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吃了人家的嘴軟,拿了人家的手短:拒絕別有用心的禮物(1)

別讓不好意思害了你 作者:高朋


“吃了人家的嘴軟,拿了人家的手短”的意思就是接受了別人的好處,吃了別人的東西,辦事時便會因感覺理虧而給予照顧、有所偏私。句中的“短”字是由其本義“缺點、短處”引申出來的“理不直、氣不壯”的意思。

春秋時期,魯國的相國由公儀休擔任。他這個人別的嗜好沒有,就是特別喜歡吃魚,于是那些想要巴結(jié)他的人便不斷地送魚給他。但是公儀休對于他們的禮物一概不接受。家里的用人便問他:“先生這么喜歡吃魚,為什么不接受別人送的禮?”公儀休義正詞嚴地說:“正因為我喜愛吃魚,所以才不接受他們的饋贈。如果我接受了別人的魚,在以后的辦事過程中就一定要遷就別人,這樣就會歪曲法律、執(zhí)法犯法,有被罷黜的危險。如果我被罷免,即使再喜愛吃魚,這些人也一定不會送魚給我了,而我那時自己也沒有能力去買魚了。如果我不接受魚,就不會徇私枉法,這樣就不會被免職,不免職,即使愛魚的嗜好一輩子不變,也能長期靠自己的薪俸來買魚吃。”

這就是“吃人家的嘴軟,拿人家的手短”的出處。

現(xiàn)代人的生活離不開社交活動,這些形形色色的活動必定會涉及人情,而人情債是世界上最難償還的一筆債,人活一世不欠人情,那是不可能的。所以如果欠了人情,就要留點神,最起碼要給自己留點后路,別讓人情成為你做事的負擔。

跟古人相比,現(xiàn)代人的生活速度已提高許多,請朋友辦事的概率也大大提高。假如一個并不經(jīng)常來往的朋友某一天忽然攜重禮登門,你可千萬別奇怪,他定是有事求你來了。

如果送禮之人是善意的,你大可以表示謝意并接受它;如果送禮之人不懷好意,就需要用到拒絕的藝術(shù)了。

三國時期的華歆在孫權(quán)手下時,名聲很大,曹操知道后,便請皇帝下詔讓華歆進京。華歆起程的時候,親朋好友千余人前來相送,贈送了他幾百兩黃金和禮物。華歆不想接受這些禮物,但他想,如果當面謝絕肯定會使朋友們掃興,傷害大家的感情。于是他便來者不拒,先將禮物統(tǒng)統(tǒng)收下來,并在上面一一記下送禮人的名字,以便原物奉還。華歆設(shè)宴款待眾多朋友,酒宴即將結(jié)束的時候,華歆站起來對朋友們說:“我本來不想拒絕各位的好意,只是沒想到收到這么多的禮物。但是,匹夫無罪,懷璧其罪。我單車遠行,有這么多貴重之物在身,諸位想想我是否有點太過危險了呢?”

朋友們聽出了華歆的意思,知道他不想收下禮物,又不好明說,使大家都沒面子,他們心里對華歆的敬意油然而生,便各自取回了自己的東西。

假使華歆當面謝絕朋友們的饋贈,試想千余人,不知道要推卻到什么時候,也不知要費多少口舌,搞得大家都很掃興,使彼此都非常尷尬。而華歆卻只說了幾句話便推卻了眾人的禮物,又沒有傷害大家的感情,還贏得了眾人的嘆服,真可謂一箭幾雕。


上一章目錄下一章

Copyright ? 讀書網(wǎng) m.ranfinancial.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備15019699號 鄂公網(wǎng)安備 420103020016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