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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民黨的社會改良主義(2)

找尋真實的蔣介石:蔣介石日記解讀 作者:楊天石


一 孫中山思想中的改良成分

孫中山是革命家。為了拯救中國,孫中山堅決主張以暴力手段推翻清王朝和北洋軍閥政權。在這一點上,孫中山意志堅決,態(tài)度鮮明,不屈不撓,終生如一。但是,這并不意味著他在任何問題上都主張采取激烈的、革命手段和辦法。

孫中山主張土地公有,認為土地和空氣、陽光一樣都是大自然對于人類的普遍饋贈,不應為個人私有。早在辛亥革命前,他就提出,“不稼者不得有尺寸耕土”。但是,在解決中國的實際土地問題時,他采取的是比較溫和的辦法。同盟會綱領中的“平均地權”的核心內(nèi)容是“漲價歸公”,即土地原價歸地主所有,因工業(yè)、交通、商業(yè)發(fā)達所增長的地價歸全民所有。這一綱領承認地主的土地所有權,所剝奪的僅是因社會因素所增長的地價,因此,可以視為一個改良主義的土地改革方案。1924年,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提出:“農(nóng)民之缺乏田地淪為佃戶者,國家當給以土地,資其耕作?!睍?,孫中山進一步提出“耕者有其田”,但是,他并不主張仿效俄國的辦法,以革命的手段“推翻一般大地主,把全國的田土都分到一般農(nóng)民”,而是主張“慢慢商量”,“和平解決”,采取讓農(nóng)民得利,地主也不吃虧的“雙贏”方案。孫中山也曾說過,對地主,可以照地價去抽重稅,如果地主不納稅,便可以把他的田地拿來充公,令耕者有其田,但是,他又擔心,“馬上就拿來實行,一定要生出大反動力”??梢?,他不愿意、也不敢以強力改變地主的所有權,仍然屬于改良主義的范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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