氏在當時朝鮮的地位是僅次于袁世凱的第二號人物。唐紹儀于甲午戰(zhàn)爭后擔任駐韓總商董、駐韓總領事,統(tǒng)籌處理戰(zhàn)后中韓兩國的復交問題,并以中國的朝鮮問題專家身份完成其任務。唐紹儀在甲午戰(zhàn)爭前積極執(zhí)行北洋大臣兼直隸總督李鴻章與駐扎朝鮮交涉通商事宜的袁世凱的積極對朝政策;在甲午戰(zhàn)爭后,唐氏雖然是非正式職銜的駐韓總領事,他已能統(tǒng)轄對韓業(yè)務,并能依其對韓觀與國際觀予以付諸實行。
唐紹儀由朝鮮返國后,隨即受到袁世凱的重用。外交戰(zhàn)略家唐紹儀之所以能躋身為清末民初中國政治外交的重要人物,其基礎就在于擁有卓越的能力。他奉派前往山東協(xié)助袁世凱處理教案賠款事宜,成功地使法籍傳教士同意降低賠款金額,這令袁氏對他的外交才干刮目相看,將他擢升為天津海關道。唐紹儀在天津任職期間,適逢八國聯(lián)軍侵占天津。他在英軍槍口的威脅下(其原配及一名孩子死于戰(zhàn)火),仍能秉持專業(yè),竭力爭取,終使列強同意中國收回天津的行政權。其次,在鐵路事業(yè)方面,唐紹儀分別與英、德交涉收回關內外鐵路關內段及津鎮(zhèn)鐵路北段路權的行政權與管理權事宜,竭力為中國爭取權益。
英國在控制印度之后逐步蠶食西藏,旋揮兵拉薩,迫使清廷駐藏大臣不得不簽署“城下之盟”。唐紹儀旋于1904年底奉派前往印度與英方交涉。他堅守原則,在要求英國承認中國對西藏的主權遭拒的情勢下,毅然返國。隨后由于英國內閣改組使得中英西藏問題的交涉露出曙光,唐氏乃與英方在北京重啟談判。在英使不再明言反對中國的主權,并獲得架設由西藏通往印度的電線的特權后,中英雙方于1906年簽訂《續(xù)訂藏印條約》,為清廷日后執(zhí)行西藏政策奠定了堅實基礎。1905年底,日俄戰(zhàn)爭結束后,日本為使清廷承認其接收俄國在東北的利益,派遣外相小村壽太郎領銜來華談判。中、日在北京舉行了22次會談,唐紹儀在交涉過程中扮演了輔助性角色,結果中國在東北的鐵路、借款、礦藏與駐軍等問題上,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日方的權利。
1905年,唐紹儀出任外務部右侍郎,辦理中國的鐵路事務,他所處理的鐵路有京漢、滬寧、廣九、蘇杭甬等線路。其一,京漢路方面,唐紹儀致力整頓積弊,并排除洋員對該路的掌控,并逐步由華員取而代之。其二,滬寧路方面,唐氏大刀闊斧地改組總管理處,他制定一系列制衡英籍職員、擢升華籍職員的措施,此外,華員還可以管理過去由英員掌控的行政與財政業(yè)務。其三,廣九路方面,唐紹儀在承認該路草約有效的情況下,適度修改其內容,力爭中國對該路的行政權與管理權,只在借款實付額與建筑鐵路支線等次要問題上做出適度的讓步,以換得更為優(yōu)厚的條件。其四,蘇杭甬路方面,唐紹儀承認該路草約的有效性,主張?zhí)K杭甬路由中國自辦,其盈虧概由中國自行承擔,并由當?shù)丶澤套孕姓J購該路部分的股份,以解決資金問題,后唐氏雖因出任奉天巡撫而未再參與談判,但他所奠定的良好基礎實為接手該項談判業(yè)務的汪大燮在交涉過程中免除了許多不必要的阻礙。
1907年,唐紹儀奉命出任奉天巡撫的同時,美國正推行“金元外交”(Dollar Diplomacy)——鐵路大亨哈里曼(Edward H.Harriman)所計劃構筑的一條途經(jīng)中國東北的環(huán)球鐵路網(wǎng)恰好與當時正在當?shù)貖^力與日、俄斡旋的奉撫唐紹儀的構想不謀而合。唐氏希望通過引進美國資本,以制衡日、俄在東北的擴張。不過,唐紹儀、哈里曼的該項計劃反而促使日、俄迅速化敵為友,共同抵制美國資本的注入,以確保雙方在東北的共同利益,再加上唐紹儀日后于訪美途中,美、日簽訂了《羅脫—高平協(xié)定》(Root-Takahira Agreement),致使唐氏在東北的鐵路計劃胎死腹中。
