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結局看上去像是本糊涂賬,等于各打幾十大板,一打了之,其實康熙一點不糊涂。先看噶禮此人,雖有才能,但為官貪酷,早在四五年前便有御史疏參。康熙不但未作任何處理,還以噶禮辯解之詞為據(jù)將御史褫革,顯系庇護。噶禮再升兩江總督后,爆發(fā)本案,也僅僅將噶禮革職了事,并未深究;而噶禮劾張伯行各項,俱系從前舊案,也只是降級留任。對兩人的互參丑聞都算網(wǎng)開一面。對其他涉案官員就沒這么寬容了,除病故自殺者外,其余斬的斬、革的革,一個也沒放過。
沸沸揚揚的科場案就這么結束了,而案情本身不過是一段賣官鬻爵的“前奏”,只是為了各自利益。“上道兒”官員越來越多,受賄、失察、包庇、推諉、陷害……一波三折,牽連案件辦案難度遠遠超越了主案。而事實上“滅”掉噶禮的真正原因,最重要的一點是噶禮在政治上站錯了隊——黨附廢太子胤礽,太子既廢,擁戴者的表演也就必須叫停了。說得更直白一點,寬容噶禮等于丟棄垃圾——雖然已經(jīng)沒用了,但總算曾經(jīng)為我所用,所以毀棄不如丟棄;薄懲留下張伯行,不僅因其“萬人聚集江岸護送”的公信力與眾怒難犯,更多的是借其清廉與作為,用來驗證并成全自己的英明。
獨裁縱容腐敗,不獨裁失去江山。大清,永遠走不出自己畫定的怪圈,哪怕是康熙大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