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著T 恤衫、緊抓高爾夫球桿的男人,身著晚禮服、懷抱貴婦狗的女人,帶泳池的大別墅……這就是“富人國”公民的標準形象。所謂“富人國”,就是那些擁有百萬美元以上家產的有錢人,這群僅占美國人口1% 的群體,事實上“已經形成了他們自己的一個‘國家’”。要知道,他們一年內賺的上千億美元收入,甚至比法國、意大利或加拿大的全國總收入還要多。
而這些有錢人的消費方式,為社會其他階層設定了模仿的新標準,才使得有那么多人為了追逐Gucci、LV、Burberry 之類的英文字母而賣命地賺錢。如果拋開“追求虛榮”、“過度消費”的偏見,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我們可以認為,這種模仿其實是一種勵志行為:選擇了有錢人的消費方式,實際上就選擇了有錢人這個社會階層。
為什么成千上萬的普通人愿意一擲千金,去購買貴得令人發(fā)指的衣服、手表、首飾、名牌包、鞋以及其他奢侈品?是什么讓他們在奢侈品的專賣店門外辛苦排隊數小時,并忍受無禮的對待?難道這一切只是為了一只印著巨大商標的帆布包?為什么中國的普通行政人員愿意用整月薪水換取一只Gucci 的錢包?為什么在香港,上至富商巨賈下至平民百姓,都有一只或幾只瑞士手表?為什么韓國的白領女性將Ferragamo 鞋子視為基本裝備?
答案就藏在人們財富觀念的改變里?,F在,血統(tǒng)、家族之類的“先天性標志”已經靠邊站,人們有了嶄新的確立社會地位、展示個人形象的方式,那就是“以財富論英雄”。人們不用再擔心自己的出身,只要賺到足夠的錢,就能成功上位,贏得尊重。
但是,怎么才能將銀行存款轉化為相稱的社會地位,為自己贏得尊重呢?那就是名牌消費品。生產者把自己的商標包裝成醒目的品牌標志,跨越了語言障礙,讓人們用唾手可得的簡便方式,明確無誤地顯示自己雄厚的經濟實力。如果你拎著一只價值500 美金的LouisVuitton 皮包,那就等于告訴周圍人,你家底殷實;如果你手上挽著的是一只招搖的價值10 000 美金的Hermès 柏金包的話,毫無疑問,你就是顯貴人士。
在這個創(chuàng)富時代,人們認為自己的衣著方式能充分代表并展現自己。Ferragamo 鞋與Gucci 包不僅僅是女孩們對潮流的追逐,Rolex 手表與Armani 套裝也不僅僅是男人們的名利場裝備,它們標志著一種社會階層。你穿戴的名牌展示著你的身份和自我價值。嶄新的、用名牌劃分社會等級的方式正在替代原有的劃分標準,其依據就是你的Chanel 套裝和Cartier 手表。
路易斯戴的手表,就是一只價格不菲的勞力士。除了這只手表外,其實路易斯還有十幾塊高級手表,不過他卻對勞力士的手表情有獨鐘。
勞力士的手表,路易斯一共擁有8 塊,所以能根據不同的場合與目的更換。例如有些適合工作場合,有些適合與友人碰面,還有的適合運動,也有的適合游玩。
當被別人問起,為什么這么喜歡勞力士手表,同一品牌要買這么多只時,路易斯都是回答“因為我喜歡勞力士”,而事實也的確如此。
如果僅將手表視為“看時間的工具”,那么擁有這項功能且價格便宜的其他選擇比比皆是。依照這種邏輯,當路易斯要買下高級手表,被他人說成“很浪費”時,也只能低下頭無言以對。
盡管如此,路易斯還是想要勞力士的手表,當他一個人面對電腦工作時,戴著勞力士的手表可以讓他產生一種非常不可思議的舒適感,工作也因此得以順利進行。就算他一貧如洗,只要他有“想要勞力士手表”的欲望,就會努力不懈地工作,讓自己有可以負擔高額售價的收入。
對像路易斯那樣的人而言,正是因為對某項事物產生想要獲得的欲望,之后親身感受到那種到手的喜悅,才得以努力積攢財富,并逐漸走向有錢人之路的。從這個角度來看,這種行為完全符合邏輯。因為這種滿足欲望的行為,才是促成一個人成為有錢人的強大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