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存在與時間》中,海德格爾所論說的人的存在是“在世”的存在?!笆澜纭笔谴嗽谏娴囊粋€環(huán)節(jié)。人與他所打交道的周圍自然、他人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因此,人的存在總是要受到他所打交道的自然和他人社會的制約。但是,海德格爾在那里并沒有探討人在整個宇宙世界中的地位,并沒有探討人的存在與整個宇宙的存在的關系。由于人畢竟是整體宇宙的產物,他的存在與整體宇宙的存在必然有著不可分割的聯(lián)系,必然要受到整體宇宙的存在的制約。從人學的角度看,海德格爾在20世紀30年代初對真理的本質的思考,正是對人的存在與整個宇宙存在的關系、整體宇宙存在對人的存在的制約性的思考。
我們通常認為,真理屬于認識論范疇,即真理是對事物的正確認識。而在20世紀30年代的海德格爾看來,真理在根本上是本體論范疇,真理的認識論意義是從本體論意義衍生出來的。他在1930年至1932年多次作的講演《論真理的本質》中,集中地闡明了這一思想。
一、傳統(tǒng)真理觀批判
真理問題在西方哲學史上是一個古老而又古老的問題。至少從巴門尼德已經開始探索真理問題了。巴門尼德說,認識有兩條道路:一條道路是真理(理智)的道路,即確認只有存在存在而研究存在;另一條道路是意見的道路,即認為非存在存在而研究非存在。柏拉圖說,真理是對事物共相即理念的認識,人在出生之前的靈魂已經擁有了對理念的知識,但靈魂由于進入肉體而遺忘了對理念的知識,真理就是對已遺忘的理念的回憶。
按照近代西方大多數(shù)唯物主義哲學家的看法,真理等于正確,即人們的認識與認識對象相符合、相一致??档聞t提出,真理是人的統(tǒng)覺能動性對感性材料進行整理,把先驗的主觀范疇形式賦予感性材料。黑格爾則論證說,真理是理念運動所實現(xiàn)的主觀與客觀的統(tǒng)一。
海德格爾提出,追問真理的本質,并不去問真理是實際生活的真理,還是經濟計算的真理;是技術發(fā)明的真理,還是政治睿智的真理;是科學研究的真理,還是藝術造型的真理;是深入沉思的真理,還是宗教信仰的真理。追問真理的本質,是撇開所有這些具體的真理,只問一般真理之為真理的東西。應該指出,海德格爾后期明確反對形而上學追問事物是什么(本質)的思維方式,但在這里,他的思路與傳統(tǒng)形而上學沒有本質的區(qū)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