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我想寫一個叫約翰·韋恩·博比特的人,一個沒了男根的男人。可以說,他占全了“失敗者”這個詞的所有意思??墒?,盡管如此,他卻從來沒能從任何人那里得到任何同情。大家都覺得他的妻子是個有德性的女人,換句話說,他的下場屬于惡有惡報。這就很有趣。我想認識約翰·博比特,然后我就跟他廝混了六個月。我開著車帶著他到處跑,認識了他的醫(yī)生,而且,最后還認識了他的妻子洛雷娜。我追查她用的那把刀,查到是從宜家買的,而且三年前就買了。
然后,1999年7月的一個星期六,當時我正好在看一場電視里播放的棒球比賽。不過那天還有另外一場廣告做得很足的比賽,是美國女足對中國女足。因為我對那場也比賽感興趣,于是我就開始來回轉(zhuǎn)臺。事實上,美國女足的米婭·哈姆(Mia Hamm)被人們認為是美國最偉大的足球運動員——不僅僅是最偉大的女足運動員。于是,電視就開始在棒球和足球之間來回切換:我不想工作,這樣就能讓自己的腦子從自己那悲慘的人生里多少脫開一點。
其實我一輩子都沒看過足球。跟絕大多數(shù)同齡人一樣,我看不懂足球。我父親也許懂,但是,不管他們從自己原來的國家那里弄進來了多少好東西,反正足球不是其中之一。那一天,玫瑰碗體育場(Rose Bowl)里有九萬人在看這場球賽。我是不明白他們到底為了什么而發(fā)出如此巨大的噪音,但是,很明顯,他們自己很興奮。
我之所以對這場球感興趣,是因為是中國在跟美國踢。那場球,踢完整場結(jié)果都是零比零。于是開始點球大戰(zhàn):一位中國女性沒把點球踢進去,然后全部比賽就結(jié)束了。如果我是一個體育記者,那么那天我出現(xiàn)的位置,就會是這位中國女性的更衣室——我不會去跟米婭·哈姆聊天,我會去采訪這位把點球給踢飛了的人。
我會去設(shè)想她的處境。她會在洛杉磯登上飛機,在空中飛上20多個小時,然后回到中國,回到那個無比希望能夠擊敗美國的地方,那個惱怒于美國那種愛管閑事的外交政策的地方。對于我來說,打動我的地方,就是在這里:要是我來寫中國,我就會這么來寫,從這個角度來寫。這位女性,年齡是25歲,而且她輸了。對于她來說,對于這位身處一個正在成為世界性力量、由共產(chǎn)主義所統(tǒng)治的國家中的25歲女性來說,把事情辦砸了,情況會變成怎樣呢?
當時我想到,“哦,這事《紐約時報》明天會寫的”??墒?,第二天的報紙上卻沒有任何關(guān)于這位把點球給踢飛掉的女性的報道。《新聞周刊》(Newsweek)跟《時代》雜志(Time)都報道了女足世界杯,可是也沒有哪怕片言只語說到我想知道的那些事情。所有的文字都是關(guān)于美國的勝利以及中國隊是怎么踢失了點球的。關(guān)于那位女性,什么也沒有。她的號碼是1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