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劉邦處置異姓王的問題(4)

劉邦與項羽 作者:朱永嘉


劉邦去世前后,七個異姓王大都被殺,只留下一個長沙王吳芮以及被廢為宣平侯的趙王敖,取代異姓諸侯王的是劉邦子弟的同姓王。其實諸侯王的問題不在同姓、異姓,秦始皇廢分封行郡縣制,關鍵是廢除諸侯王在地方上的世襲制,郡縣制是流官,是中央在地方上的派出機構。維持中央集權的統(tǒng)一帝國,就不能保留世襲的諸侯王制度,即使把異姓改為同姓,分裂的因素也仍然繼續(xù)存在。劉邦把這個矛盾留給了他的子孫,使同姓諸侯王問題成為國內矛盾焦點,直到漢景帝平定七國之亂,漢武帝推行推恩令才比較徹底地解決了這個問題。諸侯王的世襲制度,對劉邦的后代不是一件好事,實際上反而害了他們?!稘h書?諸侯王表二》之序文敘述漢同姓諸侯王始末,其云:

然諸侯原本以大,末流濫以致溢,小者淫荒越法,大者睽孤橫逆,以害身喪國。故文帝采賈生之議分齊、趙,景帝用晁錯之計削吳、楚。武帝施主父之冊,下推恩之令,使諸侯王得分戶邑以封子弟,不行黜陟,而藩國自析。自此以來,齊分為七,趙分為六,梁分為五,淮南分為三?;首邮剂⒄?,大國不過十余城。長沙、燕、代雖有舊名,皆亡南北邊矣。景遭七國之難,抑損諸侯,減黜其官。武有衡山、淮南之謀,作左官之律,設附益之法,諸侯惟得衣食稅租,不與政事。至于哀、平之際,皆繼體苗裔,親屬疏遠,生于帷墻之中,不為士民所尊,勢與富室亡異。

這一段引文的具體解釋留待以后再說,涉及到漢文帝、景帝、武帝三代事,與賈誼、晁錯、主父偃三個歷史人物有關,還有各諸侯王國子子孫孫的各種狀態(tài)。歸根結蒂,對子孫來說養(yǎng)尊處優(yōu)不是好事情,雖然從眼前看生活條件優(yōu)越,不愁吃穿,但養(yǎng)就的是懶人。人才是從困境中奮斗出來的,不經(jīng)艱難何以成才。所以依仗父祖余蔭為生的,時間長了,反而走向反面,獲益是暫時的,受害是終生的?!稘h書?蕭何傳》講到蕭何晚年,其云:

何買田宅必居窮辟處,為家不治垣屋。曰:“令后世賢,師吾儉;不賢,毋為勢家所奪?!?/p>

這個考慮還是比較深遠的,子孫賢與不賢,形勢的變化都很難預測,為子孫計,居窮僻處,一可以儉,二可以避開矛盾漩渦的中心。不能認為現(xiàn)在得勢,將來就得勢。處于形勢險要之處,正是各方面爭奪的焦點,子孫若不聰明,不明時勢的變化,又何以自全?處窮僻之處,反而能保一個平安,這正是蕭何聰明過人之處,知道進退方是英雄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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