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島王》 佩姬蘇(1)

島王 作者:麥克·莫波格


1988年7月28日晚上,也就是我12歲生日的前一天,我失蹤了。失蹤后到底遭遇了什么事情,我一直沒對任何人提起,因為我答應過健介絕口不提這件事,一個字也不提,必須等到10年后、當他不在人世時才可以說出來。這是我們分別那天,他對我所說的最后一句話,我答應了。因此我守口如瓶,不管別人怎么問,我總是含糊帶過,守著這個秘密過了一天又一天。直到現(xiàn)在,我終于可以說出那個異乎尋常卻又萬分真實的故事了。

在過去這十多年中,我完成了中學學業(yè),也拿到了大學文憑,心里卻因為藏著這個秘密而難以釋懷。由于我的沉默,家人和朋友們都不知道我失蹤后那么長的一段時間里,到底是怎么活下來的,又怎么從死神手中回到他們身邊。我虧欠他們太多了,現(xiàn)在是到了該告訴他們的時候了。

我想說出這段故事,還有一個更好、更重要的理由:我要全世界的人都認識健介。他是一個很棒、很棒的人,也是我的好朋友。

在我11歲以前,在我收到那封信之前,我的生活一直都過得很平常。我的家里共有4個成員:爸爸、媽媽、我和我養(yǎng)的白色牧羊犬史特拉——史特拉·阿托以思。這是一個當紅的啤酒品牌。史特拉的耳朵一邊高一邊低,它似乎有一種能預知未來的超能力;可惜,當那封信來的時候,它無法預測會為我們的生活帶來什么樣的影響。

回想過去,我的童年過得相當有規(guī)律,可以說毫無變化。每天早上我到附近的“猴子學?!鄙蠈W。那是爸爸說的,他說我們這些孩子老是倒掛在游戲場的欄桿上,嘰嘰喳喳亂吼亂叫,就像一群小猴子。他心情好的時候,總是叫我“小猴崽子”。他的心情大半都挺好的,因此“小猴崽子”便成了我的外號。我就讀于圣約瑟夫小學,在學校里過得很快樂,我說的是大部分的時間啦!放學后,不管天氣怎么樣,我都會和好朋友艾迪,還有馬特、巴比及其他的孩子們到運動公園踢足球。運動公園不像正式的足球場,地面很泥濘,球一落地就會被黏住。不過我們照樣踢得很好,因此我們自稱為“拾荒者”隊。當對手來我們的場子比賽,我們總是占盡地利之便。因為等他們發(fā)現(xiàn)球落地后不會自動彈起來時,我們通常已經(jīng)進了兩三球了。不過,到別人的場子踢球,我們的運氣就沒這么好了。

每個周末我會替派德先生送報紙賺點零用錢,他的雜貨店就在街角。我想存錢買一部越野腳踏車,因為我想跟艾迪越過荒原,一起騎到山上。問題是,我總是把錢花掉,到現(xiàn)在還沒存下什么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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