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苛刻之下的真慈善(1)

中國人的里子與面子 作者:五岳散人


中國最大的玻璃制造商福耀公司老總曹德旺與其子以個人名義捐款兩億元給西南遭受旱災的災民,被當?shù)氐睦习傩辗Q為“救命錢”。但這筆捐款發(fā)放得實在不容易,捐款者提出了近乎苛刻的條件:要在半年內(nèi)將2億元善款發(fā)放到近10萬農(nóng)戶手中,且差錯率不超過1%,管理費不超過善款的3%,遠低于“行規(guī)”的10%。

這么艱難的任務,居然也就這么完成了,不但善款到位,而且達到了捐款人士的心愿。這說明很多時候,這些看上去苛刻的條件也并非不能達到,更有可能的是,很多時候我們把那些原本不需要的管理費之類的東西,當做了某種必須的條件在使用,以至于原本能夠做到的、并且很正常的狀態(tài)倒成為了一種“苛刻”。

說起來這種苛刻確實在我們的慈善行動中被視為另類并非無因。由于工作的關(guān)系,對于公益慈善組織的運作算是稍有了解,中國的慈善組織在資金運用以及資源配置上的不合理也不是一天兩天了,以私人名義主持的各種基金還算好一點兒,有官方背景的公益機構(gòu)在管理費以及資金使用上,不規(guī)范、過于奢華的情況很常見。某次我本人作為義工參與的扶貧項目,整體運行的時候曾經(jīng)創(chuàng)造過高達善款金額40%的管理費記錄。而這些錢并不是我等這樣的義工所花費的,到底去了哪里誰也不知道。

其實在管理費上多花一些,往往也是讓慈善基金更為充裕的手段。要知道,很多情況下,真正大筆錢財都是有錢人進行的捐贈,而他們生活的環(huán)境與我們這些普通老百姓并不相同,在大多數(shù)情況下,這些人的生活與交際是與普通人隔絕的,他們參加的活動、出沒的場所,往往不是我們靠工資可以消費得起的地方。如果想與這些人結(jié)交,自然也是要破費一些的。國外有人把做慈善基金會的人稱為“穿著三件套西裝的乞丐”,這并非沒有道理。

但這些都要有度才行,尤其是不能借著這種活動讓管理費用成為無底洞。話說這個“行規(guī)”也挺有意思的,似乎慈善活動的目的不是為了更好地利用善款,而是要遵從這樣的一種行規(guī)。何所謂“行規(guī)”?就是不管事實到底如何,這個錢都要如此使用。行規(guī)的意思往往就是陋規(guī)的代名詞。而另外一個行規(guī)可能更為讓人痛恨:公益或者慈善機構(gòu)的賬目監(jiān)管力度不足,公開程度不夠,實際上很多時候處于無監(jiān)管的狀態(t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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