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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江湖化——人地之爭、游民興起及儒教制度的崩潰(2)

江湖中國:一個非正式制度在中國的起因 作者:于陽


反向調(diào)節(jié)人口的因素

從反面來看,古代社會也有人口制約因素,但是限制人口增長的因素非常少。實際主要消極因素有三:(1)醫(yī)療條件限制,嬰兒存活率低,死亡率高;(2)稅賦負擔沉重,尤其以人頭為征稅對象,多一人多一稅,人口生產(chǎn)成本增加,時常導致溺女嬰事件;(3)人口密度高,耕地稀缺。三者在歷代制約人口數(shù)量的作用很大,可以說是三個主要的負調(diào)節(jié)。

稅賦抑制人口的機制,來自古代獨特的稅賦形式。古代中國政府以人口為征稅對象,稱為“丁”,開征丁稅?!岸 睂嶋H上不指人頭,而是符合一定性別、年齡條件的納稅單位。有此一稅,多一人即多一負擔,稅賦成為人口再生產(chǎn)的成本,呈線性遞增之勢,制約人口增長。若一家一戶承擔不起大量生育的代價,只好選擇少生,或者即便生下來,也無力撫養(yǎng)而餓死、病死。在舊中國,嬰兒高死亡率是普遍情形,一對夫婦一生通常生育十幾胎,最后存活往往只有幾胎。朝廷既鼓勵人口滋生,又以人頭稅限制滋生,客觀上屬于一種動力平衡。

人頭稅制一旦確立,客觀上成為人口控制的一個負面參數(shù),對人口控制平衡未嘗不是好事。人頭稅對人口增長的抑制作用有多大?歷史有一明證。清朝初年,朝廷為安撫異族國民實施一系列減稅政策,康熙于1712年宣布“盛世滋丁,永不加賦”的養(yǎng)民政策,加上雍正推行“攤丁入畝”,二者等于逐步取消人頭稅,并將其并入土地稅。始料未及,人頭稅一減,百年間全國人口數(shù)量激增二倍以上,由一億增至三億,這也從反面說明人頭稅的效用。

此外,土地面積的限制對中國來說也是對人口的限制。恒定的國土面積肯定是這個民族生育夢想的最后邊際。但面對這一嚴酷事實,古人一時看不清真相,以為天圓地方,地大物博,遂產(chǎn)生擴張永無止境的幻覺。

三千年來人口大趨勢

以上因素綜合下來,明以前各項正反因素相抵,中國人口僅以緩慢速度增加,每千年人口變動不過在千萬之間,來回波動。明以前地廣人稀,耕地資源尚可謂綽綽有余,不毛之地大量存在。那時,人民生活空間寬松,不比今天這般擁擠無奈。

此時,各省人均擁有耕地資源雖厚薄不勻,但最少都在人均四畝之上,多則達到幾十畝。以當時的生產(chǎn)力來說,維持一家數(shù)口溫飽,應付捐稅徭役大抵無虞。各省相較之下,以福建省耕地狀況相對最緊迫,境內(nèi)多為丘陵、坡地和鹽灘,易于灌溉的平原良田很少。閩人常道:“八山一水一分田”,耕田僅占土地面積一成。即便如此,根據(jù)明初洪武年間人口普查資料,福建人均擁有耕地仍在四畝左右,尚能維持自給自足,略感緊張。輕度緊張的結果,就是零星人群闖臺灣,下南洋,走東洋,討生活。

綜觀秦漢至明清人口趨勢,一方面是人口在儒教價值觀激勵下自然增長,另一方面是在稅賦、醫(yī)療以及戰(zhàn)亂、災荒制約下暫時減少??偟膩碚f,人口凈值呈螺旋式上升,進三步退兩步,人口壓力時松時緊,一切尚處于朝廷制度掌控之內(nèi),還不至于動搖古典文化制度。但是,控制是相對的,增長是絕對的。不管人口總量如何波動,大勢總在增長,長此以往,總有一日它會與有限的耕地資源發(fā)生不可協(xié)調(diào)的嚴重沖突,人滿為患。

以下三個因素,決定了在古代社會制度框架下不可調(diào)和的內(nèi)在矛盾:

第一,在古典文化價值(譬如,多子多福,人丁興旺)驅動下,中國人口始終增長,古代政府不能控制人口數(shù)量,無法實施計劃生育。

第二,古代中國儒教文化導致農(nóng)業(yè)技術和生產(chǎn)力發(fā)展緩慢,總體水平停滯不前,在傳統(tǒng)制度框架內(nèi)不可能依靠提高農(nóng)業(yè)生產(chǎn)力(譬如,“雜交育種”、化肥和機械耕作),來消化人口壓力。

第三,全國耕地資源是恒定數(shù),它是有限的。適于農(nóng)業(yè)耕作(即農(nóng)耕文明)的區(qū)域如下:東南以太平洋黃海、東海和南海為界,西北以15英吋降水線為界(基本上與長城沿線吻合),二者之間的區(qū)域便是適宜耕作區(qū)。向北越過長城即進入游牧文化區(qū),草原氣候無法從事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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