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一直以來被認為是影響諾獎評定的一個重要因素。表4顯示了各單項獎上的性別分布。
表4 1901—2014年間男女性獲獎者分布
單位:人
*不包括獲得和平獎的25個組織機構。
在20世紀前20年里(1901—1920年),有4名女性(4.1%)獲得了諾獎。在過去20年里(1994—2014年),有20位女性(9.2%)獲得了諾獎。2009年創(chuàng)下了紀錄,13名獲獎者中有5名是女性。同樣值得注意的是在2011年,三位卓越的女性,利比里亞的埃倫·約翰遜·瑟利夫、萊伊曼·古博薇和也門的塔瓦庫·卡曼一起獲得了和平獎。
諾獎獲獎者中的性別不平衡在多大程度上是由故意歧視造成的?莎倫·伯奇·麥格雷尼對科學領域的女性獲獎者進行了研究:
很多女性獲獎者都面臨巨大的障礙。她們只能使用地下室的實驗室和閣樓上的辦公室,爬到家具后面參加科學講座。在美國,她們在大學里無償義務工作了幾十年—一直到20世紀70年代。科學本該是堅韌、嚴苛和理性的;女性本該是柔軟、虛弱和不理性的。因此,女性科學家在本質上是不同尋常的存在。
20世紀初,女性在大學中處于弱勢地位,這種情況在德國尤甚。1924年,德國女大學生的比例不到10%;女性主要在進修學校接受中學后教育。在法國,盡管瑪麗·居里兩度獲得諾貝爾獎,并在索邦大學擔任教授,但她從未入選法國科學院。
美國女性的處境也不甚理想。芭芭拉·麥克林托克[52]遭到了密蘇里大學非常不友好地對待,以至于她放棄了大學的環(huán)境,職業(yè)生涯的剩余時間都在長島的冷泉港實驗室度過。
[52] 芭芭拉·麥克林托克(Barbara McClintock):1983年生理學或醫(yī)學獎得主。
格特魯德·埃利恩(1988年生理學或醫(yī)學獎得主)談到她在大蕭條時期試圖找到在實驗室工作的經歷:
無論我去哪兒,在大蕭條時期,都沒有那么多工作機會,就算有,他們也沒有任何理由雇傭一個女人。他們會面試我很長時間,但隨后他們會說,“嗯,我們覺得你是實驗室里的一個干擾因素”。嗯,我想可能19歲的我很可愛,但我無法想象我會是一個干擾因素。
卡爾·科里[53]35歲就成為華盛頓大學的正教授;他的妻子和合作者格蒂[54]在研究助理的職位上待了13年。只有在戰(zhàn)時科學家短缺時,她才在1944年被任命為副教授。1947年科里夫婦共同獲得了諾貝爾獎。
[53] 卡爾·科里(Carl Cori):1947年生理學或醫(yī)學獎得主。
[54] 格蒂(Gerty):1947年生理學或醫(yī)學獎得主。
瑪麗亞·格佩特·梅耶(1963年物理學獎得主)一直作為“志愿教授”在芝加哥大學工作了很多年。她的丈夫是華盛頓大學的教授,反裙帶規(guī)則禁止大學同時雇傭夫妻雙方。在完成諾獎研究10年后,53歲的她才獲得了一個定期、全職、帶薪的大學教職。
很多本該獲獎的女性遭到了諾獎的歧視。莉澤·邁特納在核裂變方面做了許多工作,但憑此獲得諾貝爾獎的卻是奧托·哈恩[55]。約瑟琳·貝爾·伯奈爾本應該與安東尼·休伊什[56]一起獲獎,因為正是她發(fā)現了讓休伊什榮耀加身的脈沖星。
[55] 奧托·哈恩(Otto Hahn):1944年物理學獎得主。
[56] 安東尼·休伊什(Anthony Hewish):1974年物理學獎得主。
羅莎琳·雅洛(1977年生理學或醫(yī)學獎得主)說:
即使是現在,女性也必須付出更多的努力才能獲得和男性同樣程度的成功……歧視帶來的麻煩不是歧視本身,而是被歧視的人認為自己低人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