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謀殺與創(chuàng)造之時》向困難處去(2)

八百萬零一種死法 作者:唐諾


之所以說浪費,意思是,布洛克身為一個靠寫書賣錢的類型小說家,題材即金錢,較合理的方式是,他應(yīng)該想辦法把這三件罪案分別寫成三本書(甚至三本以上),賣三次錢,而不是這么慷慨一本書全用掉。

至于冒險,指的是,布洛克讓斯卡德不負(fù)死去之人的付托,矢志要逮出兇手,然而,在破案同時,另外兩樁丑聞很難避免也得跟著曝光。我們知道,丑聞的發(fā)生,有時純是當(dāng)事人的罪惡所造成,但也往往來自當(dāng)事人的不幸與無奈,對這樣不幸而且又沒殺人且長期飽受丑聞和勒索所折磨的人,揭開他來公平嗎?符合正義和人情嗎?斯卡德便得如此時時行走在信念和良心的刀鋒上頭,在慷慨破案和傷及無辜中痛苦地抉擇。

傷及無辜,這會違反類型讀者對實質(zhì)正義的簡單期待,違反讀者的期待超過某個臨界點,懲罰便伴隨而來——類型讀者的懲罰簡單有效而且很容易辦到,那就是不買你寫的書了,這對類型小說家而言,肯定是致命一擊。

于是,我們便了解了,類型小說的意識形態(tài)和情節(jié)內(nèi)容為什么總是簡單且保守——他們不能沒事冒險,不能“試驗他們的主”讀者,小說家要保有寫作的自由,便得承受損失財富的危險。

只是,方便的路走慣了,人會變懶;容易的事做多了,人會變笨;想的寫的盡是簡單保守的東西,作品會變壞變無趣,因此,也就難怪類型小說家最好的作品往往出現(xiàn)在他前三本書之中,甚至就是第一本。

兩名小說家的兩個有趣例子

在財富和作品水平中二選一,固然,大多數(shù)的類型作家可能并不那么在乎自己的東西是否愈寫愈壞,但人世間畢竟不全然這么灰黯,還是有些人在乎的,布洛克顯然便是其中一個。

熟讀馬修·斯卡德系列的人都不難發(fā)現(xiàn),布洛克總不肯“聰明”地避開難題,援引類型小說所允許且慣用的“破案=正義”的簡易公式進(jìn)行,他總?cè)滩蛔“菏淄щy或甚至泥淖深處走去,問一些看來徒勞無功、他自己也無力回答的問題,包括生死的問題,包括終極正義的問題,包括人的種種處境問題云云。

在《刀鋒之先》一書之中,布洛克寫了一段非常有意思的對話大致如此:當(dāng)時,斯卡德的查案陷入泥淖,他有一種拿人錢財卻無力替人 消災(zāi)的懊惱,他那本書里的女友前共產(chǎn)黨員薇拉安慰他:“你做了工作了。”(You ve done your work.)斯卡德用了work這個詞的雙關(guān)語來回答,work,物理學(xué)上我們稱之為“功”,公式是力量和距離的乘積,比方說一物重二十磅,你往前推了六尺,你就等于做了一百二十尺磅的“功”。斯卡德說,而他所做的卻像是推一堵墻,推了一整天也沒能讓它移動分毫,因此,盡管你是拼盡了全力,你就是沒有做成任何的“功”。

這讓我想到另一位了不起的小說家格雷厄姆·格林在他小說《輸家全拿》(Loser Takes All,或譯《賭城緣遇》)中一個有趣的發(fā)想:書中的主人翁流落到賭城,偶爾從一個老頭手中得到一個必然贏錢的賭法,但這個最后必然大贏的賭法非常詭異磨人,它必須先挨過一定階段的輸錢,只能輸不能贏,而且明知是輸亦一步也不能省——我記得寫小說也是格林迷的朱天心引用過這個例子,據(jù)說她在新小說能順利開筆之前,總要經(jīng)過同樣短則數(shù)日長則數(shù)星期的枯坐思索(在小說題材業(yè)已鎖定的狀況下),明知一無所獲仍得每天帶著書、草稿本和筆到寫作的咖啡館報到,她的口頭禪便是:“去輸錢。”

這兩個有趣小說家的有趣例子,其中有一點是一致的:那就是解決困境的階段性不均勻,它不是“一分耕耘一分收獲”式的每投一分心力就有一分進(jìn)展,相反的,在過程中你像整個人浸泡在仿佛無際無垠的困境之中,除了困惑和徒勞之外什么也沒有,然后忽然有一天墻開始動了,賭錢的輪盤開始跳出你押的數(shù)字來。

兩個例子的不同點在于,格林讓我們看到辛苦長路末端的光明終點,你挨夠了輸錢便能瞬間大贏,布洛克則不給我們?nèi)魏未_切的答案,你推的極可能就是一堵根本不會動的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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