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案”即世人所說的聯合國內的“中國代表權案”。
“中華民國”是聯合國的創(chuàng)始會員國,也是安理會的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享有否決權,與英、美、法、蘇并稱五強。這是在一九四五年二次大戰(zhàn)勝利時,“中華民國”在國際上的地位??墒窃谝痪潘木拍?,國民黨政府搬遷臺灣之后,喪失了百分之九十八以上的領土及人民,“中華民國”乃局處于臺澎金馬。
此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大陸成立,因之就產生了在二者之間,即“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誰才是代表“中國”的合法政府之爭論。
在二十世紀五六十年代,二者各自屬于美、俄所領導的集團,因此中國代表權之爭,也成為美俄兩大超級強權的外交斗爭重點之一了。
在一九五二到一九六○年,美國是由共和黨籍的艾森豪威爾總統(tǒng)執(zhí)政,其國務卿杜勒斯先生是堅決反共者,因之國民黨“政府”受到美方的強力支持,在聯合國的席次乃得保有。然而已是每況愈下,此因下列三個原因:
(一)亞洲、非洲的新獨立國家紛紛加入聯合國,到了“葉案”發(fā)生時的一九六一年,聯合國會員國從初創(chuàng)時的四十余國已增至一百零一國。這些新會員國合組成第三世界,他們皆為自白種人的殖民地脫胎換骨宣告獨立的。而他們原來的“宗主國”如英、法、荷、比、西、葡等等皆是美國所領導的集團之成員,所以這些新興國家對之不免有“歷史性”的隔閡?!爸腥A民國”本來與這些第三世界成員國并無夙怨,此時也多少受了池魚之殃的了。
(二)國民黨“政府”退居臺灣,猶要自稱代表全中國,是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是世界強權,實為言之不能成理之事。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毛澤東先生領導下,建立了第三世界的革命理論,主張反霸反帝,因之贏取了許多第三世界國家官民的支持。
這個對國民黨“政府”來說,“年年難過年年過”的代表權之戰(zhàn),本是每況愈下。在一九六一年民主黨的肯尼迪政府上臺之后,美國有了“政黨輪替”,換上了原來已對“蔣政權”甚不友善的民主黨籍外交官,如新任國務卿魯斯克(Dean Rusk),與駐聯合國大使史蒂文森(Adlai E. Stevenson)等人,那就更是“屋漏逢夜雨”。不料在一九六一年卻發(fā)生了“外蒙古案”,使得“聯合國案”有了節(jié)外生枝的大危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