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青天大老爺”
巴金說過,他的父母“都不是性情偏執(zhí)的人,他們是同樣地溫和,寬厚,安分守己”,他們是“配合得很完滿的一對”(1)。在日常的家庭生活中,父親顯得很和善,巴金從沒有見他發(fā)過脾氣,也沒見他罵過人。
但是,作為一位縣太爺,情況卻是大不相同。從前面提到的處理那個偷吃黃瓜的老媽子,我們多少也可以看出,他作為縣太爺的手段和另一副面目,而這也是巴金早年認識生活、認識世界的一個方面。
關于父親作為縣太爺的這副面目,巴金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并在后來作過精彩的描述,很值得我們認真閱讀。巴金曾經寫道——
父親在這里被人稱作“青天大老爺”。
他常常穿著奇怪的衣服坐在二堂上的公案前面審案。
下面兩旁站了幾個差人(公差),手里拿著竹子做的板子:有寬的,那是大板子;有窄的,那是小板子。
“大老爺坐堂!……”
下午,我聽見這一類的喊聲,知道父親要審案了,就找個機會跑到二堂上去,在公案旁邊站著看。
父親在上面問了許多話,我不知道他為什么要問這些。
被問的人跪在下面,一句一句地回答,有時候是一個人,有時候是好幾個人。
父親的臉色漸漸地變了,聲音也變了。
“你胡說,給我打!”父親猛然把桌子一拍。
兩三個差人就把犯人按倒在地上,給他褪下褲子,露出屁股。一個人按住他,別的人在旁邊等待著。
“給我先打一百小板子再說!他這個混賬東西不肯說實話!”
“青天大老爺,小人冤枉啊!”
那個人趴在地上殺豬也似地叫起來。
于是兩個差役拿了小板子左右兩邊打起來?!耙晃?,一十,十五,二十……”
“青天大老爺在上,小人真是冤枉啊!”“胡說!你招不招?”
那個犯人依舊哭著喊冤枉。
屁股由白而紅,又變成了紫色。
數到了一百,差人就停住了板子。
“稟大老爺,已經打到一百了。”
屁股上出了血,肉開始在爛了。
“你招不招?”
“青天大老爺在上,小人無話可招啊!”
“你這個東西真狡猾!不招,再打!”
于是差役又一五一十地下著板子,一直打到犯人招出實話為止。
被打的人就由差役牽了起來,給大老爺叩頭,或者自己或者由差役代說:
“給大老爺謝恩?!?/p>
挨了打還要叩頭謝恩,這個道理我許久都想不出來。我總覺得事情不應該是這樣。
打屁股差不多是坐堂的一個不可少的條件。父親坐在公案前面幾乎每次都要說:“給我拉下去打!”
有時候父親還使用了“跪抬盒”的刑罰:叫犯人跪在抬盒里面,把他的兩只手伸直穿進兩個杠桿眼里,在腿彎里再放上一根杠桿。有兩三次差人們還放了一盤鐵鏈在犯人的兩腿下面。
由黃變紅、由紅變青的犯人的臉色,從盤著辮子的頭發(fā)上滴下來的汗珠,殺豬般的痛苦的叫喊……
犯人的口里依舊喊著:“冤枉!”
父親的臉陰沉著,好像有許多黑云堆在他的臉上。
“放了他罷!”
