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動人的產(chǎn)業(yè)
沈從文的字實在比其他司書好很多,抄寫時又能改正筆誤,斟酌款式,不久被調(diào)到參謀處服務(wù),月薪六元。既然字使他得到較優(yōu)越的地位,因此更努力寫字。臨帖,那時最敬仰王羲之;把薪水藏到襪筒或鞋底里,五個月內(nèi)居然買了十七塊錢的字帖。一句惠而不費的贊美,就能讓他在別人熄燈上床之后,還在煤油燈下,用《曹娥碑》字體謄錄公文或報告?!案鞣N生活營養(yǎng)到我這個魂靈,使它觸著任何一方面時皆若有一閃光焰。到后來我能在桌邊一坐下來就是八個鐘頭,把我生活中所知道所想到的事情寫出,不明白什么叫作疲倦,這分耐力與習慣,都出于我那作書記的命運?!保?3;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