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密蘇里州佛羅里達的早期時光
我于1835年10月30日出生在密蘇里州[1]門羅縣佛羅里達這個不知名的小鄉(xiāng)村里,當時這個村子里住著不到300人。村里有兩條街,每條街長幾百碼,其他的街都只不過是些小巷子,兩旁是柵欄和玉米地。街道和巷子的路面都是一個樣——下雨的時候,泥濘不堪;天干的時候,滿是灰塵。
村里除了三四家房子是用木料搭建之外,其他家的房子都是用原木搭成的。沒有誰用磚或是石頭來砌房子。村里的教堂也是用原木搭成的,地板由短木拼接而成,凳子則是用厚木頭做的。用來拼接的短木料是原木,朝上的一面已經用斧頭給削平了。原木之間的縫隙并沒有填上,也沒有鋪地毯,因此,要是你向縫里丟一個比桃子小點兒的東西,它肯定會穿縫而過。一截截短短的原木在下面支撐著教堂,使得教堂高出地面兩三英尺。豬就睡在下面,做禮拜時,碰到狗追著豬跑,牧師就得停下來等到噪聲過后再繼續(xù)。冬天,呼嘯的北風會順著地板中的縫隙往上鉆;夏天則是跳蚤的樂園。
馬克·吐溫站在幼年時密蘇里州漢尼拔的家門前
從原木上鋸下的邊角料做成了厚板長凳,有樹皮的一面朝下,再在兩端用螺絲鉆鉆上孔,裝上四條腿也就能坐人了。既沒有靠背,也沒有墊子。墻壁上掛著錫質燭臺,里邊點著黃色的牛油蠟燭,微弱的燈光照著教堂。在工作日,這教堂也作教室用。
村里有兩家小店,其中一家是我叔叔約翰·艾·夸爾斯開的。店面很小,五六個貨架上擺著幾卷小塊印花布;柜臺后面擺著數得清的幾桶腌鮐魚、咖啡和新奧爾良糖;店里的其他地方整齊地堆放著掃帚、鏟子、斧子、鋤頭、耙之類的什物;墻上掛著許多便宜的男女式帽子,還有用線串起來的錫器。屋的另一頭還有一個柜臺,上面放著幾袋子彈、一兩塊乳酪和一小桶火藥。柜臺前面擺著一排小桶裝的釘子和幾塊鉛塊,后邊擺著一兩桶新奧爾良糖蜜和本地產的散裝玉米威士忌酒。小孩子買上5美分或是10美分的東西,就能吃到桶里的一點兒糖;婦女過來買幾碼印花布,店家不僅免費幫忙裁剪印花布,還可以讓她們額外地得到一軸線;要是個男人過來隨便買點兒什么的話,他可以隨意地拔開塞子,大口喝酒。
這里什么東西都便宜:蘋果、桃、甘薯、馬鈴薯、玉米都是10美分一蒲式耳[2];小雞,10美分一只;黃油,6美分一磅;雞蛋,3美分一打;咖啡、糖,都是5美分一磅;威士忌,10美分一加侖[3]。我不知道現在密蘇里州鄉(xiāng)下的物價怎么樣,但康涅狄格州哈特福德現行的物價,我還是知道的。也就是:蘋果,3美元一蒲式耳;桃,5美元一蒲式耳;馬鈴薯(上等的百慕大貨),5美元一蒲式耳;小雞,論大小,每只在1美元到1.5美元之間;黃油,每磅在45美分到60美分之間;雞蛋,每打在40到60美分之間;咖啡,45美分一磅;土產的威士忌,4到5美元一加侖。而我唯一可以肯定的是我經常喝的那種蘇格蘭威士忌,買兩加侖時是10美元一加侖——買得越多越便宜。
三四十年前,在密蘇里那邊,普通的雪茄是每百支30美分,不過大多數人不會花那個錢,因為在那個產煙的地方,抽個煙斗不花錢。如今,康涅狄格州也產煙,不過我們要買100支雪茄還是得花上10美元,進口貨則要15到25美元。
1874年至1891年,馬克·吐溫和他的家人住在這棟位于康涅狄格哈特福德的房子里
起先,父親是擁有奴隸的,但不久就全賣掉了,改成按年從農場主那里雇用。雇一位15歲的黑人小女孩,一年是12美元,外加兩件粗亞麻或棉毛呢做的連衣裙和一雙笨重長靴,幾乎不值錢。請一位25歲的黑人婦女作女傭,一年要付25美元,還要給她鞋子和上面提到的粗亞麻或棉毛呢做的連衣裙。請一個40歲的身體結實的黑人婦女,負責在家洗洗衣服、做做飯什么的,一年要付40美元,照例給她兩套衣服。請一位體格健全的男子,一年是75到100美元,還要給他兩套牛仔衣、兩雙長靴——這衣服、鞋子備下來大概要3美元。但現在時代不同了,我們請一個德國的育嬰女傭一年就要155美元,愛爾蘭的女仆一年要150美元,愛爾蘭的洗衣服阿姨一年要150美元;請一個黑人婦女作廚子一年要240美元;請一個年輕力壯的小伙子負責看門、伺候我們用餐,一年要360美元;請一個愛爾蘭的馬車夫,600美元一年,還得給他免費提供煤氣、冷熱水,還要一個與馬廄相連,帶有客廳、廚房和兩間臥室的住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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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密蘇里州:除了是馬克·吐溫的故鄉(xiāng)外,也是《湯姆歷險記》的故事發(fā)生地。
[2] 蒲式耳:縮寫B(tài)U,1美蒲式耳=35.238升(公制)。
[3] 加侖:簡寫gal,1美加侖=3.785011355034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