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故鄉(xiāng)月,終有情 8

星星·月亮·太陽 作者:江勇振


盡管名分已定,對江冬秀與自己在智性上的差異,胡適顯然無法完全釋懷。就在他溫文和煦地寫信問候江冬秀的同時,他又在家信里作了抱怨??上?,我們沒見到這段信的內(nèi)容。但是他母親在四月初的回信很清楚地點(diǎn)出了他抱怨的所在:“所談冬秀各節(jié),然天壤間,物不兩美。此事大都如是,況冬秀程度雖不大高,而在儕輩中,似亦可勉強(qiáng)敷過。若在吾鄉(xiāng)一帶,婦人中有此,固為翹楚者矣。居常來吾家時,予每謂其得暇,宜讀書作字,以無辜負(fù)兒望。今乃殷殷引咎如是。平心而論,爾之咎,故予之咎也。時勢使然,惟望爾曲諒此中苦心而已。”② 

胡適在收到他母親這封“責(zé)己”的信以后,趕緊回信致歉,解釋他只不過是有感而發(fā),“并無責(zé)備冬秀之意,尤不敢歸咎吾母。”他說他如果不能體會母親“已盡心竭力為兒謀一美滿家庭”,他就真是一個“不識好歹之妄人矣”。他接著批評悔婚者的不該:“今之少年,往往提倡自由結(jié)婚之說。有時竟破壞已訂之婚姻,致家庭之中齟齬不睦,有時其影響所及,害及數(shù)家,此兒所不取。自由結(jié)婚,固有好處,亦有壞處。正如吾國婚制由父母媒妁而定,亦有好處有壞處也。”最后,他在家信里,重復(fù)了他對韋蓮司及房友卜葛特說過的話:“女子能讀書識字,固是好事。即不能,亦未必即是大缺陷。書中之學(xué)問,紙上之學(xué)問,不過人品百行之一。吾見有能讀書作文,而不能為良妻賢母者多矣。吾安敢妄為責(zé)備求全之念乎?”他說:“伉儷而兼師友,固是人生莫大莫大之幸福,然夫婦之間,真能智識平等者,雖在此邦,亦不多得,況在絕無女子教育之吾國乎!若兒懸‘智識平等,學(xué)問平等’八字為求耦之準(zhǔn)則,則兒終身鰥居無疑矣。”③ 

① 胡適致江冬秀,1914 年12 月12 日,杜春和編,《胡適家書》,72 頁。

② 胡母諭胡適,1915 年4 月2 日,引自白吉庵,《胡適傳》,95 頁。

③ 胡適稟母親,1915 年5 月19 日,杜春和編,《胡適家書》,75 頁。

我在上節(jié)說:胡適在留學(xué)時期,如果曾經(jīng)對他媒妁之言的婚約有過反悔的時候,如果他對韋蓮司有過眷戀的情懷,那就是在1915 年夏秋之間,他寫那三首情詩給韋蓮司的時候。其中一首,《滿庭芳》,有艷句云:“枝上紅襟軟語,商量定,掠地雙飛。”這是該年6 月12 日作的。10 月13 日,他又作了《相思》:“自我與子別,于今十日耳。奈何十日間,兩夜夢及子?”這正是他離開綺色佳,搬到紐約,進(jìn)哥倫比亞大學(xué)念研究所,跟韋蓮司過從密切的時候。煞風(fēng)景的是,就在這個當(dāng)下,胡適的母親因?yàn)榻隳赣H病重,發(fā)了一封信給他:“外間有一種傳說,皆言爾已行別婚。爾岳母心雖不信,然無奈疾病纏綿。且以愛女心切,見爾未宣布確實(shí)歸期……心中愁愁,誠恐一朝莫測,雙目不瞑。”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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