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有一則消息,深圳有位先生把小偷當做菩薩來拜。他在辦公桌上立了一個牌位,每天早晨還沒來人的時候先對著祈禱。牌位由三張紙板做成相架狀,正面畫著一個長著三只手的男子,下面工整地寫著“小偷菩薩,請您不要偷我家,我為您懺悔”。報道說,該先生1998年從河南老家到深圳來創(chuàng)業(yè),七年間被偷了近20次,光自行車就被偷了九輛。供奉小偷牌位,是“希望能感化小偷”。
“夜靜穿墻過,更深繞屋懸。偷營高手客,鼓上蚤時遷?!边@是《水滸傳》里小偷時遷的出場判詞。專門在“一地里做些飛檐走壁、跳籬騙馬勾當”的時遷,因為偷了報曉的公雞,無意中惹到祝家莊頭上,還引發(fā)了一場戰(zhàn)爭。但晁蓋顯然是看不慣小偷的,他要斬了乞援的楊雄、石秀,理由是“新舊上山的弟兄們,各各都有豪杰的光彩。這廝兩個把梁山泊好漢的名目去偷雞吃,因此連累我等受辱”。這倒真是冤枉了兩位,其實那是時遷“到后面凈手,見這只雞在籠里”,就順手給牽了來,楊雄當時曾說:“你這廝還是這等賊手賊腳!”石秀也笑道:“還不改本行。”所以,最后“惹得群雄齊發(fā)怒,興兵三打祝家莊”,不是為了營救被捉的小偷時遷,而是因為祝家莊“填平水泊擒晁蓋,踏破梁山捉宋江”的旗幟太過囂張。上山后,時遷立了幾次大功,比如大破呼延灼的連環(huán)馬,前提是“湯隆賺徐寧上山”,再前提就是“吳用使時遷盜甲”。饒是身懷絕技,時遷在一百單八將里也只是排名倒數(shù)第二,因素固然很多,但時遷的小偷身份怕是其一。
感化小偷,前人多有為之?!队駢厍逶挕份d,宋朝王昭素是個“行高于世”的人物,怎么個高法呢?他上街買東西,不講價,“隨所索嘗其值”,人家要多少就給多少。有一次賣東西的人說,剛才要的價其實高了,王說,你還是把錢拿著吧,“免陷汝于妄語咎”。吃虧的時候也還為他人著想。但從此之后,他買東西也沒人再蒙他,大家互相轉告:“王先生市物不可虛索。”有天晚上,一個小偷跳進他家院子,因為王家準備修房子,院子里堆滿木料,小偷正琢磨怎么進來,察覺了的王昭素“盡室之物潛擲于外”,并且對小偷說:“速去速去,恐有捕者?!迸眯⊥岛軕M愧,“委物而遁”。這件事的結果是“鄉(xiāng)盜幾息”。這兩件事,說的都是感化的力量。
張翰《典故紀聞》里有一則記敘他先祖的事跡,其中之一也是感化小偷。當然,在張翰眼里,像王昭素一樣,放縱小偷也是一種美德。張翰說先祖有天夜歸,“覺神閣有聲,燃燈照見一偷兒藏身其上”,這老人家便大喝了一聲,但不是“抓賊”,而是“何事誤登吾閣!”這個“誤”字用得極妙,因之才有喝罷的“接以梯,令下”,且安慰小偷說:“無恐?!崩先思遗滦⊥蛋讈?,“袖有數(shù)銖金,取而授之”,然后“開戶放出”。這老人家就是把小偷當菩薩了。由此亦可見時遷的本領,他偷甲的時候,也是在屋梁上弄出了聲響,但他馬上學出老鼠叫,徐家丫鬟判斷是老鼠在廝打,他索性“便學老鼠廝打”,這種聲音豈是尋常人物模擬得了的?
但多數(shù)人以及法律對小偷并沒有這么慈悲。比如說明朝的李驥到河南為官,為了對付小偷,“為設火甲(戶籍單位),一戶被盜,一甲償之”,號召群防群治;并且一旦發(fā)現(xiàn)誰當小偷,就在他家門上大字寫上“盜賊之家”,讓人們戒備。與此同時,作《勸盜文》,“振木鐸以徇之”。(木鐸是銅質的以木為舌的大鈴,舊時宣布政教法令,巡行振鳴以引起眾人注意。)用的是鐵腕政策。在法律層面,正統(tǒng)年間,大理寺奏:“律載,盜竊初犯刺右臂,再犯刺左臂,三犯絞。今竊盜遇赦再犯者,咸坐以初犯,或重刺右臂,或不刺,請定例。”就是說,遇到大赦后怎么處置小偷,需要統(tǒng)一。大家議論的結果,赦后三犯者絞。而英宗在拍板時斷然否決:“律為常法,赦乃一時恩典,自今竊盜已刺遇赦再犯者,依常例擬,不論赦,仍通具前后所犯以聞?!本疤r,南京守備陳豫等奏請恢復永樂年間的做法,“一家被盜劫,四鄰十家助擒之,即獲人,賞銀五十兩,文綺四表里,鈔二千貫,各給以盜者貲產。如坐視,四鄰各十家均償所劫,且枷示之,必得盜乃釋”。雖然出發(fā)點是針對小偷,但如此殘酷地殃及無辜,連當時的都察院都“謂其太重,奏遂寢”。
顯然,深圳這位先生也是篤信感化的。他自己說,供奉小偷牌位至今,半年中沒有再被偷,現(xiàn)在出門心里也踏實了,因此“會一直供奉下去,即使再被偷也會繼續(xù)”。然而感化的力量在現(xiàn)實面前有多大的功效,很值得懷疑?,F(xiàn)在,好多屬于道德層面的問題,動輒提出立法,正映射了對感化力量的毫不自信,甚至否定。
200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