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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拗相公 (4)

蘇東坡傳 作者:林語堂


最后引起爭端的是青苗法。經(jīng)過制置三司條例司數(shù)月的斟酌,“青苗法”終于在熙寧二年(1069年)九月公布。朝廷派出四十一位使者到各路推行新政策。不久,就證明貸款無法依約由農(nóng)民自愿申請。于是,使者面臨兩大抉擇,一是回朝報告失敗,一是強迫貸款,向朝廷報功。朝廷寧愿借錢給富人,因其抵押有保障,但是富人并不缺錢。有些窮人需要錢用,但是朝廷必須擁有他們還債的保證。有些使者就設計出一套攤派貸款的制度,根據(jù)經(jīng)濟能力由富人到最窮的農(nóng)民為止。但是窮人太窮借不起,只有富人能借錢,這是現(xiàn)代金融和財政的本質。為了確定債款能收回,朝廷就叫富人替窮人擔保。有一位使者報告說,人民得到貸款,“歡呼感德”。另一位使者不愿意逼迫人民,就帶回不同的報告。御史彈劾成功的使臣,說他“抑配”貸款,顯然違背圣詔。王安石到御史臺對眾官說:“你們什么意思?你們彈劾篤行新政的使者,卻不責備怠忽職守的人?!?/p>

韓琦當時駐節(jié)大名府,擔任河北安撫使,親眼看見青苗法施行的經(jīng)過,曾上表給皇帝,描繪貸款發(fā)放的情景。他的表章和蘇東坡激動的書表不同,深思熟慮、措辭恰當、實事求是,由一個曾位極人臣的宰相寫來,分外有力。他說連最下層的貧民也被攤派固定的數(shù)額,富人則攤得更多。所謂農(nóng)民貸款也硬攤給城鎮(zhèn)居民、地主和新政有意排擠、壓制的“壟斷剝削者”,因此,青苗法已失去其原有的用意。人民借一塊錢,過幾個月就要還一塊三。不管朝廷如何否認是為利息而放債,人民都絕不會相信。韓琦指出,禁止攤派、全憑自愿根本就是一句空話,因為富人不想借錢,窮人想借卻沒有財產(chǎn)擔保,最后只好叫保人還債。大使者一心要討好朝中的權貴,低層小官不敢說話,韓琦說,他身為朝中老臣,有義務把事實說給皇帝聽,他要求廢除新法,召回稅吏,恢復以往的常平倉制。

“韓琦是忠臣,”皇帝和王安石討論他的表狀,“他身在外鄉(xiāng),沒有忘記皇室。我以為貸款有利于人民,沒想到有這么多害處。而且青苗法應限于農(nóng)區(qū),怎么會在城中放貸呢?”

王安石立刻答道:“有何不可?城市居民如果需要貸款,何不讓他們借呢?”

于是韓琦和朝廷一來一回,奏批來回多次,他特別指出,漢代國家資本制度壓榨人民的血汗,充實皇帝的軍庫,不能算是“富國之道”。

王安石的地位動搖了,皇帝開始起了廢“青苗”的念頭。王安石聽到消息,就托病告假。關于王安石的告假,司馬光曾說:“士夫沸騰,黎民騷動。”大臣們討論此一情景,趙抃當時還擁護王安石,主張大家等王安石銷假再說。那天晚上,閣員之一的曾公亮派兒子密告王安石,政局有變,勸他銷假回來。王安石得到密告,取消病假,再度上朝,終于讓皇帝相信反對派有心“阻撓新政圣恩”。

皇帝不明實情,就派兩名宦官下鄉(xiāng)調(diào)查真相?;鹿僦滥囊贿叢攀强可?,回來說貸款很受人民歡迎,“并無抑配”。老臣文彥博反對說:“陛下竟相信兩名宦官,不相信三朝良相韓琦?”但是皇帝信任自己的使臣,更決定貫徹施行新法。少數(shù)不負責任、無知的查報人不知道自己的幾句話竟會影響國家大事,這種情形何時是了?如果閹宦有勇氣說實話,宋朝的國運也許會有不同的轉機。他們說了皇帝愛聽的話,等時局改易,討論“土地改革家”不再時髦時,他們就一句話也不敢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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