辛亥革命爆發(fā)后,清廷派遣唐氏為議和總代表南下上海,與南方革命黨代表伍廷芳舉行南北議和。唐紹儀早年留學美國,受到當?shù)孛裰鞴埠驼蔚南炊Y,然而在整個議和過程中,他并未被革命黨予取予求,仍然為清廷爭取到退位后的優(yōu)厚禮遇,基本上可說已部分完成了清廷所托付的任務。在和議中,他若不在實行共和問題上與伍廷芳有一定的共識,議和勢必更為困難,中國建立共和政體更將遙遙無期。唐、伍兩人所商定的內閣制規(guī)定閣員人選須經(jīng)國會表決同意,這就使得民國成立后實行了內閣制,這在中國政治史上可算是一個里程碑。此外,唐紹儀縱使是位飽經(jīng)世故、熟諳西方作風的老練外交家,但很多時候他并未獲得袁世凱的充分授權,且列強的主要交涉對象實際以袁世凱為主,只將唐紹儀視為袁氏的代理人,因而造成唐氏在從事議和工作時處處受到掣肘而頗感力不從心。此外,唐氏在上海未能成功阻止孫中山在南京成立臨時政府。這是間接造成日后袁、唐分道揚鑣的一項重要因素。
南北議和期間,袁世凱與唐紹儀發(fā)生意見上的不合,但為了能與以粵人占多數(shù)的革命黨人溝通,再加上唐氏與列強互動良好,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tǒng)袁世凱于是任命唐紹儀擔任首任國務總理。唐紹儀在就任后不久即由于堅持《臨時約法》的精神而再度與袁世凱發(fā)生沖突,最后由于袁氏唆使北方軍界聯(lián)合反對與革命黨關系良好的王芝祥擔任直隸都督之事件,袁、唐正式分道揚鑣。
脫離軍政強人袁世凱之后的唐紹儀從此在政壇上載沉載浮,在1916—1925年期間,唐氏不再擁有袁世凱的庇護,他完全憑借著一己之力,在南北政治中一展所長。他無法于1916年擔任北京政府外交總長,即使在1924年段祺瑞再度邀請他出任外長,唐氏仍顧忌他過去與軍閥的關系,而不愿就任。唐紹儀與孫中山南下廣州護法,但他不愿接受孫中山的任命,不滿意孫氏擴張個人權力與致力北伐,而且他堅持廣州須實行集體領導的總裁制,與孫氏的關系若即若離,導致他無法見容于南方陣營。他只能逐漸淡出政壇,被人們評為失意政客,甚至是“過去政治的遺物”。不過,唐紹儀在這段期間所累積的資歷,樹立了其元老地位,在日后的政局中仍持續(xù)發(fā)揮著形式上的影響力。例如,1931年2月底,蔣介石囚禁革命元老胡漢民的“湯山事件”導致寧粵分裂,唐紹儀之所以能領銜通電要求蔣介石下野,也正是憑借著他的元老地位,使蔣氏不得不有所節(jié)制。其次,唐紹儀需要割據(jù)廣東的“南天王”陳濟棠實力上的保護,但陳氏也需要唐氏的聲望,才能使其真正立足于廣東。1938年,日本不以蔣介石的國民政府為談判對手,意圖另立政權,也將主意動到唐紹儀身上,就是看中他在國民黨內的資歷,冀望他所樹立的新政權能得到中國人民的支持。所以,唐紹儀縱使無法發(fā)揮實質上的影響力,然其資歷卻成為當時有意角逐政壇領袖地位的軍政要人必須競相拉攏的首要目標。
抗日戰(zhàn)爭爆發(fā)后,日軍特務機關亟思邀請過去叱咤中國政壇的政治人物再次出山,參與籌組傀儡政權。日本試圖在北方拉攏吳佩孚,在南方則邀請不愿隨國民政府西遷的元老級政治家唐紹儀出面,以形成“北吳南唐”的局面。唐紹儀把自己的可能復出說成是為和平效力奔走,而不愿被認作漢奸。不過,他與日本特務之間的頻繁互動確實引起了蔣介石等中國軍政要人的疑慮,為日后唐氏命喪斧鉞埋下了殺機。雖然唐紹儀最終未曾出面籌建傀儡政權,不失晚節(jié),他死后國民政府還下令褒揚其功績,但他晚年的政治選擇與作為還是不免啟人疑竇,最終釀成一出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