我在心里要求著,卻不敢說出口。這時候我只好跑開了。(2)
上面的這段敘述不僅精彩,而且具有重要的歷史價值。讀者從這里可以看到,在20世紀初期,辛亥革命前夕,在我國末代王朝的封建體制下,我國的“青天大老爺”們是如何審案、用刑,犯人們是如何申辯、告饒,在被打得皮開肉綻之后又是如何叩頭謝恩的。要知道,這可不是信筆寫來的公案小說,也不是經過多少代的口頭流傳已經失真的歷史故事,這是一個五六歲的孩子親眼目睹的事實,是活生生的歷史見證。對于這一切,諸如挨打之后還要謝恩等等,幼年的巴金當然是不可理解的,他的稚嫩的心也承受不了那種酷刑下的慘叫和哀痛,所以盡管有滿肚子的好奇,也只能跑開了。
這種事情給巴金留下的印象太深了,真是終生難忘。直到“文化大革命”期間,巴金被打成“反動權威”等等,“身經百斗”,而在每次批斗之后,都有人來找他談話,或要他寫思想匯報,總之是要他認罪,承認批斗就是對他的挽救,是莫大的恩惠。頭一兩次他還相信那些人說的話,后來他就看出批斗他的人是在演戲,于是他也照樣對待他們。他后來說,每逢那種場合,他總要想起小時候在廣元的經歷,想起父親如何“坐堂”、“審案”,被告如何挨打、求饒,以及打完之后如何由自己說或者由差役代說“給大老爺謝恩”等等。接著他說道:“我當時和今天都是這樣看法:那些在批斗會上演戲的人,他們扮演的不過是‘差役’一類的角色,雖然當時裝得威風凜凜仿佛大老爺的樣子。不能怪他們,他們的戲箱里就只有封建社會的衣服和道具。”(3)
后來,巴金在《說真話之四》一文中又提到這件事,他說:“父親就只做過兩年縣官,但這兩年的經驗使我終生厭惡體刑,不僅對體刑,對任何形式的壓迫,都感到厭惡?!?sup>(4)
不過,巴金的父親這位“縣太爺”畢竟還算是“仁慈”的,而且也比較溫和、開明。當時巴金把他所看到的告訴了母親,母親一面對他說:“你是小孩子,不要多管閑事”,一面勸告父親“以后問案,可以少用刑”,因為“人家究竟也是父母養(yǎng)的”。父親辯解說:“我何嘗愿意多用刑?不過那些犯人實在狡猾,你不用刑,他們就不肯招。況且刑罰又不是我想出來的,若是不用刑,又未免沒有縣官的樣子!”這最后一句話講得最老實,說明封建制度下的各種刑罰總不過是裝裝樣子、逞逞威風,以維護這個制度的威嚴和統(tǒng)治而已。盡管如此,在這以后巴金的父親還是有改變的,他說他絕不殺一個人,而且再不用“跪抬盒”那樣的酷刑,大堂外面兩邊的站籠里也總是空的。當然,“縣官的樣子”也還是必須裝的,“打小板子的事情也還是常有的”,而且對家里的仆人們也頗嚴厲,不肯通融。
巴金記得,有一年冬天,離新年還遠,幾個仆人聚在門房里推牌九,巴金也在旁邊看了一會兒。后來父親知道了,就去捉賭,把骨牌拿來叫人拋到茅坑里,并馬上坐了堂,把參與賭博的幾個仆人抓來,其中還有管監(jiān)的劉升和何廚子,他們平時都對巴金非常好。他們都跪在地上,向父親叩頭認錯,求饒,但父親仍是拍著桌子罵,生氣地喊:“給我打,每人打50板!”開始,差人們不肯動手,父親更生氣,甚至從簽筒里擲下了幾根簽子。最后還是每人挨了20下小板子,叩頭謝恩,才算完事。這件事使巴金很難過,好像覺得跟自己有關,立刻跑到門房去看他們,說了些討好的話。但他們似乎并不計較,仍然對他很好。
除此之外,巴金記得的,就是懲罰十妹的奶媽那一次了。不過這兩次仆人確實都有錯,打打小板子似乎也是他們罪有應得,對縣大老爺來說雖然有些過火或失態(tài),但總的說仍不失為寬厚與開明。
到溥儀在北京城里做皇帝的最后一年,因為感到時局的劇烈動蕩,巴金的父親便辭去廣元的官職回成都去了,雖然當地有人出來挽留,他也不肯留下。巴金后來在回憶中說:“父親在廣元做了兩年的縣官,回到成都以后就買了40畝田。別人還說他是一個‘清官’。”不過,這算不了什么,在那樣的時代,歷來是“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嘛!
就這樣,巴金也結束了他在廣元的生活。
巴金在廣元時間雖然不長,卻留下了深刻而難忘的印象。正如他在回憶中所說:“在廣元的兩年生活我的確過得很愉快,因為在這里人人都對我好。”(5)在這里,他受到了母親的“愛”的教育,得到了身邊各種人的充分的關愛,并且也總是想把自己的愛分給別人。這培養(yǎng)了他的一顆善良的、很能體恤別人痛苦的心,也給了他一個判別人間善惡是非的基本標準。這對他后來的成長和未來的事業(yè)都很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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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憶》,《巴金選集》第10卷,第5頁。
(2)《最初的回憶》,《巴金選集》第10卷,第36-38頁。
(3)《一個桃核的喜劇》,《隨想錄》第1集,第51-52頁。
(4)《隨想錄》第3集,第111頁。
(5)《最初的回憶》,《巴金選集》第10卷,第42-4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