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陽光”辦公,信息透明(2)

領導干部讀懂輿情管理的第一本書 作者:艾學蛟


尤其是今天,隨著微博等自媒體的迅速崛起,我們有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便利的條件以及更積極的熱情,關注自身知情權。在這樣的時代執(zhí)政,領導干部決不能和群眾的知情權“躲貓貓”,只是“嘴上說說”、“報上登登”、“網(wǎng)上掛掛”,所公開的信息中通知、公告、規(guī)章等抽象文件多,指導部門如何執(zhí)行、群眾如何辦事的具體信息少;工作總結、事項報告、領導活動等一般性、表面上的信息多,關于政府部門的職能、職權依據(jù),以及人、財、物、事權等關鍵性、深層次的信息少;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重大事項的結果性的信息多,而群眾更為關注的過程性信息少;事前告知的信息多,事后反饋評價尤其是社會評價和群眾滿意度的信息少;不及時更新或為應付檢查才更新的靜態(tài)數(shù)據(jù)多,日常更新的動態(tài)數(shù)據(jù)少。

特別是在面對已經(jīng)出現(xiàn)的輿情事件時,別總想繞過信息公開,企圖用“捂、堵、瞞”的老套路來解決。這些老套路在自媒體時代已經(jīng)到來的今天,是行不通的,而且會遺患無窮。從2005年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到2008年云南孟連事件,再到2011年廣東烏坎事件,這些事件背后的輿論風暴,無不循著“因政府信息不透明、群眾知情權受阻而起,到網(wǎng)上網(wǎng)下各種傳言甚至謠言紛至,再到群眾負面評價與質疑井噴,最終政府出面澄清告結”的軌跡運行,最終還是要回到公開信息、還群眾知情權這個原點上來解決問題。與其如此,為何不順勢而為,主動作為,及時進行信息公開,讓政務在陽光下運行?

實際上,只要黨政機關信息越公開透明,滿足群眾知情權越積極,向群眾通報重要信息越及時準確,群眾就越理解、支持和配合政府的決策和行動,問題就越能順利得以處理。在河南周口吃空餉事件處置中,由于周口市主動將此問題“曬”出來,“陽光”辦公,透明處理,輿論對于該事件的評價總體持肯定態(tài)度,群眾對該問題的解決也充滿了期待。

從另外一個角度看,群眾的知情權也并不意味著對自身權力的限制。相反,通過公開信息,懂得在“玻璃房”中工作和決策,接受群眾和媒體的監(jiān)督,最大限度壓縮權力尋租的空間,使權力運行更加透明、更加科學,有利于更好地提高黨的執(zhí)政能力和政府的公信力。在某種程度上,這也是對公共權力的一種良性保護。

2009年3月,中央紀委和中組部選取江蘇省睢寧縣、河北省成安縣和四川成都市武侯區(qū)三地,作為(區(qū))縣委權力公開透明運行試點單位。經(jīng)過一年半探索后,三地試點工作受到充分肯定,試點由此擴大。2011年3月,全國共有69家單位被納入試點范圍。2012年6月第二批試點工作結束,試點成果再次得到了廣泛肯定。無論理論工作者,還是實踐工作者,幾乎一致認為,權力公開透明運行試點工作在優(yōu)化權力結構、規(guī)范權力運行、強化權力監(jiān)督、建立長效機制等方面進行的大量探索,推動了“陽光”辦公、促進了信息透明,是十分有益的,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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