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明朝的法律,走私茶葉是重罪,而歐陽倫在利益的驅(qū)使下,委派家奴周保向西南邊境走私茶葉,以牟取暴利。而周保在走私茶葉的過程中,更是驕橫不法,擅闖關(guān)卡,不僅如此,他還對地方官吏打罵凌辱,最終被人告發(fā)。
事發(fā)之后,朱元璋龍顏大怒,將駙馬歐陽倫和周保捉拿歸案,并一同處死。歐陽倫此前是朱元璋身邊的紅人,更是皇帝的乘龍快婿,所以經(jīng)歷過此事之后,大臣們看到了一個鐵面無私的朱元璋——只要牽涉到貪腐問題,一律法辦,絕不姑息。
朱元璋為了遏制貪腐之風,在刑律方面又進行了進一步強化,在原有的《大明律》基礎(chǔ)上,又頒行了《大誥》,以彌補《大明律》量刑上的不足?!洞笳a》不同于一般刑律,它是非常之刑,專門打擊那些貪污、盜竊、行賄、納賄的不法之徒,其用刑之嚴酷,舉世聞名。比如朱元璋親手創(chuàng)設(shè)的酷刑“剝皮實草”(也叫“剝皮楦草”),顧名思義,就是把人的皮剝下來,再用稻草填充進去,然后懸掛示眾,以此來震懾那些貪污腐敗的官員。
可以說,朱元璋在建立大明朝之后,做的最主要的工作就是肅貪倡廉,朱元璋對貪腐的打擊可以說是不遺余力、重拳出擊。雖然說朱元璋的懲貪手段有些殘酷,但非常時期用非常之法,正是這些嚴酷的刑法,使得元末以來形成的貪腐之風得到了遏制,這也為后來的經(jīng)濟恢復和吏治澄清奠定了一定基礎(chǔ)。
但由于朱元璋的懲貪手段過于嚴酷,官場上長期彌漫著緊張和壓抑的氣氛,長此以往,是不利于統(tǒng)治的。因此,到了仁宗和宣宗時期,統(tǒng)治者開始減輕刑罰,注重教化,實行寬松的社會政策,這也使得這一時期的社會經(jīng)濟得到了進一步的繁榮和發(fā)展(這一時期被后世稱為“仁宣之治”)。
然而,隨著內(nèi)閣制度的逐步確立以及宦官的干政,明朝的政治制度開始出現(xiàn)松動,朝臣和宦官兩大勢力也開始鉆制度的空子。于是,自明英宗即位之后,尤其是三楊逝世、王振竊權(quán)干政之后,貪腐之風便再次抬頭,自上而下出現(xiàn)了一系列貪污腐敗的現(xiàn)象,并且愈演愈烈,在整個官場上下蔓延,到了明朝中后期,連皇帝都對貪腐束手無策了,史書上曾用“政由賄成”來形容這一段歷史。總而言之,貪腐問題逐漸成了明朝的不治之癥,并最終使大明王朝滑向了毀滅的深淵。雖然明朝也涌現(xiàn)出不少的廉吏清官,比如昆曲《十五貫》的主角況鐘、抬棺材罵皇帝的海瑞等,但這些個例依然難以掩飾明朝積重難返的貪腐問題。
明朝中后期的官員究竟貪腐到了何種程度呢?我們來看兩個例子,相信看完之后,你也就一目了然了。
首先是一個宦官的例子,這個例子就是劉瑾。
劉瑾早年入侍東宮,因此受到東宮太子朱厚照的器重,朱厚照登基之后,劉瑾也開啟了他的權(quán)宦之路。當時民間流行這樣一個說法,稱大明朝有兩個皇帝,一個是“朱皇帝”,一個是“劉皇帝”,還有說法稱,一個是“坐皇帝”,一個是“站皇帝”。很顯然,這里的“劉皇帝”和“站皇帝”所指的就是大太監(jiān)劉瑾。
劉瑾專權(quán)時間并不長,只有五年時間,他的權(quán)宦生涯相比于王振、魏忠賢要遜色很多,但劉瑾聚斂的財富遠遠超過他們,成了大明一朝的首富。
2010年,《亞洲華爾街日報》列出了過去一千年,全球最富有的五十個人,明朝大宦官劉瑾就榜上有名,可見其財富之巨。
劉瑾的財富到底有多少呢?根據(jù)《繼世紀聞》的記載,劉瑾被抄家時,查出“金共一千二百五十萬七千八百兩,銀共二萬五千九百五十八萬三千八百兩”。就連明武宗朱厚照本人也說,劉瑾的家產(chǎn)“金銀累數(shù)百萬,其他寶貨不可勝計”。
劉瑾能在如此之短的時間內(nèi),聚斂如此多的財富,可見其斂財手段非同一般。根據(jù)史料記載,其手段除了賣官鬻爵、實行納捐、克扣國用軍費之外,還有大肆收賄。無論京官還是地方官,見了劉瑾都得叫“千歲”,都得自稱是“門下”,都要給劉瑾贈送禮金。