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5歲時做成第一單生意 7

做一個好人 作者:邱威功


有件事我從未告訴過任何人,直到母親搬到曼谷與我住在一起。那就是在她把我的40銖占用后,過了兩三年我又設(shè)法把錢從母親那里拿了回來。沒有人知道此事,我是趁著父母親不在家,讓我照看店鋪的機會取得的。我悄悄留心父母親做買賣有很長時間,知道錢放在哪里,就把母親用繩子拴著的一大串鑰匙拿來一把把地試,但直到試完所有的鑰匙都沒能打開鎖。我用了好幾個月時間,后來用霜粉按下印跡,再按印跡慢慢修理鑰匙邊齒。

有一天,幸運之神終于光臨,抽屜被我打開了,里面堆滿了100銖、20銖、10銖和1銖的鈔票,還有2角5分和5角的硬幣裝在瓶子里。我激動地看著,腦子里胡思亂想,真沒想到今天老天爺如此開恩于我。我還念念不忘被母親騙去的40銖,但轉(zhuǎn)念想起我偷奶奶錢被父親差點打死的情景,就覺得必須要更加周密籌劃才行,絕不能讓人發(fā)現(xiàn),不能有人合伙,也再不與他人分享利益。我起身四處察看家里究竟有沒有人在,然后又假裝在家門口認真讀書和做家務(wù)。我每次從抽屜里拿出一點點錢,直到覺得差不多到400銖時才罷手。這些錢我一分也沒花,而是存到銀行彌補我4歲時的損失。

將近40年后,當(dāng)我與母親坐在功瑪?shù)洗髽堑募依锪奶鞎r,我如實交待偷錢之事并請求母親寬恕。我注意到母親非常驚訝,但所有的事情都過去了。我跟母親說,過去撫養(yǎng)弟妹們用的錢有一部分就是我從她那里偷的400銖。我說自己是個不愿吃虧的人,小時候不敢直接面對母親,便采用了這種辦法。母親聽后笑著看我,她可能想不到我從她那里拿走的錢是她占用我的10倍。我說這是我下決心要說的事,原本就計劃等時候到了一定要讓母親知道。把藏在心里的事情公開,這才會讓我真正覺得舒心,否則當(dāng)我失去母親,無人去訴說時,我一定會遺憾終生,甚至死不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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