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狼湖》小說結局,我寫的初稿是讓胡狼和寧靜雪坐上那輛鮮紅的跑車投湖;“水”的澄藍,正配合故事的憂傷。在舞臺上,讓一輛車沖進一座湖,卻不容易。張學友先生就提議:“不如放火燒屋。”
“火”的暴烈,的確更與胡狼的性格匹配。
千思萬想,“水”與“火”,原來可以兼容:胡狼于是在焚燒的大屋里,抱出寧靜雪,步進湖水,步進他們失落的時光之中。“結局不同了,里頭的‘小故事’可能也要改改。”張先生不忘提點。那是一九九六年的事了。他說的“小故事”,不妨稱為“小說的窗口”,有了窗口,明眼人就能夠窺見故事的發(fā)展和終結,感受到宿命的播弄。
小說第三章,有一則“傳說”:
好多年前,有一個獵人在格林鎮(zhèn)的森林迷了路,他又渴又餓,在林中團團亂轉,知道一入黑,難免就會給野獸吃掉。就在他最彷徨的時候,他看到一個淚珠形狀的池塘。他走過去,用手掬水,卻看到池水里有一個紅色的影子,他伸手去撈,卻不小心掉到水里。池水很清澈,很溫暖,他竟然忘了掙扎,只是讓自己靜靜下沉,沉得越深,周圍越發(fā)明亮,獵人漸漸看到那片紅影,原來只是一條紅色的絲帶……就這樣潛泳了不知多久,他才隨著那片紅影浮升。當他爬到岸上,雖然渾身濕透,卻發(fā)覺自己已經出了森林,池塘變得無邊無際,夜空里,還閃滿星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