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致孫伏園)
伏園兄:
今天接到向培良兄的一封信,其中的幾段,是希望公表的,現(xiàn)在就粘在下面:
“我來開封后,覺得開封學(xué)生智識不大和時代相稱,風(fēng)氣也錮蔽,很想盡一點力,而不料竟有《晨報》造謠生事,作糟蹋女生之新聞!
“《晨報》二十日所載開封軍士,在鐵塔奸污女生之事,我可以下列二事證明其全屬子虛。
“一:鐵塔地處城北,隔中州大學(xué)及省會不及一里,既有女生登臨,自非絕荒僻。軍士奸污婦女,我們貴國本是常事,不必諱言,但絕不能在平時,在城中,在不甚荒僻之地行之。況且我看開封散兵并不很多,軍紀也不十分混亂。
“二:《晨報》載軍士用刺刀割開女生之衣服,但現(xiàn)在并無逃兵,外出兵士,非公干不得帶刺刀。說是行這事的是外出公干的兵士,我想誰也不肯信的。
“其實,在我們貴國,殺了滿城人民,燒了幾十村房子,兵大爺高興時隨便干干,并不算什么大不了的事。但是,號為有名的報紙,卻不應(yīng)該這樣無風(fēng)作浪。本來女子在中國并算不了人,新聞記者隨便提起筆來寫一兩件奸案逃案,或者女學(xué)生拆白等等,以娛讀者耳目,早已視若當然,我也不過就耳目之所及,說說罷了。報館為銷行計,特約訪員為稿費計,都是所謂飯的問題,神圣不可侵犯的。我其奈之何?
“其實,開封的女學(xué)生也太不應(yīng)該了。她們只應(yīng)該在深閨繡房,到學(xué)校里已經(jīng)十分放肆,還要‘出校散步,大動其登臨之興’,怪不得《晨報》的訪員要警告她們一下了,說:‘你看,只要一出門,就有兵士要來奸污你們了!趕快回去,躲在學(xué)校里,不妥,還是躲到深閨繡房里去罷?!?/p>
其實,中國本來是撒謊國和造謠國的聯(lián)邦,這些新聞并不足怪。即在北京,也層出不窮:什么“南下洼的大老妖”,什么“借尸還魂”,什么“拍花”,等等。非“用刺刀割開”他們的魂靈,用凈水來好好地洗一洗,這病癥是醫(yī)不好的。
但他究竟是好意,所以我便將它寄奉了。排了進去,想不至于像我去年那篇打油詩《我的失戀》一般,恭逢總主筆先生白眼,賜以驅(qū)除,而且至于打破你的飯碗的罷。但占去了你所賞識的琴心女士的“阿呀體”詩文的紙面,卻實不勝抱歉之至,尚祈恕之。不宣。請了。
魯迅。四月二十七日,于灰棚。
【備考】:
并非《晨報》造謠
素昧
昨日本刊《來信》的標題之下,敘及開封女生被兵士怎么的新聞,因系《晨報》之所揭載,似疑《晨報》造謠,或《晨報》訪員報告不實,其實皆不然的,我可以用事實來證明。
上述開封女學(xué)生被兵士〇〇的新聞,是一種不負責任的捏名投稿,這位投稿的先生,大約是同時發(fā)兩封信,一給《京報》,一給《晨報》(或者尚有他報),我當時看了這封信,用觀察新聞的眼光估量,似乎有些不對,就送他到字紙簍中去了。《晨報》所揭載的,一字不差,便是這樣?xùn)|西,我所以說并不是《晨報》造謠,也不是《晨報》訪員報告不實,至多可以說他發(fā)這篇稿欠鄭重斟酌罷了。
一九二五年五月五日《京報副刊》。
題注:
本篇最初發(fā)表于1925年5月4日開封《京報副刊》。初未收集。本篇意在將假新聞公之于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