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想起那段與大伯、大媽在一起的時光,令人難忘。大伯家在北投,那塊地皮是他買的,那棟房的格局是他設計的,他自己花錢蓋的自然傾注了他的情感。每到年三十,我們與大伯、大媽一起在北投過年,平時他們家冷清寂寞,連玩牌都不允許。這一天可以例外。
所以,大伯、大媽最開心的日子是逢年過節(jié)。大媽忙里忙外準備年夜飯,她燒得一手好菜,中西餐都很拿手,尤其是西式蛋糕更是一絕,小巧精致、香甜誘人。吃過年夜飯,大伯帶頭玩牌,別看他的視力聽力均不好,每次贏家總是他,我們口袋里的“紅包”還未捂熱,大部分的壓歲錢都回到他手里,看我們沮喪的樣子,他呵呵一笑:“耍錢,你們差遠了,我是拜過師的!”有時,玩過了通宵,亦不知疲倦,而我們都東倒西歪了。大伯,天性愛熱鬧、愛玩、愛生活。
后來我在香港定居了,往返臺灣很方便,只要我回到臺灣,大伯幾乎每天都來,他往屋里一坐,打開“話匣子”,奶奶、媽媽、我們都成為他的聽眾,講他的童年、他在東北的往事,講祖父張作霖的趣事,偶爾也會講起囚禁生活中的逗樂的事。
1991年3月10日,失去自由達半個多世紀的大伯和大媽,終于離開臺灣去美國探親。1994年,大伯、大媽去了夏威夷定居。大媽年輕時曾患肺癌,割除了一片肺葉,而大伯在40多歲時患了嚴重的眼疾,因居在深山中未能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視力差到看人只是影子,打麻將全靠手感,一耳全聾,一耳微有聽力。多年來,大媽就是張學良的眼和耳,但一大聲說話,就喘不過氣來,非常辛苦,兩人以輪椅代步相依度日。
到了夏威夷后,我們全家陪著他們一起沐浴著陽光與海風,這樣自由自在的時光對于他們來說,來得太晚了!大伯在夏威夷的生活非常有規(guī)律,早上起床后,第一件事是聽服侍他的人念報紙,因為聽力差,讀報的人需要大聲念。接下來就是出去“兜風”,回來吃飯,之后就是午睡時間,醒來再出去“兜風”;晚飯之后,大約七、八點鐘,他準時上床。
現在一提起我伯父,我一下子就能想起的場景是我們在夏威夷海邊遛彎的時候。10點多,我們推著輪椅出去,走1個多小時。散步的時候我們話不多,聊天都是在屋內,大伯坐在輪椅上我們說話也不方便,總是帶點東西喂鴿子,逗逗小孩之類的。
我只有一次見過大伯流眼淚。那是大媽去世了,大伯跟我輕聲說:“前幾天,她(趙一荻)還好好的,怎么人說死就要死了呢!你看前幾天,我才跟她開玩笑:‘你走了,我就找一個女朋友去’,她就跟我說:‘我做鬼也不放過你!’”伯父說著淚就默默地流下來了;其實他還很懷念夫人,大媽對他,真的可說是無微不至。他們夫婦把生死看得很開,一直相信,他倆都死了,就會在另一個世界再相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