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鄭團長在事件中究竟是主動的,還是被“貼”上的呢?歷史資料無處查詢,知青們只能根據(jù)自己的印象和有限的信息做出評判。在和原35 團6 連的北京知青張浙芳的交談中,我了解到了此案的一個細節(jié)。張浙芳說:“我在團部工作時,同宿舍有個上海知青叫小晉。有一天她很神秘地對我說,今晚你跟我去辦公室一趟。我們到辦公室后,她說有一件事要跟我說,但我一定要替她保密。在我答應后她道出了原委,事情是這樣的:“有一年鄭團長的老伴帶孩子回老家了,因為家里還養(yǎng)著幾只雞,團里讓小晉和寧波知青曉霞一起住在團長家,暫時幫他夫人料理一下家,團長自己住在團部。那時在團部工作的知青經常要下連隊出差,有時是小晉走,有時是曉霞走,所以在她倆經常是只有一人住在團長家。有一次曉霞下連隊了,到了晚上小晉把門頂住要休息,這時她聽見有人敲門,一問是團長來了。那是團長自己的家,小晉不好意思不開門。團長回家也沒什么事,進屋后就和她聊天,聊到很晚了還磨磨唧唧地不想走。小晉很為難,最后鼓起勇氣說出了請他出去的話,當然說得很婉轉,大概意思就是:您是我尊敬的領導,別因為在這里聊得太晚了產生什么不好影響。團長聽完這話后就起身走了。
“小晉心里很不安。一方面團長是全團之主,威望很高,他這樣做讓小晉感到震驚,另一方面團長如果真有不軌企圖,小晉不知道該怎樣對付。所以她找我要主意,還問我要不要給上級寫封信揭發(fā)團長的這種不檢點行為。我當時年齡也不大,但腦子還算明白。我說:此事一沒有證人,二沒有事實發(fā)生,我看你最好不要再和任何人說,就當什么都沒發(fā)生過。到這個時候,我們都隱隱地有了一種擔心,是為曉霞擔心。她有沒有經歷過團長的夜訪?如果有過,為什么從來沒告訴過小晉呢?
“過了一段時間小晉又找我來了,她說,曉霞突然回寧波了,走的時候團長追到了車站,這種情況太不正常了。聯(lián)想到團長上次深夜賴在小晉屋里不走的事情,我們想可能是出事了。我建議小晉把這件事寫下來報告師里,千萬不要寄信,就自己送過去。小晉按我的建議做了,師里對團長問題的調查可能就是由此開始的。這件事處理得很快,鄭團長不久就被處分了。此事過后,35 團對小晉也有了風言風語,但我可以證明她拒絕了團長的接近,否則她不會找我要主意,也不會向師里反映團長的問題。后來她被推薦上了大學?!?/p>
這三位知青的講述,證實了兵團在反腐工作中提高透明性的必要。無論案件當事人在案中的角色和責任如何,他們都享有名譽權,而謎團的存在,無益于維護事件中任何一方的名譽。孫淑婉和王秀文都認為鄭團長是被拉入水的,張浙芳的講述則證明鄭團長確有自覺“投水”的主觀故意。至于在這場導致鄭團長的人生傾覆的軍人婚外情中,誰是更為主動的一方,人們只能猜測,而猜測不是歷史。
愛的前提是平等,其中最重要的是人格、心理和社會地位上的平等,否則不管是婚姻以內還是以外的愛,都難免摻入雜質。無論如何,被賦予社會正義代表者身份的解放軍軍人都絕不應該在婚姻之外,在被其領導的異性平民青年面前,褪下褲子露出性具,從這一點上看,兵團的板子打在這種人的屁股上一點不錯。
因為可以理解的原因,當年在兵團遭受過性侵危險的女知青一般都不愿意把這種經歷展示于人,但5 師50 團的北京女知青王莎莎是一個例外。她爽快地對我說:“自己問心無愧,有什么不能講?社會上的人有邪的,也有正的,正派的人如何保護自己,如何向歪風邪氣說不,當然需要講出來!都逆來順受、不聲不響,壞人不更囂張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