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看法如下:
(一)蔣先生既然是在寫日記,以供他日后方便查閱,原則上不會故意說謊去欺騙自己。當然,在他成為名人之后,尤其是在北伐之后,主持了國家大政,他下筆自較慎重。因為他應當知道以他在歷史上之地位,他的言行舉動,以及日記與檔案,將來都會成為重要的史料。
(二)因為每一天的日記,受到篇幅的限制,先生用毛筆去寫小字行楷書,大約能寫五六百字左右。以他之日理萬機,當然不能事無輕重巨細,像流水賬般地寫下來,所以他必須有所取舍。
因此,關鍵的是在他所省略不寫的事情,是不正當?shù)氖÷裕€是無關緊要的呢?
例如一九三九年三月二十一日軍統(tǒng)在越南河內(nèi)市去暗殺汪兆銘(汪精衛(wèi)),蔣先生當天的日記寫道:“河內(nèi)刺汪,汪未死,不幸中之大幸?!蹦敲?,是不是他下令戴笠去刺汪的呢?蔣日記對此點只字不提。二○一二年臺灣的“軍情局”公布了一批有關戴笠的資料,經(jīng)由“國史館”整理出版了《戴笠先生與抗戰(zhàn)史料匯編》,其中有一冊的題材為“忠義救國軍”,其第一三六頁為“戴笠電胡宗南請向蔣中正保舉張允榮負責在直魯豫邊區(qū)組織游擊隊”的一封電報,刊出的是戴笠先生親筆手書的稿子,其中有句曰:
“惟尚須兄電呈校座力為保舉,因弟自河內(nèi)事敗之后,校座對弟所言,恐不甚相信也?!?/p>
由此可見戴笠在派人去河內(nèi)刺汪之前,是已經(jīng)向蔣先生報告過的了,結(jié)果其所言者沒有實現(xiàn),因之蔣先生乃“不甚相信其所言”,可是蔣日記并未記載戴笠向他報備刺汪一事也。
我認為這就是蔣日記里面的一個不正當?shù)氖÷浴?/p>
在本書中我另外也舉出了一些例子,以說明在我心目中的蔣日記有些不正當?shù)氖÷灾帯?/p>
當然事情之輕重緩急,因為論者之身份地位及角色不同而有區(qū)分,有些事情對某些人來說是重要而不可省略的,對另一個人來說,則是無關緊要者。因之我只是指出了一些我的看法,舉例以供大家參考去作各自的評斷而已。
此處容我打一個岔,“河內(nèi)刺汪”之所以誤中副車,汪精衛(wèi)的親信曾仲鳴被軍統(tǒng)誤殺,是因為那一晚汪與曾臨時忽然互換了睡房。
汪先生租用的那棟洋房別墅是一幢法國式的歐洲建筑,汪先生夫婦平時使用的主臥室(mater bedroom)之浴室是與臥房相連接在一起,也就是住在那房間的人要用衛(wèi)浴設備時不必走出臥室去。至于曾仲鳴平時所使用的臥室則沒有這個方便,必須走出臥房,經(jīng)過走廊,才能走進浴室。
那一天,曾仲鳴的夫人帶了兩個稚齡的幼兒從香港到了河內(nèi),汪先生體諒曾氏夫婦小別勝新婚,為了方便他們,才臨時主動與曾交換臥室的。沒想到軍統(tǒng)正好選定了那一晚前來行刺,真是陰錯陽差,曾仲鳴就成了汪的替死鬼,而中國近代史也因之起了重大之變化也。
在此日之前,汪先生雖然已從重慶出走,仍在河內(nèi)滯留。蔣先生也曾派谷正鼎帶了現(xiàn)金及護照到河內(nèi)去勸說汪遠走法國,當此汪仍在考慮之時,卻發(fā)生了刺殺舉動,而汪又“未死”,于是他乃決心去與日本合作。
(三)蔣先生也是人,像每一個人一樣也有其喜怒哀樂與主觀之處,所以他對別人的批評與指責,我們不能不加查證而全盤接受。例如一九三七年的“八一三戰(zhàn)役”,在十一月九日我軍大敗,撤出上海之時。因為一直到十六日,戰(zhàn)場的消息不明確,身在南京的蔣先生當時誤判日軍登陸金山衛(wèi)者只有一個師團,而實際上則為三個師團以上。因此蔣先生一時對我軍右翼兵團總司令張發(fā)奎之指揮大為不滿,在其日記中屢屢予以嚴責。又如在一九六三年秋冬,蔣先生與他的副手陳誠鬧翻了臉,雙方交惡,蔣先生乃在日記中通篇累章地痛罵陳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